中華古籍保護計畫

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7]6號),提出在"十一五"期間大力實施“中華古籍保護計畫”

基本介紹

實施目的,施行內容,套用技術,十年成果,

實施目的

完成"十一五"國家古籍整理重點圖書出版規劃,爭取開展中華再造善本二期工程,使我國古籍得到全面保護。

施行內容

一是統一部署,從2007年開始,用3到5年時間,對全國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 系統的古籍收藏和保護狀況進行全面普查,建立中華古籍聯合目錄和古籍數字資源庫;
二是建立《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實現國家對古籍的分級管理和保護;
三是命名"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完成一批古籍書庫的標準化建設,改善古籍的存藏環境;
四是培養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古籍保護專業人員,加強古籍修復工作和基礎實驗研究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護工作體系;
五是進一步加強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特別是套用現代技術加強古籍數 字化和縮微工作,建設中華古籍保護網。

套用技術

古籍保護的設備:古籍除酸設備、古籍非接觸式掃瞄器
古籍非接觸式掃瞄器:為更好的保護古籍、字畫、唐卡、古代絲綢等珍貴的文物在數位化過程中不受到損壞,古籍掃瞄器必須是非接觸式掃描方式;光源必須是零熱零紫外零輻射。為保證採集的圖像達到仿真輸出的效果,光學採集處理器必須是專業級高精度矩陣式CCD處理器。高精度矩陣式CCD處理器在圖像還原效果上要好於線性CCD但矩陣式CCD處理器產品價格略高。

十年成果

自2011年開始全面推進古籍普查登記工作,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全國1218家古籍收藏單位的普查登記工作,普查登記數據達200餘萬條,通過“全國古籍普查登記基本資料庫”公開發布數據40萬餘條。出版119家古籍收藏單位的《全國古籍普查登記目錄》30部57冊,啟動《中華古籍總目》國圖卷、天津卷、水文卷等編纂工作。西藏、新疆等邊疆民族地區的古籍普查登記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2015年,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大昭寺、哲蚌寺、薩迦寺、色拉寺等著名宗教廟宇全面啟動古籍普查登記。
在國家和地方層面分別建立珍貴古籍名錄,組織制定古籍定級系列國家標準,對卷帙浩繁、損毀程度不一的存世古籍進行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分級保存和保護。截至2016年底,由國務院先後公布五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收錄古籍12274部。在此過程中,北京大學藏西漢竹簡、旅順博物館藏十世紀敦煌寫本《六祖壇經》、國家圖書館藏明嘉靖內府錄副寫本湖字韻《永樂大典》、西藏博物館藏元初藏文刻本《釋量論》等一些珍貴古籍的新品種或新版本被陸續發現。
工程完成了一批珍貴古籍的搶救性修復。先後在全國設立12家“國家級古籍修復中心”,修復場所總面積約7250平方米;帶動全國各級各類古籍存藏機構建立專業古籍修復室247個,總面積超過1.6萬平方米。國家級古籍修復中心組織開展了國家圖書館藏“天祿琳琅”清宮珍籍、山西省國家珍貴古籍等大型古籍修復項目,累計修復古籍250餘萬葉。
工程以影印出版、數位化、縮微複製等方式,推動古籍的再生性保護,十年間先後組織實施了“中華再造善本工程”“海外中華古籍調查暨數位化合作”“中華古籍數字資源庫”等多個古籍整理再造及數位化項目。其中,“海外中華古籍調查暨數位化合作”項目先後完成大英圖書館和英國阿伯丁大學圖書館藏《永樂大典》等重要文獻出版,並使法國國家圖書館藏全部敦煌寫本實現數位化回歸,在海內外中國學研究領域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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