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哥德堡總領事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哥德堡總領事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哥德堡總領事館建立於1997年,是中國在北歐地區唯一的總領館,領區範圍包括瑞典西南部七個省:西哥特蘭省、韋爾姆蘭省、哈蘭省、延雪平省、克魯努貝里省、斯康納省和布萊金厄省。總領館的主要職責是促進領區與中國的友好往來和發展雙邊友好合作關係,辦理相關證件維護僑胞的正當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哥德堡總領事館
  • 外文名:CONSULATE-GENERAL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GOTHENBURG
  • 總領事:劉春(Liu Chun)
  • 地址:Grönsakstorget3Gothenburg
簡介,領館簡介,領事部辦公時間,總領事致辭,歷任總領事,領事常見問題問答,

簡介

駐哥德堡總領事館(瑞典)
CONSULATE-GENERAL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GOTHENBURG
總領事:劉春(Liu Chun)
地址:Grönsakstorget3Gothenburg
郵政地址:Box1129440426Gothenburg
國家地區號:0046-31

領館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哥德堡總領事館建立於1997年,是中國在北歐地區唯一的總領館,領區範圍包括瑞典西南部七個省:西哥特蘭省、韋爾姆蘭省、哈蘭省、延雪平省、克魯努貝里省斯康納省和布萊金厄省。總領館的主要職責是促進領區與中國的友好往來和發展雙邊友好合作關係,辦理相關證件維護僑胞的正當權益。
護照及簽證對外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am-11:30am
館址:Grönsakstorget3
公共運輸:乘電車1、6、9、11路,公共汽車16、40、48路在Grönsakstorget站下車後往東50米。

領事部辦公時間

護照及簽證對外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護照及簽證事務:(下午2點至3點,周一至周五)

總領事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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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哥德堡總領館領區範圍包括瑞典西南部七個省:西哥特蘭省、韋爾姆蘭省、哈蘭省、延雪平省、克魯努貝里省、斯康納省和布萊金厄省。我們的網站將致力於為您提供中國內外政策、經濟發展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發展動態以及我館領事、商務、文化等方面的信息。
我們真誠地歡迎大家對我館網站提出意見。希望本館網站有助於加深您對中國的認識和了解,成為促進中國與瑞典之間,特別是中國與我館領區之間友好交流與合作關係的橋樑。

歷任總領事

談嘉倫 (1997.04—1999.01)
高峰 (1999.03—2000.04)
袁文進 (2000.06—2004.07)
崔建超 (2004.09—2006.08)
崔惠欣 (2006.09—2011.08)
張衛華 (2011.08—2015.07)
劉春 (2015.08— )

領事常見問題問答

問:中國政府的華僑政策是什麼?
答:中國政府一如既往保護華僑的正當權益,鼓勵和贊成華僑根據自願原則加入居住國國籍。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就是外國公民,應享受其國籍所屬國的公民權利和盡其國籍所屬國公民的義務。對保留中國國籍的,中國政府要求他們遵守居住國法律,尊重當地風俗習慣,與當地人民友好相處,團結互助,為居住國的經濟繁榮作出貢獻。
問:香港回歸後,中國駐外使領館對海外港人提供過哪些領事保護?
答:香港回歸後,中國駐外使領館向海外香港中國公民提供的領事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在發生重大事故或社會動盪時,提供緊急救助;將有關意外事故的訊息通知當事人親屬並對其赴國外處理有關事宜提供必要的協助;對在國外被拘留或正在服刑的港人進行探視,為其爭取減刑或特赦做有關國家的工作。此外,還為其申辦各類證件提供必要的領事服務。
問:香港回歸後,有多少國家在港設立了總領事館和名譽領事館?
答:香港回歸後,中國已與沙烏地阿拉伯、阿聯、安提瓜和馬布達、匈牙利、巴哈馬、寮國、科威特、伊朗、朝鮮等9國達成其在香港設立總領事館協定,與坦尚尼亞、尼日、哈薩克斯坦、愛沙尼亞和烏干達等5國達成其在香港設立名譽領事館的協定。
問:中國政府如何處理非法移民問題?
答:中國政府一貫反對非法移民並採取各種措施制止非法出境,嚴厲打擊組織偷渡,搞非法移民的不法分子。對經核實確係從中國大陸出境的中國公民,中方願積極配合,接受遣返。非法移民是一個國際問題,需要有關國家一起合作,共同加以解決。中國已同一些國家就遣返非法移民問題進行了良好的合作,願在此問題上繼續同有關國家加強合作。
問:被遣返人員的遣返費用問題如何解決?
答:中國公民因非法進入或滯留被有關國家抓獲並遣返時,如有關國家不承擔遣返費用,則由當事人或其親友承擔。被遣返當事人身份核實後,其親友先將款項以人民幣匯至或以美元面交外交部財務司。駐外使領館接到外交部的收款通知後,協助安排當事人回國。
外交部帳號如下:
人民幣匯款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東四南分理處
戶名:外交部
帳號:881142-86匯款單應註明"遣返費"及當事人的姓名、所在國名等。
問:中國內地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間往來的文書應辦理哪些手續?
答:1、中國內地出具的公證文書發往中國香港特區使用前,應由中國外交部領事司辦理“確認”手續。
2、中國香港特區發往中國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由中國法務部委託的香港律師出具,並由法務部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進行確認、傳遞。
3、外國駐華使館、駐中國內地領館或外國駐港領事機構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公證文書,可在中國香港特區與內地直接使用,無須辦理領事認證。
問:中國內地與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間來往的文書應辦理哪些確認手續?
答:1、中國內地與中國澳門特區間的民事和商業文書,可徑在兩地使用,無需辦理確認手續。
2、外國駐華使館或駐中國內地和駐港澳領館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涉澳門公證文書,可徑在中國內地和中國澳門特區使用,無須辦理中方領事認證。
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如何申辦在國外使用的公證書?
答:公證的事實發生在中國國內的,原則上應向中國涉外公證處申辦公證。當事人可委託親友在國內辦理公證和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單位認證及證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問: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和調解書欲在中國使用,應如何申請中國人民法院的承認?
答:應按法釋[2000]6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案件有關問題的規定》辦理。該規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1、中國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人民法院不應以其未在國內締結婚姻關係而拒絕受理;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在其缺席情況下作出的離婚判決,應同時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該判決的外國法院已合法傳喚其出庭的有關證明檔案。
2、外國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外國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再婚登記。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調解書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並根據《關於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式問題的規定》進行審查,作出承認或不予承認的裁定。
問: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可否向中國使領館申辦公證?
答:中國駐外使領館原則上只受理中國公民的公證申請。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如需辦理證明檔案在中國使用,應先在居住國當地辦妥公證,並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關認證後,再辦理我使領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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