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大使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係,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係,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係,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

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促進兩國關係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籤證。

現任大使:肖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大使館
  • 外文名: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Republic of Indonesia
歷任大使,

歷任大使

大使姓名 任期
王任叔 (1950.08—1951.11)
黃鎮   (1954.11—1961.06)
姚仲明 (1961.08—1966.04)
錢永年 (1990.10—1995.05)
周剛 (1995.08—1998.02)
陳士球 (1998.03—2002.04)
盧樹民 (2002.05—2005.02)
蘭立俊 (2005.03—2008.05)
章啟月 (2008.08—2011.12)
劉建超 (2012.03—2014.02)
謝鋒 (2014.06—2017.12)
肖千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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