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以色列國大使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以色列國大使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以色列國的代表機關。

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係,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係,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係,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促進兩國關係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籤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以色列國大使館
  • 外文名: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State of Israel
  • 大使:詹永新
  • 參贊:蔡蔚鳴,付莉華,蔣旭
  • 建交時間:1992年1月24日
負責人,歷任大使,中以關係,政治關係,技術合作,農業交流,民間往來,協定和檔案,

負責人

詹永新 大使蔡蔚鳴 參贊(政務)付莉華 參贊(政治)蔣 旭 參贊(領事)

歷任大使

大使姓名 任期
唐振琪(主任) (1989.09—1992.01)
林真(首任大使) (1992.02—1995.11)
王昌義 (1995.08—2000.11)
潘占林 (2000.04—2003.11)
陳永龍 (2003.06—2007.04)
趙軍 (2007.05—2011.07)
高燕平 (2011.09—2015.01)
詹永新 (2015.01—  )

中以關係

政治關係 1992年1月24日,以副總理兼外長利維訪華,同國務委員兼外長錢其琛簽署公報,兩國正式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1994年8月,以在上海設立總領事館。建交後雙邊互訪日益增多。中方先後訪以的主要有:國務委員兼外長錢其琛(兩次,後一次以副總理兼外長身份)、國務院副總理鄒家華、外經貿部長吳儀、國務委員兼國家科委主任宋健、副總理李嵐清、國家計委主任陳錦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溫家寶、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遲浩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佩雲、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國家主席江澤民。

政治關係

以方訪華的主要有:總統赫爾佐克、外長佩雷斯、總理拉賓、議長丹·蒂宏(出席議聯第96屆大會)、副總理兼外長利維、副總理兼農業及環境部長埃坦、總理內塔尼亞胡、國防部長莫迪凱、總統魏茨曼等。
雙邊經貿關係和經濟技術合作 1992年10月,外經貿部石廣生副部長訪以,簽署了兩國政府間貿易協定。此後,雙方還簽署了避免雙重徵稅、投資保護等協定。

技術合作

2000年兩國貿易額為10.5億美元,其中,中方出口為7.2億美元,進口為3.3億美元。
農業交流 1993年,兩國簽署農業部諒解備忘錄,並先後在北京農業工程大學成立了中以農業培訓中心,在北京郊區建立了中以示範農場。

農業交流

文化、旅遊、民間往來 1993年5月,兩國簽署了文化交流協定。1998年11月,雙方簽署了1999-2001年中以文化交流執行計畫。從1993年開始,兩國政府每年交換5名留學生。

民間往來

1992年3月,兩國民航簽訂“諒解備忘錄”,同意以航飛行特拉維夫至北京的直達包機。1993年10月,雙方簽署了兩國民航協定。1994年6月,兩國簽署了旅遊合作協定。
重要雙邊協定和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以色列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聯合公報»(1992年1月)

協定和檔案

«中以政府互設總領事館協定» (1993年10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以色列國政府在工業技術研究及開發領域合作框架協定»(2000年4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以色列國教育部教育合作協定»(200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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