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在1997.07.01由國務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
  • 頒布單位:國務院
  • 頒布時間:1997.07.01
  • 實施時間:1997.07.01
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已經1997年5月7日國務院第56次常務會議通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略)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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