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農業部國際交流服務中心成立於1998年7月,是順應農業國際合作事業發展的需要,在農業部翻譯室的基礎上擴建成立。經部人事勞動司批准,中國農業國際交流協會於2007年9月掛靠中心。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農業部國際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成立於1998年7月,是順應農業國際合作事業發展的需要,在農業部翻譯室的基礎上擴建成立。經部人事勞動司批准,中國農業國際交流協會於2007年9月掛靠中心。
中心現設辦公室、財務處、翻譯一處、翻譯二處、信息分析處、簽證禮賓處、涉外培訓處、技術合作處、民間交流處9個處室,核定編制51人。中心在業務上歸口部國際合作司管理,為我部農業國際合作交流工作提供外事支撐和保障服務。

主要職責

(一)承擔部涉外培訓、農業援外專家派遣、外事禮賓有關制度、規範和規劃的調研編制工作;承擔農業國際交流合作有關研究與諮詢工作。
(二)承擔部重要外事活動的口譯工作和重要文書、檔案的筆譯工作;承擔部重要外事活動禮賓事務,負責部系統外事禮賓業務指導工作。
(三)承擔涉農熱點焦點問題國際輿情分析和重點國際農業情報信息分析研究;承擔部網站外文網站構建和信息維護有關工作。
(四)承辦部涉外培訓和農業援外專家派遣組織實施,開展相關統計分析及有關成果庫、人才儲備庫建設工作;協助開展農業外事外經人才隊伍能力建設。
(五)負責辦理部系統因公出國(境)團組手續及相關外事紀律教育和信息服務工作;負責集中管理部系統有關人員因公出國(境)證件及因私出國(境)證件。
(六)承擔簽署政府間、國際組織間多雙邊交流項目諒解備忘錄、協定協定簽署工作的技術支持,受委託執行多雙邊農業國際交流合作項目,承辦相關多雙邊交流團組的組織實施。
(七)承辦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事務;協調指導有關民間農業國際交流合作;開展農業對外合作企業信用評價。
(八)承辦農業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