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秘魯共和國聯合新聞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秘魯共和國聯合新聞公報是由秘魯在2008年11月19日,於利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8年11月19日
  • 生效日期:2008年11月19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利馬
  一、應秘魯共和國總統阿蘭·加西亞·佩雷斯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於2008年11月19日至21日對秘魯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
二、訪問期間,胡錦濤主席同加西亞總統舉行會談,並會見了國會主席哈維爾·貝拉斯克斯·克斯肯。兩國領導人在親切、友好、坦誠的氣氛中就兩國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達成重要共識。
三、兩國元首一致認為,中秘建交37年來,兩國友好合作不斷加強,目前雙邊關係正處於歷史上最好時期。這為雙方共同把握新機遇,應對新挑戰,促進各自發展提供了難得契機。為此,雙方決定建立“中秘戰略夥伴關係”。在這一框架下,雙方將深化互信平等的政治關係,擴大互利共贏的務實合作,促進內涵豐富的多領域交流,保持密切良好的多邊合作。
四、秘魯政府重申,尊重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繼續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中方對此表示讚賞。
五、兩國元首對近年來雙邊經貿關係的發展表示滿意。雙方強調兩國經貿合作的潛力和互補性,承諾共同努力,不斷最佳化雙邊貿易商品結構,積極拓展在礦業、石油、通信、漁業、基礎設施等領域的合作。
六、雙方對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成功結束表示滿意,並願共同努力,早日簽署協定。
七、雙方重申將採取行動,增加相互投資。為此,雙方將鼓勵兩國企業家組團互訪,並協調兩國投資促進機構在彼此國家宣傳投資貿易機會。
八、雙方重申致力於消除貧困,特別是農村地區的極端貧困。為此,雙方簽署了《關於扶貧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旨在通過人力資源開發、能力培養和知識經驗交流等促進兩國主管部門在扶貧領域的合作。
九、雙方同意將充分發揮中秘同為文明古國的優勢,促進文化交流。兩國政府將努力推動兩國民間對話、相互了解與合作,取長補短,促進兩國人民的團結與發展,增進兩國人民的傳統友誼。
十、雙方同意在多邊領域保持協調與合作,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加強磋商,協調立場。進一步密切在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和東亞-拉美合作論壇等世界和地區性國際組織中的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維護髮展中國家的正當權益,並強調在重要國際組織中促進可持續發展、保護遺傳資源和傳統知識的重要性。
十一、兩國政府承諾,將在各自國家職能範圍內並根據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框架下達成的共識,共同努力,消除國際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雙方重申,兩國政府對多哈回合貿易談判儘快取得成功給予政治支持。
十二、中國政府預祝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第十六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成功舉辦,重申願與秘魯政府協調配合,推動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框架下各領域合作取得具體進展。
十三、秘方祝賀中國成功舉辦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並預祝2010年上海世博會取得圓滿成功。
十四、訪問期間,雙方簽署了《海關合作與行政互助協定》、《經濟技術合作協定》、《中國柑橘輸往秘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秘魯柑橘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關於衛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關於扶貧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秘魯國民銀行金融合作協定》、《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秘魯開發金融公司金融合作協定》、《中國五礦集團、中國江西銅業集團、中國國家開發銀行、秘魯信貸銀行關於秘魯加萊諾項目融資框架協定》等重要合作檔案。
十五、胡錦濤主席對加西亞總統和秘魯政府在其訪問秘魯期間給予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謝。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於利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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