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北海局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北海局設在北海海區,駐地青島,所轄區域包括遼寧、河北、天津、山東4個省(市)沿海毗鄰的我國管轄海域。

主要職責

一是貫徹執行海洋自然資源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自然資源部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根據自然資源部的授權或委託,履行海區全民所有海洋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海區海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
二是負責海區海洋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陸海統籌政策的實施。負責海區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承擔海區內的軍警地協調對接。實施海洋軍民融合發展等專項規劃。
三是負責海區海洋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評價。承擔海區海洋自然資產價值評估及有償使用工作。監測評估海區海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和海洋經濟運行。組織開展海洋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負責組織海區海洋經濟調查。
四是監督管理海區海洋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海岸帶綜合保護利用、海域海島保護利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等規劃和政策實施。負責權益島礁和領海基點等特殊用途海島的保護管理。負責海區海底電纜管道審批和保護管理。負責海區海洋礦產、油氣、海洋能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和海上測繪活動的監管。
五是承擔海區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承擔海區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工作。負責海區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護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海區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實施、海洋生態保護與整治修復工作。承擔海區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工作。組織實施海洋生態、海域海岸帶和海島修複製度、標準規範。
六是負責海區海洋觀測預報工作。承擔海洋災害的監測預警、風險排查和調查評估。承擔國家全球海洋立體觀測網建設與管理,開展海洋科學調查與勘測。指導海區地方政府海洋預警監測,監督管理社會力量參與海洋預報活動。負責發布海區海洋預報、災害警報和公報。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七是開展海區海洋督察工作。根據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的統一部署、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對海區內地方人民政府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海洋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督察。
八是負責海區海洋科技、海洋測繪與地理信息、國際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海區海洋標準計量、信息數據及資源樣品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海區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參與深海、極地的調查監測和科學考察工作。配合開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有關工作。
九是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所屬海洋調查船舶、飛機及陸岸設施的管理。
十是承擔自然資源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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