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職務等級標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職務等級標識

海事職務等級標識

海事新的職務等級標識共設六等十三級,依次為首席總監、總監、副總監、監督長、監督官、監督員六等;副總監及以下標識設一、二、三級共十三個級別,其中監督員設一、二級,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行專業職務等級標識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職務等級標識

  
我國直屬海事系統2009年2月1日起全面實行職務等級標識制
2009年2月1日,交通運輸部舉行海事職務等級標識授予儀式,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為首席總監、總監、副總監授銜並作重要講話。至此,我國直屬海事系統全面實行職務等級標識制。
李盛霖指出,實行海事職務等級標識制有利於交通海事更好地履行職責,提高隊伍素質,增強幹部職工責任感;有利於全國海事一家人、水上監管一盤棋、行政執法一面旗的落實;有利於交通海事依法履行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海事隊伍。
李盛霖強調,海事職務等級標識不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每個海事工作人員都要深深懂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要同肩上佩戴的標識相稱。海事隊伍要嚴格執法、文明執法、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社會、民眾監督,努力成為我國一支有為又有位的正規化交通執法隊伍。海事隊伍要走在全國經濟類執法隊伍的最前列,促進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規範化,帶動交通運輸行業執法人員標識統一化、正規化建設,為到2020年實現水運現代化提供安全保障。
李盛霖指出,當前,交通海事系統要以實行職務等級標識制為契機,進一步強化海事的服務職能,全面加強能力建設,在確保金融危機時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的基礎上,扶持航運企業積極應對當前的困難局面,努力把海事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服務經濟、保障安全、維護主權,為推進交通運輸事業實現快速、科學、安全、協調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據了解,直屬海事系統實行的職務等級標識制共設六等十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首席總監、總監、副總監、監督長、監督官、監督員六等,其中副總監、監督長、監督官設一級、二級、三級,監督員設一級、二級。
此次授銜儀式上,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兼部海事局局長徐祖遠被授首席總監,部海事局常務副局長劉功臣、黨委書記梁曉安被授總監,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副局長王金付、黨委副書記王國華被授一級副總監,部海事局副局長劉福生、楊省世、鄭和平、翟久剛被授三級副總監。
試行中的海事標識試行中的海事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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