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學會

中國法學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團體,是中國法學界、法律界的全國性民眾團體和學術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學會
  • 領導黨政:中國共產黨領導
  • 類別:全國性民眾團體和學術團體
  • 成立時間:1953年4月
  • 職能: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等
研究內容,機構設定,辦公室主要職能,研究部主要職能,對外聯絡部主要職能,會員部主要職能,人事部(機關黨委)主要職能,歷史沿革,歷屆領導,相關資料,

研究內容

中國法學會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已有省、自治區、直轄市法學會30個,大城市法學會14個,地(市)法學會139個,縣(市)法學會43個。已有學科、專業、專門研究會16個,包括憲法學研究會、法理學研究會、民法經濟法學研究會、刑法學研究會、訴訟法學研究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比較法學研究會、民族法學研究會、軍事法學研究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勞動法學研究會、警察法學研究會、監獄法學研究會、能源法學研究會、航空法學研究會、海峽兩岸法律問題研究會。會員總數超過10萬人,匯聚著我國法學界、法律界人才,在國內外有著很高的聲譽和廣泛的影響。 中國法學會作為法學界、法律界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半個世紀以來,認真組織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上來;積極引導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關心國家大事,緊緊圍繞全黨全國的中心任務,參與國家的政治協商和民主決策,成為參政議政的一支積極力量。
中國法學會作為法學界、法律界的全國性學術團體,半個世紀以來,積極組織推動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參與立法的起草、論證,參與執法的調查和司法的改革,參與法學教學和法制宣傳,開展多學科、多層次、寬領域的法學研究。據統計,召開的全國性學術研討會數以百計,召開的地區性學術研討會數以千計,撰寫的學術研究論文和法律對策建議數以萬計。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探索和實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為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實施,做了大量創造性、開拓性的工作。

機構設定

學會機關:
辦公室:會長辦公室、秘書處、宣傳處、計財處
研究部:學術組織處、學術研究處
對外聯絡部:雙邊交流處、國際交流處、綜合處、港澳台工作處
黨委(人事部):人事保衛處、黨委辦公室、老幹部辦公室
會員部:會員處、地方處
學會直屬事業單位:
機關服務中心:辦公室、物業處、經營處
中國法學雜誌社
民主與法制雜誌社
中國法律年鑑社
中國法學學術交流中心
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
中國法律諮詢中心
中國法學會培訓中心
中國法學會部門職能

辦公室主要職能

負責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情況綜合,會議組織;協助會領導協調機關各部、室及直屬單位;負責綜合性的檔案、計畫總結及重要文電的起草;了解、掌握法學會系統的綜合性信息,編輯《要報》、《情況簡報》;負責機關內部有關規章制度建設和信訪、檔案及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對法學會各項工作的宣傳報導;負責內部刊物《中國法學會》編輯、出版工作和圖書資料、電子音像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財務、房產、基建、物資裝備及社會事務管理;負責對機關服務中心的指導和監督。

研究部主要職能

負責與社會各界和社會科學各門類、法學各學科(專業、專門)研究會及地方法學會研究機構的聯繫;協同會員部參與中國法學會各學科(專業、專門)研究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掌握各學科(專業、專門)研究會的組織狀況和工作情況;制定重點選題計畫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學術研討活動;參與法律、法規的草擬,組織對法律法規草案的諮詢、論證;對立法、司法、執法、普法等實踐活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課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和對策;參與法制宣傳和法學教育工作;會同會員部組織對學術研究先進單位、傑出法學家和優秀學術研究成果的評審。

對外聯絡部主要職能

負責同國際的、區域的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法學團體、法律團體和法學界、法律界人士的交往和合作。制定對外法學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了解國(境)外法學團體、法律團體的情況,及時提供信息;參與國(境)外法學圖書、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交換工作。

會員部主要職能

負責與地方法學會聯繫,掌握地方法學會的組織建設和工作情況;指導地方法學會的工作;負責各學科(專業、專門)研究會的組織發展,參與各研究會的籌建;負責會員發展、聯絡、管理、服務等工作,收繳、管理會費,掌握、分析會員隊伍狀況,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人事部(機關黨委)主要職能

負責管理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本會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領導機關的工、青、婦工作。

歷史沿革

中國法學會的前身是新法學研究會、新政治學研究會和中國政治法律學會。新中國誕生前夕--1949年6月,新法學研究會成立,由董必武、林伯渠、謝覺哉、羅瑞卿、鄧穎超、史良、沈鈞儒、陳紹禹、張友漁、錢端升、張志讓等90餘人發起,在全國有近兩千會員,周恩來總理是第一批會員。 1951年11月底,新法學研究會與新政治學研究會合併成立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簡稱政法學會),由新法學研究會推出沈鈞儒、謝覺哉、史良、張志讓、錢端升,由新政治學研究會推出王崑崙、雷潔瓊等人,共同承擔政法學會的籌備工作。
1953年4月,中國政法學會正式成立,通過了章程,選舉產生了領導機構。會長董必武,副會長沈鈞儒、張志讓、謝覺哉、王崑崙、柯柏年、錢端升,秘書長朱其文,副秘書長陳傳綱、郭綸、雷潔瓊。
1956年3月,政法學會舉行第二次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會長董必武,副會長沈鈞儒、張志讓、謝覺哉、王崑崙、吳德峰、張友漁、包爾漢、錢端升,秘書長吳德峰(兼),副秘書長郭綸、雷潔瓊、陳體強。
1958年8月,政法學會舉行第三次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會長董必武,副會長沈鈞儒、謝覺哉、包爾漢、吳德峰、張志讓、張友漁,書記處第一書記吳德峰,書記張友漁、張志讓、李士英、姚仲明、趙石生,候補書記歐陽景榮、郭綸。
1964年10月,政法學會舉行第四次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名譽會長董必武、謝覺哉,會長吳德峰,副會長包爾漢、張志讓、張友漁、張蘇、武新宇,書記處第一書記吳德峰,書記張友漁、韓幽桐、郭綸、楊化南、甘野陶、王慎之、王良。1965年增補王吉仁為副會長、書記處書記。
政法學會章程規定,政法學會是全國性的社會團體和學術團體,宗旨為“團結全國政治法律工作者學習與研究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國家與法律的科學理論,批判資產階級反人民、反科學的政治法律觀點,弘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民主制度與革命法制的精神,進行全體國民應遵守法律的宣傳教育工作,以推進國家建設;介紹蘇聯法學理論及政治法律工作的先進經驗;致力保衛世界人民民主自由及民族獨立的原則,聯合國際民主法律工作者,促進世界和平民主運動”。政法學會的主要任務是:組織法學研究活動;進行編輯出版工作;開展國際交流活動等。 章程規定“會員大會是政法學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會員大會選舉會長、副會長、理事;理事選舉第一書記一人、書記若干人,組成書記處,負責處理學會經常性事務;由會長、副會長和書記處成員組成執行局”。書記處下設研究部、國際聯絡部、編輯部、辦公室等工作機構,編制45名。
政法學會在全國設立了上海、武漢、西安、南京、重慶、蘇南等6個分會。新法學研究會、政法學會於建國初期及五六十年代在國內外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當時與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科協、對外友協、外交學會等人民團體一起,列為全國性八大人民團體。
1949年7月,新法學研究會籌委會作為全國性重要人民團體和召開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的發起單位之一,派代表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政法學會成立後,為宣傳新法制,批判舊法統,創辦了《政法研究》、《政法譯叢》等刊物,並成立了法律出版社;為團結法律工作者,組建了新法學研究院,對舊司法人員、律師、法學教授進行了培訓;並積極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的制定,參與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初創時期的各項工作。
新法學研究會於1949年10月參加國際民主法律工作者協會,沈鈞儒當選為副主席,柯柏年當選為理事。政法學會成立後,繼承了這種關係,成為國際民主法律工作者協會的團體會員,同時,還被吸收為國際法協會的團體會員。1963年11月在幾內亞科納克里舉行的亞非法律工作者會議執行委員會,決定由中國、日本、印尼、幾內亞、阿爾及利亞等國的代表組成亞非法律工作者會議的常設機構--書記處,政法學會派書記處書記趙石生同志去幾內亞任常駐代表。
1952年政法學會(籌委會)曾支持國際民主法協調查團赴朝鮮調查,揭露美帝細菌戰的罪行。1964年又以國際民主法協團體會員的名義联系各國法律界進步人士,組織國際律師團,聲援和營救被巴西反動當局非法逮捕的我國9名同胞。政法學會還先後參加亞洲法律工作者會議和第一、二屆亞非法律工作者會議,聲援亞非人民的正義鬥爭,並接待來自29個國家的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政法學會遭衝擊,一度中斷活動。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確立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為了適應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需要,在黨中央的關懷下,在鄧小平、彭真等同志倡議下,於1979年年末著手恢復政法學會。
1980年6月28日,成立了由楊秀峰同志主持、有原政法學會領導成員參加的中國法律學會籌備小組。1981年1月,由楊秀峰同志主持成立中國法律學會籌備委員會。1981年2月更名為中國法學會籌備委員會,主任楊秀峰,副主任張友漁、王一夫、謝邦治、梁文英、甘重斗、陳守一,委員25人,秘書長郭綸。
1982年7月22日至27日,中國法學會召開了恢復後的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彭真同志作了題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講話。7月23日,黨和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彭真、韋國清、萬里、習仲勛、楊尚昆等同志接見了全體代表,併合影留念。大會通過了中國法學會章程。按照章程規定的程式,選舉產生了中國法學會第一屆領導機構。名譽會長楊秀峰,會長武新宇(1982年7月-1983年11月),張友漁(1983年11月-1985年8月),王仲方(1985年8月-1986年5月),副會長王一夫、梁文英、王漢斌、朱劍明、項淳一、甘重斗、錢端升、宦鄉、陳守一、王叔文、曹海波、李廣祥、盛愉,秘書長陳為典(1985年5月-1986年5月)。
1986年5月,中國法學會舉行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喬石、彭沖同志到會作了重要講話。按照章程規定的程式,選舉產生了中國法學會第二屆領導機構。名譽會長張友漁、錢端升、劉復之,會長王仲方,常務副會長朱劍明,副會長任建新、顧明、李石生、高西江、魯堅、梁國慶、張彥寧、王叔文、盛愉、張國華、高銘暄、甘績華、陳為典,秘書長陳為典(1986年5月-1988年10月兼)、宋樹濤(1988年10月-1991年5月)。
1991年5月,中國法學會舉行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修改了章程,選舉了新的領導機構。名譽會長張友漁、王漢斌、任建新,會長鄒瑜,常務副會長朱劍明,副會長林準、俞雷、佘孟孝、鄒恩同、高西江、梁國慶、王叔文、孫琬鐘、王家福、羅豪才、高銘暄、陳光中、巫昌禎,秘書長宋樹濤。1993年增補宋樹濤為副會長。 1997年1月,中國法學會舉行第四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人親切接見了全體代表,併合影留念,江澤民同志發表了重要講話。會議討論修改了中國法學會章程,選舉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名譽會長王漢斌,會長任建新,常務副會長佘孟孝、孫琬鐘,副會長鄒恩同、梁國慶、羅豪才、張秀夫、陳冀平、牛平、王叔文、王家福、高銘暄、陳光中、巫昌禎、羅鋒、卞耀武、魏振瀛、孫在雍、宋樹濤,秘書長宋樹濤(兼)。
2003年11月,中國法學會舉行第五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羅乾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到會祝賀並與全體代表合影留念,羅乾代表黨中央發表了題為《繁榮法學研究,推進依法治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智慧和力量》的祝詞。會議討論修改了中國法學會章程,選舉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會長韓杼濱,常務副會長劉颺,副會長牛平、王景榮、石泰峰、劉法合、劉家琛、孫謙、孫在雍、朱蘇力、宋大涵、宋樹濤、張文顯、陳冀平、周成奎、羅鋒、段正坤、夏勇、徐顯明、袁曙宏、曾憲義,秘書長宋樹濤(兼)。

歷屆領導

中國法學會第一屆理事會(1982年7月-1986年5月)
名譽會長楊秀峰
會長武新宇(1982年7月-1983年11月)
張友漁(1983年11月-1985年8月)
王仲方(1985年8月-1986年5月)
副會長王一夫 梁文英 王漢斌 朱劍明 項淳一 甘重斗 錢端升
宦鄉 陳守一 王叔文 曹海波 李廣祥 盛愉
秘書長陳為典(1985年5月-1986年5月) 中國法學會第二屆理事會(1986年5月-1991年5月)
名譽會長張友漁 錢端升 劉復之
會長王仲方
常務副會長朱劍明
副會長任建新 顧明 李石生 高西 江魯堅 梁國慶 張彥寧 王叔文 盛愉
張國華 高銘暄 甘績華 陳為典
秘書長陳為典(1986年5月-1988年10月兼)
宋樹濤(1988年10月-1991年5月)
中國法學會第三屆理事會(1991年5月-1997年1月)
名譽會長張友漁 王漢斌 任建新
會長鄒瑜
常務副會長朱劍明
副會長林準俞 雷佘 孟孝 鄒恩同 高西江 梁國慶 王叔文 孫琬鐘 王家福
羅豪才 高銘暄 陳光中 巫昌禎 宋樹濤(1993年增補)
秘書長宋樹濤(兼) 中國法學會第四屆理事會(1997年1月-2003年11月)
名譽會長王漢斌
會長任建新
常務副會長佘孟孝 孫琬鐘
副會長鄒恩同 梁國慶 羅豪才 張秀夫 陳冀平 牛平 王叔文 王家福 高銘暄
陳光中 巫昌禎 羅鋒 卞耀武 魏振瀛 孫在雍 宋樹濤
秘書長宋樹濤(兼)
中國法學會第五屆理事會(2003年11月至-)
會長韓杼濱
常務副會長劉颺
副會長 牛平 王景榮 石泰峰 劉法合 劉家琛 孫謙 孫在雍 朱蘇力 宋大涵 宋樹濤
張文顯 陳冀平 周成奎 羅鋒 段正坤 夏勇 徐顯明 袁曙 宏曾憲義
秘書長宋樹濤(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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