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業行業標準:混凝土小型砌塊生產成套設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業行業標準:混凝土小型砌塊生產成套設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業行業標準:混凝土小型砌塊生產成套設備(JG/T 5067-1995)》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提出。本標準由建設部機械設備與車輛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北京建築機械綜合研究所歸口。本標準委託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機械化研究所負責解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業行業標準:混凝土小型砌塊生產成套設備
  • 外文名:Complete Equipments for Producing Small Concrete Block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 出版日期:1996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0666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16頁
  • 開本:16
  • 定價:21.00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業行業標準:混凝土小型砌塊生產成套設備(JG/T 5067-1995)》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5.2.9養護窯性能
5.2.9.1 養護窯存貯量應滿足主機生產能力及工藝設計的要求。
5.2.9.2養護窯內應設溫控裝置,溫度調節應簡捷有效。並在上、中、下三處設定溫度顯示。
5.2.9.3窯門密封可靠,窯門材料應作防鏽處理。
5.2.9.4養護窯內必須設定排、換氣裝置。窯內壁應選用保溫、耐潮濕材料。
5.2.9.5蒸汽鍋爐應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的規定。
5.2.9.6輸送蒸汽的管道外壁套用保溫材料包裹。
5.2.9.7輸送蒸汽的管道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考慮採用防腐技術。
5.2.9.8養護窯內牛腿要對稱平直,間距要均勻,子車定位塊的安裝(預埋)要保證子車定位可靠準確。
5.2.10降板機性能
5.2.10.1 降板機下止點限位裝置應反應靈敏,工作可靠,並應設定雙重保護。
5.2.10.2降板機的降落架(角鋼托臂)應能托牢底板,不允許跌落。並能方便底板自由進出。
5.2.10.3當子車進入降板機時,降板機不得運轉。降板機在子車到位時,應設有緩衝裝置,並能自動切斷子車電源。
5.2.10.4降板機應能同時放置兩塊以上標準底板。
5.2.10.5降板機應設有強迫托架同步的裝置。
5.2.10.6降板機應能單側鏈條鬆緊可調,左右側上下可調。
5.2.10.7兩側降落鏈上的同組降落架(角鋼托臂)應處於同一水平面上。
5.2.10.8降板機減速箱工作時,不得有滲油及異常聲音。
5.2.10.9降板機兩導向滾筒應轉動自如。
5.2.11輸送裝置性能
5.2.11.1輸送裝置應設機械強迫同步裝置。
5.2.11.2輸送裝置各運動副應運轉自如,輸送到位準確。
5.2.11.3輸送帶應有鬆緊可調裝置。
5.2.12底板返回及翻轉裝置性能
5.2.12.1底板返回平穩可靠、不得有卡滯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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