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職業性三硝基甲苯白內障診斷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職業性三硝基甲苯白內障診斷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職業性三硝基甲苯白內障診斷標準(GBZ 45-2010)》的附錄A是資料性附錄,附錄B是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由衛生部職業病診斷標準專業委員會提出。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兵器工業衛生研究所(五二一醫院)、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職業性三硝基甲苯白內障診斷標準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 出版日期:2010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外文名: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Trinitrotoluene Cataract
  • 出版社:人民衛生出版社
  • 頁數:3頁
  • 開本:16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職業性三硝基甲苯白內障診斷標準(GBZ 45-2010)》由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三硝基甲苯白內障的診斷與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職業性三硝基甲苯白內障的診斷和處理。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Z35職業性白內障診斷標準
GB/T16180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3診斷原則
根據密切的三硝基甲苯職業接觸史,出現以雙眼晶狀體混濁改變為主的臨床表現,結合必要的動態觀察,參考作業環境職業衛生調查,綜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的類似晶狀體改變後,方可診斷。
4觀察對象
長期接觸三硝基甲苯後,裂隙燈顯微鏡直接焦點照明檢查(眼科檢查見附錄B)可見晶狀體周邊部皮質內有灰黃色均勻一致的細點狀混濁,彌散光照明檢查或晶狀體攝影照相檢查時細點狀混濁形成半環狀或近環形暗影,但尚未形成完整的環形暗影。每年複查一次,經連續5年觀察上述改變無變化者,終止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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