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黑山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聯合公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黑山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聯合公報
  • 簽訂時間:二OO六年七月六日
  • 關係:友好合作關係
  • 總條約數:4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黑山共和國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決定自二OO六年七月六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黑山共和國願在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尊重黑山共和國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黑山共和國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反對台灣加入任何必須由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和地區組織。黑山共和國承諾不與台灣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或進行官方往來。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黑山共和國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國際慣例,互相為對方建立使館和履行公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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