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聯合公報是由南斯拉夫在2000年12月03日,于貝爾格萊德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0年12月03日
  • 生效日期:2000年12月03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 簽訂地點:貝爾格勒
  應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外交部長戈蘭·斯維拉諾維奇的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唐家璇於二○○○年十二月二日至四日對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
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外交部長戈蘭·斯維拉諾維奇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唐家璇進行了坦率和內容豐富的會談。
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總統沃伊斯拉夫·科什圖尼察、總理佐蘭·日日奇和副總理米洛柳布·拉布斯分別會見了唐家璇外長並與其進行了內容豐富的交談。
雙方就雙邊關係、地區形勢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南方向中方通報了南國內局勢的最新發展。會談在相互理解與信任的氣氛中進行。雙方對訪問取得的成果表示滿意。
唐家璇外長轉達了江澤民主席對科什圖尼察總統的親切問候,並以江澤民主席的名義邀請科什圖尼察總統明年訪華。科什圖尼察總統愉快地接受了邀請。訪問的具體時間將通過外交途徑商定。
中南雙方一致認為,各國人民根據本國國情與需要自主選擇發展道路的權利應得到尊重,社會制度和價值觀念的差異不應成為國與國關係順利發展的障礙。中南兩國和兩國人民之間有著傳統的友好合作關係。繼續保持和發展雙方各領域的平等互利合作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助於本地區及世界的和平與穩定。雙方願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準則,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等原則基礎上,繼續發展兩國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的全面友好合作關係。
南斯拉夫方面充分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事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高度讚賞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在維護世界,包括東南歐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中做出的積極貢獻。南斯拉夫方面重申了自己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並再次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不與台灣建立官方關係和進行官方往來,不支持台灣加入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國際組織。
中國方面認為,南斯拉夫是東南歐地區和平及維護地區穩定、促進地區合作的重要因素。中國方面讚賞南斯拉夫方面為維護國家穩定所做的努力,充分理解並尊重南斯拉夫作為歐洲國家積極致力於融入歐洲一體化進程的政策。中國方面將繼續支持南斯拉夫完全重返國際社會,呼籲有關各方儘快無條件解除對南制裁。
中國方面重申支持尊重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要求切實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1244號決議,以保障科索沃地區各民族的完全平等、財產和個人安全及利益,確保難民和流離失所者儘快安全和無阻礙地重返家園。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將繼續為科索沃問題在安理會第1244號決議基礎上得到公正、持久的解決做出自己的積極努力。
南斯拉夫方面感謝中國方面在南最困難的時候向南人民提供的人道主義援助和經濟幫助。雙方確認將繼續執行相互間有關經濟合作的各項協定,確保協定的順利執行。中方將繼續鼓勵中方企業積極參與南斯拉夫的經濟重建。南斯拉夫方面將為中方企業參與南的經濟重建提供便利。
雙方將根據市場經濟的原則,鼓勵企業、公司間開展各種形式的互利合作和經貿往來,並致力於共同開發第三國市場。雙方鼓勵本國公民到對方國家開展各種經貿活動,並將為雙方公民的往來提供便利。
雙方將採取措施進一步擴大兩國在科學、技術、文化、教育、體育、生態環境保護、衛生等領域的友好合作關係。
雙方認為,地方政府間的往來有助於推動兩國總體關係的發展。雙方特別鼓勵中國的黑龍江省同南斯拉夫的塞爾維亞共和國、中國的貴州省同南斯拉夫的黑山共和國及北京市同貝爾格勒市等地方間繼續開展各種友好合作關係。
雙方將在打擊有組織犯罪、偷渡和國際恐怖主義等方面加強合作。
中國政府決定向南斯拉夫政府提供價值二千萬元人民幣的無償援助。
本公報於二○○○年十二月三日在貝爾格勒簽署,一式兩份,每份均用中文和塞爾維亞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
代表代表
唐家璇戈蘭·斯維拉諾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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