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續議滇緬界務商務條款

中英續議滇緬界務商務條款

《中英續議滇緬界務商務條款》是1894年3月中英兩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條約規定尖高山往西南方向的中緬界線成了新的中緬北段邊界的起點。

條款起因,條款內容,條款影響,

條款起因

1885年英國吞併了緬甸。不久即北進侵占了中國的八莫。1890年薛福成赴任駐英公使,開始關注中緬邊界問題。1891年英國侵入野人山和江心坡南端,占領了麻陽、壘弄兩寨。1892年9月,中英雙方在英國外交部正式舉行邊界談判。1894年中英《續議滇緬界、商務條款》規定"北緯二十五度三十五分之北一段邊界,俟將來查明該處情形稍詳,兩國再定界線"。這樣,尖高山一線以北就成了未定界地區(條約中規定了尖高山往西南方向的中緬界線,因此尖高山就暫時成了新的中緬北段邊界的起點)。

條款內容

既又與英議滇、緬界務。初,曾紀澤與英議約,英許中國稍展邊界,擬予以潞江以東南掌、拈人之地。既,紀澤又向英外部要求八募之地,不允。英外部侍郎克蕾謂英廷已飭駐緬之英官勘驗一地,允中國立埠設關收稅,有另指舊八募之說,在八募東二三十里。紀澤因與外部互書節略存卷,暫停不議。旋受代回華。知
至是至是,出使大臣薛福成見英人與暹羅勘界,並有創築鐵路通接滇邊之訊,恐分界、通商事宜不早籌議,臨時必受虧損。於是上書請與英人提議。及福成往促踐前議,英以公法為解,謂:“西洋公法,議在立約之後,不可不遵;議在立約以前,不能共守。”蓋不認讓中國展邊界及以大金沙江為公共江、八募近處勘地、中國立埠設關三端。古薛福薛福成以英既翻前議,因思野人山地綿亘數千里,不在緬甸轄境之內,復照外務部,請以大金沙江為界,江東之境歸滇。而印度總督不允,出師盞達邊外之昔馬攻擊野人,以示不原分地之意。又欲借端停商全約。福成仍促速議。久之,英始允將久淪於緬之漢龍、天馬兩關還中國。又久之,始允讓所據之鐵壁關。惟虎踞關,英人以深入彼境七八十里,與八募相近,不允讓。至於設關,拒尤力。福成以英既不允我地,則英所得於我之權利亦應作廢。相持甚久,始就滇境東南商定於孟定橄欖壩西南邊外讓一地曰科乾,又自猛卯土司邊外包括漢龍關在內,作一直線,東抵潞江麻栗壩之對岸止,劃歸中國,約計八百英方里。又車裡、孟連土司所屬鎮邊?,係為兩屬,亦允全讓,並野人山毗連之昔馬亦允讓。至此界務告一結束。而商務,大金沙江行船、八募立埠設關,英仍不允。福成久與爭論,始於行船一事,於約中另立一條,不許他國援例,而設關仍不肯通融。惟約中於英人所得權利,如緬鹽不準運入滇境,英關暫不徵收貨稅,領事僅設一員、限一定駐所,商貨僅由二路,不準開埠,英亦無詞。遂於二十年正月二十四日在倫敦定約,共二十條:一、二、三、四,劃定各段界線;五,中國不再索問永昌、騰越邊界外隙地,英國於北丹泥及科乾照所劃邊界讓與中國,孟連、江洪之地亦歸中國,惟未定議前不得讓與他國;八,各貨物分別應稅不應稅;十、十一,分別各貨物準販運不準販運;十三,中國派領事駐仰光,英國派領事駐蠻允;十五,定交逃犯例;十七,定中、英民在兩國界內相待最優例;又專條內各條款,僅用於兩國所指屬地,不能用於別處。是為中英續議滇緬界務商務條款。

條款影響

領土主權方面,該約規定的滇、緬中南段邊界的走向,侵入了傳統邊界線中國一側,中國的一些領土淪失。該約第五條又議定:未經英國同意,“中國不必將孟連與江洪之全地或片土讓與別國”,兩地成為英國之勢力範圍。
在經貿關係上,英國取得了滇緬邊境免稅或減稅貿易、在蠻允派駐領事等商業特權,真正意義上打開了中國後門內的富源,實現了開闢中國內陸邊境市場的目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