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業務指南

中山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業務由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受理。

基本介紹

  • 辦理對象:機動車註冊登記的個人
  • 地址:中山市東區興文路3號
  • 交通指引:乘坐13路、24路、50路在交警支隊站下車
  •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聯繫電話:23188303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所需材料,

辦理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機動車登記規定》及其工作規範等有關規定。

辦理條件

(一)國產車輛必須有《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機動車註冊登記技術參數表》,且所標註產品型號必須列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無軌電車、輪式工程機械車(含裝載機、挖掘機等)、拖拉機、全掛車等未列入《公告》管理的機動車輛實行合格證管理制度,經國家批准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的方可辦理註冊登記手續(《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公告管理和註冊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經貿產業768號)。
(二)進口機動車必須具有海關簽發的《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並與全國進口車計算機核查系統數據一致(按規定未在全國進口車計算機核查系統登錄的除外)。
(三)沒收的走私、非法拼(組)裝汽車、機車必須有全國統一《沒收走私汽車、機車證明書》,並與全國進口車計算機核查系統數據一致。
(四)國產車輛的整車標識標註和安全性能必須符合國標《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及相關規定;進口車整車標識標註以進口車輛的實際情況為主,安全性能必須符合國標《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
(五)機動車來歷憑證是指:
1、在國內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或者舊機動車交易發票。在國外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該車銷售單位開具的銷售發票及其翻譯文本;
2、人民法院調解、裁定或者判決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3、仲裁機構仲裁裁決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仲裁裁決書》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4、繼承、贈予、中獎和協定抵償債務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繼承、贈予、中獎和協定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5、公安機關破案發還的被盜搶且已向原機動車所有人理賠完畢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保險公司出具的《權益轉讓證明書》。繼承、贈予、協定抵償債務的機動車需提供繼承、贈予、協定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6、國家機關統一採購並調撥到下屬單位未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需出具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和該部門出具的調撥證明;
(六)進口機動車分為兩類:
1、全國進口機動車計算機核查系統內登錄的機動車(簡稱第一類進口機動車輛);
2、未在核查系統內登錄的機動車(簡稱第二類進口機動車輛),包括:
(1)各口岸海關進口的機車以及國家限定整車進口口岸進口的掛車、半掛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
(2)國家限定的整車進口口岸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簽發的《貨物進口證明書》;
(3)1994年9月30日國家限定整車進口口岸以前,已運抵各口岸並由各口岸海關簽發的《貨物進口證明書》;
(4) 海關實行監管的進口機動車;
(5)海關總署調查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在1997年5月31日以前簽發的《沒收走私汽車、機車證明書》;
(6)國家規定的以其他方式進口的機動車;
(7)進口機動車車輛品牌、製造廠名稱按照《進口機動車輛製造廠名稱和車輛品牌中英文對照表(2004年版)》錄入、車輛型號按照《進口機動車型號簽注規則》錄入。
(七)辦理機動車登記的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憑證齊全、有效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噹噹場辦理登記手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註冊登記:
1、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機動車來歷憑證塗改的,或者機動車來歷憑證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4、機動車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銷售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5、 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6、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7、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8、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機動車;
9、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所需材料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附屬檔案材料 是
機動車來歷憑證 附屬檔案材料 是
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的免予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提供機動車標準彩色光學相片3張及其電子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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