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高級教師

中學高級教師

中學高級教師是教師職稱名,簡稱“中高”,英文為HIGH/MIDDLE SCHOOLE HEAD/SENIOR TEACHER。對中學教師進行綜合評估的具體措施。目的是以此來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科研先導、教學有方”的高素質教師隊伍,為提高基礎教育質量打下堅實的基礎。對評審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一般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學高級教師
  • 外文名:HIGH/MIDDLE SCHOOLE HEAD/SENIOR TEACHER
  • 簡稱:“中高”
  • 性質:教師職稱
簡介,評定標準,職業道德,學歷要求,評審條件,破格申報條件,評審程式,相關問題,繼續教育,班主任,教學實績,論文,

簡介

中學高級教師是教師職稱名,為中學教師所能取得的最高職稱。簡稱“中高”,英文為HIGH/MIDDLESCHOOLE HEAD/SENIOR TEACHER。中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定,是根據為進一步深化學校職稱改革工作,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和各地職稱改革有關政策規定,對中學教師進行綜合評估的具體措施。目的是以此來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科研先導、教學有方”的高素質教師隊伍,為提高基礎教育質量打下堅實的基礎。對評審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一般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辦法,效果較好。
中學高級教師資格證書中學高級教師資格證書

評定標準

1、須遵守法律和法規,忠實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
2、具有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並具有一空廣度的相關學科知識;
3、教育教學水平高、能力強,勝任國中或高中循環教學,熟練掌握教育教學基本功,掌握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體學生,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學生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的全面發展的基本素質、培優轉差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4、積極參與繼續教育,不斷遏蹤教育科研信息,獨立開展或組織教研活動,具有教育教學課題研究和試驗的能力,並取得較突出的成果;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有成效,是學校的骨幹教師。
申報者應遵紀守法,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敬業愛生、明理誠信、平等合作、廉潔奉獻。對歧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以教謀私、收受學生、家長禮金禮品,以各種名義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進行有償家教等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者,實行一票否決。

職業道德

任現職以來,在規定的年限基礎上,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從下年起延遲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2.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3.偽造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3年以上。對偽造學歷、學位等情節特別嚴重者,取消其現任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學歷要求

申報中學高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後,中學一級教師職齡2年以上。
(2)大學本科學歷(大學普通班),中學教齡滿10年或具有碩士學位(雙學士學位)中學教齡滿8年,中學一級教師職齡5年以上。
(3)大學專科學歷,中學教齡滿12年,或取得本科學歷滿5年,中學一級教師職齡5年以上。
(4)高中(中專)學歷,中學教齡滿20年或大學專科學歷,中學教齡滿15年,2007年底前取得本科學歷,中學一級教師職齡5年以上。

評審條件

1.教育工作要求
積極參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任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團隊等工作(含負責學生課外訓練、社會實踐等活動)5年以上且取得顯著成績(提供相關材料)。
2.教學工作要求
(1)勝任本學科各年級的教學,從教以來曾擔任過1次大循環或2次小循環的教學工作,或累計擔任3屆畢業班的教學工作,能獨立指導學生開展實驗、實習等工作。
(2)完成省、市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因客觀原因課時量偏少的,應有其他與教學有關的工作量作為補充。
(3)在教學中注重學生全面素質和綜合能力的培養,教學態度認真嚴謹、教學效果好,是本學科的教學骨幹。任現職期間,開過校級及以上的觀摩課示範課,並獲得優秀評價(提供教案等原始材料)。
3.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較強的教科研能力,善於在教育教學實踐中進行總結、歸納和反思。任現職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正式出版專著或譯著(本人所寫字數不少於3萬字)。
(2)在市級及以上公開刊物獨立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或獲得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教育學會、研討會組織的論文評比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3)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獨立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論文1篇,另有在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含教育學會、陶研會)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獲二等獎以上或省級三等獎以上的論文1篇。
(4)參加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編寫的教學參考資料,本人參編2萬字以上。
(5)為市級及以上教科研課題的主持人或核心組成員,課題已結題或獲得市級及以上教科研成果獎,同時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刊物獨立發表與課題相關的教育教學學術論文或教育教學研究論文至少1篇。
4、“師徒結對”的要求
任現職以來,有計畫地指導2-3名青年教師(提供能反映指導過程的原始材料,每學期有指導青年教師的小結),被指導對象在教育教學等方面取得明顯成績。

破格申報條件

1.學歷、資歷要求
(1)大學專科學歷,中學教齡滿12年。或取得本科學歷3年以上不滿5年,中一職齡6年以上;或後取得本科學歷滿5年,中一職齡3年以上不滿5年。
(2)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大學專科學歷,中學教齡滿15年,中一職齡6年以上。
(3)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高中(中專)學歷中學教齡滿20年,後大專學歷滿12年,中一職齡6年以上;或中學教齡滿25年,中一職齡6年以上。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一職齡3年以上。
2.破格評審條件
不具備規定學歷或資歷的教師,破格申報中學高級(含小中高)教師資格,任現職以來,在符合其他正常申報的基本條件的情況下,還必須具備下列破格評審條件中的2條(其中至少有1條為必備條件):
(1)在學科的教學工作中起骨幹示範作用,經驗豐富,形成較為系統的教學體系和一定的教學風格,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政府有關部門的表彰獎勵。(必備條件之一)
(2)在班主任、學生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的專長和豐富的經驗,本人或所帶班級、團隊或活動小組等獲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政府有關部門的表彰獎勵。(必備條件之一)
(3)正式出版過專著或譯著(本人承擔不少於二分之一)。
(4)在市級及以上公開刊物上獨立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論文內容有新意及較高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起積極指導作用。
(5)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獨立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另有在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含教育學會、陶研會)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獲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的論文1篇。
(6)為省級及以上重點課題的主持人或核心組成員,課題已結題,且獲市級及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獎(或省級三等及以上獎勵),同時在市級及以上公開刊物獨立發表相關內容的論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
(7)對教育教學的某一課題深入研究,積極參加教改實驗,教科研成果經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論證已取得明顯效果,並在市級及以上範圍推廣(有市級及以上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8)開過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示範課、觀摩課並獲得高度評價(提供教案、課堂教學評價表等原始材料)。
(9)在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基本功大賽或評優課獲等級獎;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基本功大賽獲一等獎。
3.中學高級教師資格,一般不實行學歷、資歷雙破格申報。對極少數業績特別突出的人員,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實行雙破格申報,但必須符合4條及以上破格評審條件(其中至少有1條為必備條件)。

評審程式

(一)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評審的政策、規定、程式向廣大教師宣傳,增強職評工作透明度。要以職稱工作為重點,在教師中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各學校(單位)要成立職稱申報評議工作小組,採取教師個人申報,公開述職,召開師生座談會等形式,認真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將符合條件者公示一周,無異議者由學校領導簽字把關。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申報者的師德表現、教育教學業績、教科研水平,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
(二)縣(市區)教育局職稱辦成立聽課專家評審組,統一組織聽課並如實填寫《教學評價表》。
(三)職稱評審工作涉及面廣,要堅持公開、公平的原則,嚴格評審程式,嚴肅評審紀律。

相關問題

繼續教育

提倡教師要有終身學習的觀念,鼓勵老師在教學之餘進行業務進修。如完成繼續教育規定的學時;進行提高學歷的進修,如參加雙專科、本科和研究生課程班進修並拿到相應的證書,評審時均可加分。另外對積極參加各級各類的骨幹教師培訓,如市級、省級、國家級的骨幹教師培訓,並拿到相應的證書,在高評時均可加一定的分數。

班主任

要求每一位教師能做到教書育人,能做好班主任工作和學生思想工作,在學生德育和學校管理工作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視班主任工作的年限來加分,以鼓勵人人爭做既教書又育人的好教師。

教學實績

一是看教學成績。二是看教師的業務比賽成績。三是看教師的榮譽。

論文

按有關檔案規定,凡在各種增刊、內刊、專輯、論文集上發表的文章及複習資料、輔導材料、試題集等性質的出版物,均不作為評審職稱的正式出版的論文材料。其中質量較高的論文,可以參與論文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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