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斯里蘭卡外長聯合新聞公報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6年07月15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李肇星的邀請,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外交部長曼格拉·薩馬拉威拉於2006年7月12日至16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正式訪問。
薩馬拉威拉外長拜會了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
李肇星外長同薩馬拉威拉外長舉行了深入會談。
薩馬拉威拉外長還分別會見了交通部部長李盛霖、商務部副部長於廣洲、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中國進出口銀行行長李若谷和全國人大中斯友好小組主席袁行霈。
薩馬拉威拉外長在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就“中國政治經濟發展背景下的中斯關係未來走向”發表了專題演講。
二、在會見中,雙方重點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了意見。
雙方表示,建交49年來,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中斯關係健康、順利發展。兩國政治互信不斷增強,經貿合作卓有成效,各層次交流頻繁。
2005年4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訪問斯里蘭卡,兩國宣布建立真誠互助、世代友好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標誌中斯關係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斯里蘭卡前總統錢德里卡·班達拉奈克·庫馬拉通加也於2005年8月訪問中國。
雙方回顧了中斯在政治、經貿、文化、旅遊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取得的積極進展,以及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進行的良好合作,並對此表示滿意。
雙方同意保持高層互訪的勢頭。中方歡迎斯里蘭卡總統馬欣達·拉賈帕克薩閣下於2007年訪華,具體時間可考慮兩國於1957年2月7日正式建立外交關係這一因素,通過外交渠道商定。鑒於2007年是兩國建交50周年,兩國政府決定將其宣布為“中斯友好年”。雙方同意以此為契機,在對方國家舉行系列慶祝活動,增進人民間的相互了解,鞏固傳統友誼。具體事宜可通過兩國外交部及駐對方國家使館進一步商定。
雙方強調,拓展經貿合作有利於促進兩國的共同進步與繁榮,應進一步加強包括貿易、投資在內的雙邊經貿合作。雙方表示,願在業已簽署的協定基礎上,加強技術開發與培訓、能源開發、旅遊、教育、文化、宗教、青年、學術等領域的友好交流,尋求深化合作的新途徑。雙方歡迎中國企業更多地參與斯里蘭卡基礎設施和發展項目的建設。雙方還舉行磋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以推動在優惠條件下解決項目的融資問題,並加快其實施進程。優先考慮的項目包括普特拉姆燃煤電站、機場至科倫坡市區高速公路及漢班托塔港口和油品罐區。
薩馬拉威拉外長感謝中方在斯海嘯救災方面向斯方提供的援助。中方表示願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繼續向斯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幫助。
斯里蘭卡將位於馬納爾海盆的一油氣區塊交由中方開採,中方對此表示感謝。
雙方強調,中斯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擁有廣泛共同利益,並同意就此開展磋商,加強協調。斯方歡迎中國取得南亞區域合作聯盟(南盟)觀察員地位,願繼續積極推動中國與南盟合作進程。中方對此表示讚賞,重申願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與南盟開展交流與合作。中方支持斯里蘭卡參與區域和次區域合作。
雙方同意繼續就聯合國及安理會改革協調立場。雙方一致認為,亞洲國家應加強相互理解、團結與合作,確保下任聯合國秘書長來自亞洲。
三、斯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斯方重申,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承諾不與台灣進行任何官方往來,支持中國政府為捍衛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所做的一切努力,希望中國早日實現國家統一。中方對斯方這一立場表示高度讚賞。
薩馬拉威拉外長介紹了斯里蘭卡和平進程情況。中方重申,將繼續支持斯里蘭卡打擊恐怖主義及維護國家主權、民族團結和領土完整所做的努力。
雙方重申反對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三股邪惡勢力,並討論了如何加強在地區和國際反恐行動中的協商與配合。
四、薩馬拉威拉外長感謝中方在訪問期間給予的熱情友好接待,邀請李肇星外長在雙方方便的時候訪問斯里蘭卡。李肇星外長愉快地接受了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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