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防洪史

中國防洪歷史悠久,遠古人類擇丘陵而處,躲避江河洪水泛濫,以躲避為防洪手段。後代不得已時還採用這一方式,但仍不免有特大洪水之災。進入農業社會後,為了避免洪水淹沒農田,開始築堤埂圍護,以堤御洪。先秦相傳共工、崇伯鯀築堤,義傳說鯀始作城。鯀堤類似後代護村堤,也類似城。這種手段只是限制洪水淹沒地區,不能防止洪水泛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防洪史
  • 外文名:Flood  control  history  of  China
春秋戰國,兩漢,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北宋,南宋(金)、元至明中期,明後期至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春秋戰國

堤防由圍護一區一地變為沿江河的防禦,戰國時黃河下游兩岸有了系統堤防,堤防成為防洪主要手段。當時黃河兩岸堤距寬達50km,仍以限制泛濫為主。以後於大堤臨水一面增築雙重或多重堤防,以墾殖肥沃灘地,河身日益狹窄,堤防成為侵占河道手段。秦統一六國,曾調整堤防,主要對象是這一類的“曲防”。

兩漢

漢代防洪手段,從性質上說凡是後代有的,這時都有了。黃河下游已有石堤,同時存在著堤防曲折、寬狹不均及堤內有堤等不合理現象。瓠子堵口及東郡金堤堵口所使用的立堵、平堵等堵口塞決技術都已普遍採用。東漢王景治河,統一規劃,統一施工,完成了黃河下游的合理堤防,成效顯著,是堤防防洪的成功實例.漢水的局部堤防也始於漢代。分疏是兩漢時採用的另一防洪手段。在黃河上,除浪蕩渠、汴渠、濟水等渠系有控制的分流外,下游還有漯水分流,更下游常是兩支分流或多支分流。如瓠子決口泛濫了23年,向南入泗水、淮水。瓠子堵口後,又分為屯氏河,兩支並行70年。屯氏河斷,下游又為鳴犢河,仍是兩河分流。鳴犢河不甚通暢,後有幾次大決,10餘年後在最下游數郡決口,分流不堵.西漢末,黃河、汴渠混流。王莽始建國三年(公元11年)決魏郡(今河北省南部),都是大片漫流。直至王景治河成功(公元70年),黃河下游才形成固定河道。自西漢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至東漢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幾乎漫流了100年。不堵塞,也不再大決口,任其自然分流,是一種避洪讓洪手段.王景治河做了許多水門,引河水入汴入濟,亦屬分流。
先秦黃河改道,見於記載的有一次。河行新道往往可以安定若干年。人工改道也可以作為防洪手段。漢武帝時齊人延年建議大改道,自今內蒙古東流。東漢王景時因其自改,加以人工疏、浚、防堵,形成黃河新道。局部裁彎取直,西漢地節年間(公元前69~前66年),曾在貝丘(今山東省臨清縣南)上游裁彎3處。
除防堵、分疏、改道等手段外,王景治河還大力開浚。西漢人賈讓提出大規模調蓄洪水為上策(參見賈讓治河三策),稍後關並提出開闢滯洪區,都是以調蓄為防治手段。還有人提出復禹故道,是改道說的一種。下游分開數支,相當於“禹疏九河”,是分疏說的一種。防洪雖是防水,但黃河決溢成災,多是由於含沙量太大,淤積太多。西漢末張戎建議春夏集中水流沖刷淤沙,由治水進一步發展到治沙。

魏晉南北朝

這一時期近400年間,長江、漢水、贛江等都出現了堤防。長江最早出現的是荊江段的防洪堤。淮河上也有了局部堤防。
黃河水災明確記載很少,同時也無修堤防、決堤防記載,情況很像戰國以前。黃河下游的分支有汴、濟、濮、漯及瓠子河等,分流減緩了洪水泛濫。支流通連滎、圃田、鳥巢、巨野、雷夏等大澤,也有調蓄作用。當時黃河流域戰亂多,人口稀少,人遇洪水,逃避高處,也是很自然的。
這一時期常利用洪水作戰爭工具。被利用的河流有長江荊江段、漢水襄樊段、淮水中游段、泗水中段、漳水出山段、黃河上游(今寧夏)段等,還有山谷洪水。方法是攔河作壩,壅高水位,利用上游回水淹城池,或利用驟然決開的洪水淹下游戰場,或開渠分引洪水淹灌敵人等。規模最大的一次是梁天監十五年(公元516年)在淮河上所築的浮山堰,利用回水灌上游幾百里北魏的壽陽城。堰崩潰後,下游淹死居民10萬人。這種用水攻戰,後代也常有發生,著名的如明末決黃河堤灌開封,淹死幾十萬人;1938年決黃河花園口堤,雖有些軍事效果,但犧牲的卻是數以百萬計人民的生命財產。

隋唐五代

隋唐五代時重建黃河下游系統堤防,長江、漢水下游堤防增多,防堵是防洪主要手段。五代時,黃河下游出現了遙堤,有了系統的雙重堤防。遙堤可以攔洪水;近水的縷堤,可以保護灘地居民。分疏僅有通濟渠(汴渠)一條,渠首有控制。唐代最下游曾開一段分水河道:又曾於滑州(今滑縣東)改過一段河;最下游也改過一段。五代時下游有決口未堵的分流。

北宋

北宋防洪記載較多,除黃河下游大量修防外,海河水系和珠江水系也出現了堤防。北宋初,黃河下游有修遙堤和旁道分流兩種意見。實際經常分流的只有汴渠一路。黃河、汴渠每年修防已有較完備的制度,冬春備料修繕,調丁夫常達10萬以上。夏秋防汛規模也不小。把堤防按險要程度分為兩類六等。一類為“向著”,是最險堤段,下分三等:河勢橫潰堤段為第一等;河勢順堤下流為第二等,河勢離堤在一里以內為第三等;二類為“退背”,是較安全堤段,下分為三:去河最遠者為第一等,次遠者為第二等,最近但仍在一里以外者為第三等。
沿河險工段設有護岸執溜的埽工。前期自河南省孟津縣以下河道已有著名埽工四五十處。元豐四年(公元1081年)記有北流著名埽工59處。埽工既用以護岸,又用以堵決。作護岸時因所處位置、形式、作用之不同分若干類。護岸除埽工外,宋代另有馬頭、鋦牙、木岸、木龍等工程。
北宋防洪和歷代不同的是人工改道。歷代改道多因其自決,加修堤防,改道稍久即不再堵新復舊。北宋卻做了3次堵新復舊工作。第1次在嘉祜元年(公元1056年),堵塞自今天津附近入海、已有8年之久的北流,未成功;第2次在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再堵北流,使回入自樂陵、無棣附近入海的另一東流新道,只維持了12年,又決向北流;第3次在紹聖元年(公元1094年)又閉北流,復東流,只維持了5年又決向北。當時議論很多,牽涉到當權的政治鬥爭。堵新復舊漢代已有瓠子堵口,元代有賈魯治河,近代有黃河花園口堵口。宋代改北向東,同是新道,只是人為的選擇。
宋代對黃河水文特徵已有較多認識。把季節性漲水分為10期,根據經驗可以預估汛水的到來。王安石推行新法,曾對黃、汴等河試行機械疏浚,有“鐵龍爪揚泥車法”及“浚川耙”等。當時雖效果不好,但提出了一種新開浚手段。
北宋防洪議論很多,例如從泥沙淤積問題著眼的,指出泥沙淤下游,上游必決,河流舊道不易恢復:流急則通,緩則淤湮,河分兩支不能都通,所以兩河不能並行。還有因勢利導,順水所向,遷城邑以避之及綜合以上兩種意見,提出淤積不可避免,東西遷徙不要以人力干涉,只能“因其所向寬立堤防,約攔水勢,使不致大段漫流”等。
北宋河防技術已有相當水平。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曾編河防書292卷,已失傳。僅元人編輯的《河防通議》一書中存有一些內容。

南宋(金)、元至明中期

南宋初年,人工決黃河防金兵南侵,主流從泗水入淮。金末元初又一次人工決河,主流從渦河入淮。自金代起汴河湮塞,黃河已無正式分支。但金、元兩代初年都是放任自流,後來修有局部堤防和修圍護城邑的圍堤,只是限制洪水的淹沒區,而且重北岸,輕南岸。元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賈魯治河,主要是堵白茅決口(在今山東省曹縣境),提出疏(分流)、浚(浚淤)、塞(堵塞)三法。汛期施工。創製石船大堤等挑水工程,在堵口技術上有成就。這幾百年中防洪手段不外乎這三種。金、元、明定都北京,對永定河的修防都很重視。盧溝橋附近堤防已經完備,下游也有百里以上的堤防。這一時期長江堤防,荊江段已完成,下游及支流上也逐漸形成系統。
黃河入淮,淮水下流不暢,中下游就增加了泛濫和修築相應的堤防。明代重開會通河,京杭運河成為南糧北運的主要運道。明代為了保證漕運,自正統、弘治兩次北決,沖斷運河(參見黃河水利史)後就以北堵南分為主要對策。北岸築大堤,南岸開浚分流。嘉靖時提出向南分流加重淮河泛濫,可能波及明皇室泗州(在今江蘇盱眙北)的祖陵和風陽皇陵,南岸也逐漸築成千里堤防。到隆慶年間,黃河下游南北岸除個別地段外都有了長堤。

明後期至民國

這一時期防洪要求、手段和理論都有新的發展。明隆慶、萬曆年間潘季馴等治河,著眼於治沙,一反以分疏治水為主之說,提倡“以堤束水,以水攻沙”,堤的意義一變而為治河工具。他主張遙堤防禦洪水,縷堤靠近河床束水刷沙,格堤攔截順堤水流,月堤防險等,並輔以各類埽壩。每年修守有一套完善制度,有決口則迅速堵塞。建築減水壩,分減特大洪水,維護遙堤,實際是有控制的分疏。最後又主張放淤固堤,利用泥沙來鞏固堤防。這類放淤,清代繼續使用,清中期(19世紀)在黃河、漳衛河、永定河上普遍使用。
潘季馴治水,把黃、淮、運當成一盤棋,提出了規劃性措施,對淮河洪水採取調蓄辦法,大修高家堰,築成洪澤湖水庫攔蓄淮河洪水。對黃淮合流的河道淤積,提出逼淮河清水出清口(淮陰西),以清水稀釋黃河渾水,沖刷河身。他這兩種措施,到清代靳輔、陳潢時發揚光大,洪澤湖擴大,以清釋渾提得更明確。靳、陳還修了更大更多的黃河下游減水壩,特別是南岸。向南分減洪水,沿途沉沙,較清的水入洪澤湖,助長清水的力量,出清口刷渾。靳、陳還疏浚海口段,是和潘季馴意見不同的。
潘、靳等人的辦法,效果雖不明顯,但清代至民國300年來一直是治河的主要方案。清代黃河防洪在工程技術上有所提高。如埽工改為軟廂,使用磚、石工等。民國年間引進西方技術,在交通、通信、測量、水文測驗、沿河上中下游綜合治理理論等方面成就較多,堵口修堤技術採用不多。
清代對永定河防洪的重視,僅次於黃河。康熙時在盧溝橋以下修成了200km的堤防。南運河、漳河等也修成大段堤防。清代人對海河水系的築堤有不少反對意見,認為築堤後泥沙淤成懸河,決溢水災反而多了,不如無堤,任其泛濫,淤沙可以肥田,一水一麥可以補償。還有入主張散水勻沙,把泥沙沉積在縷堤、遙堤間的廣大灘地上,清水進入河槽。這些主張並未實行,仍以修堤為主,決溢為災的記載,多於前代。
長江中下游堤防這時期已普遍修成。荊江仍是防洪重點,自清代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荊江大水為災以後,修守制度和黃河相似。漢水及贛江下游堤防普遍完成,也每年防汛。珠江東、西、北三江下游亦修堤防,民國時試用新技術修建閘壩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政府一直把防洪當作安民興邦的大事,堅持“蓄泄兼施.以泄為主”的治水方略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方針,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並重。經過50年工作,編制了各大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和必要的補充修訂規劃:加固新建堤防海塘27餘萬km,大中小型水庫8.5萬餘座.大中型水閘3500多座,重點整治了河道,開闢行蓄洪區98處,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積80.9萬平方公里,初步建立了全國防汛信息系統,報汛站8600多個,水文自動測報系統200多處,套用計算機、氣象衛星等高科技手段預報洪水,制定和頒布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汛條例等法規,健全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防汛組織機構。防洪能力有了較大提高。大江大河建成了防洪體系。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和珠江流域的東江和北江皆已達到50~100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標準,遼河、松花江和珠江流域的西江沿線重要城市也已達到2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50年內勝利地抗禦了長江1954年、松花江1957年、黃河1958年、海河1963年、淮河1991年、珠江1994年、長江1998年、松花江1998年等20多次大洪水,累計減少經濟損失1.5萬億元以上。
1949年後防洪成就輝煌,但江河治理難度大,防洪標準還較低,21世紀將為基本解除洪水威脅而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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