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簡稱“西藏銀監局”,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在西藏自治區的派出機構。西藏銀監局依據《中花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對轄內銀行業事務實施監管。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
  • 總部地點:西藏自治區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
  • 簡稱:西藏銀監局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派出機構,成都辦事處,林芝分局,

機構職能

(一)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有關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
(二)負責對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四)審查和批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五)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
(六)負責轄內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組織協調西藏銀監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事項的督辦、公文處理、新聞信息、政府信息公開、電子政務、檔案、保密、印章管理、金融許可證管理、銀行業案件防範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開展銀行業法律諮詢服務,組織法制教育和宣傳;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銀行監管工作建議和提案;牽頭擬定有關西藏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檔案。
監管一處
具體承擔工行西藏分行、農行西藏分行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開展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和金融創新;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處置非法集資事件和融資擔保機構監管協調;承擔監管綜合職能。
監管二處
承擔中行西藏分行、建行西藏分行及其所轄機構的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監管職責。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開展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監管三處
承擔對國家開發銀行西藏分行、郵儲銀行西藏分行及其所轄分支機構、西藏信託有限公司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監管職責;承擔西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準入及監管指導工作;承擔政策性銀行在藏分支機構的準入及監管工作、村鎮銀行的準入及監管工作;承擔西藏農牧區基礎金融服務調查及推進工作。
統計信息處
負責收集、匯總、上報西藏銀行業監管統計報表;負責向社會公眾披露銀行業統計數據信息;負責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運行和風險狀況進行調查分析;負責監督、指導、檢查和考核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統計工作;負責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息科技風險監管;負責網路系統和計算機機房建設和日常維護。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負責西藏銀監局的機構編制、幹部管理、勞資管理、人事檔案、職員招錄、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建設;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及黨員發展工作,對黨員進行考核和民族評議,組織協調機關黨支部工作;負責機關團委日常工作,開展適合團員青年特點的各項活動,加強團組織建設,開展團員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財務會計處
負責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會計制度的監管;組織實施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收費和罰沒收入收繳制度;管理西藏銀監局財務工作,匯總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表;負責西藏銀監局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黨委宣傳部(紀委、監察室、工會)
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組織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創建活動;負責為局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服務和幹部職工的理論學習;負責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及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信訪舉報及案件調查、案件審理、執法監察工作;承擔局機關工會(女工委)的各項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行政服務、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接待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派出機構

成都辦事處

負責為西藏銀監局職工出差、休假、治病、療養等提供接待服務。

林芝分局

林芝銀監分局行使對林芝、昌都兩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責,負責對林芝、昌都兩地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各項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審查和批准兩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