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工資帽”

設立,具體措施,

設立

2018年2月27日,中國足協在上海召開了2018賽季職業聯賽動員大會,會上足協表示將在2018年年底對球員的工資帽政策進行討論,預計2020年開始實行相關的“限薪令”。
2018年11月,媒體報導《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即將推出,並配套推出2019-2021年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指標,涉及“注資帽”“薪酬帽”“獎金帽”“轉會帽”。
足球業內人士透露,此舉就是針對職業俱樂部存在的盲目投資、“天價轉會費”和部分球員過高薪酬、簽署“陰陽契約”、逃避稅款及欠薪等情況。
這些指標借鑑國外聯賽治理經驗,結合我國國情,經各俱樂部充分討論,對各指標達成一致後,再經中國足協執委會審議通過後執行相關指標,中國足協將採取多種措施監督落實。
2018年12月20日,2018年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總結大會在上海舉行,會上公布了“工資帽”等新政細則。

具體措施

2018年11月媒體披露信息
一是設定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注資帽)。2019年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投資人的注資額同步下降,由各俱樂部議定指標,共同遵守,並在2020和2021賽季持續降低。期待經過三年努力,使俱樂部投資回歸合理水平。
二是統一俱樂部財務記賬規則,設定盈虧平衡線,提高俱樂部經營收入。如虧損則支出受限,長期虧損則取消準入。聘請第三方對俱樂部進行統一財務審查,並公開基本財務數據。
三是設定球員薪酬限額(薪酬帽)。具體措施包括:設定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薪酬總額占總支出的比例限額。2019賽季所有國內球員重新簽訂勞動契約,薪酬待遇按稅前金額及新的標準重新簽訂。
四是設定單場獎金限額(獎金帽)。2019賽季,各俱樂部同時大幅降低獎金,單場獎金限額由各俱樂部共同議定,賽季初須對獎勵標準進行公示,禁止以其他名目發放比賽獎金,嚴禁現金髮放。
五是設定球員轉會限額(轉會帽)。2019賽季繼續執行原有的引援調節費政策,即:中超、中甲俱樂部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4500萬元/人次,引入國內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2000萬元/人次。對於2018賽季處於虧損狀態的俱樂部將收取等額的引援調節費,處於盈利狀態的俱樂部不需要繳納引援調節費。
六是規範管理球員契約,堅決打擊陰陽契約和逃稅漏稅行為。中國足協將聯合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予以監督查處。
2018年12月職業聯賽總結大會公布細則
中超球員薪酬支出占俱樂部總支出比例限額將逐年下降,2019年至2021年分別為65%、60%和55%。中超國內球員個人薪酬(不含獎金)最高不得超過稅前1000萬元人民幣。參加2019年亞洲杯、2022年卡達世界盃預選賽的國家隊球員在個人最高薪酬限額基礎上上浮20%執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國足協新備案的契約按限額簽訂;契約尚未到期的球員,待現有契約到期後再按限額重新簽訂。
2019年至2021年,中超俱樂部支出最高限額分別為12億、11億、9億,中甲俱樂部則三年都為2億。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中超分別為6.5億、5.6億和3億,中甲為1.1億、1.0億和0.9億。在虧損限額方面,中超分別為3.2億、2.9億和2.7億,中甲為0.7億、0.6億和0.5億。
俱樂部全年獎金總限額方面,亞冠的贏球和平球獎金分別為600萬元每場和200萬元每場,中超為300萬元每場和100萬元每場,中甲為100萬元每場和30萬元每場。
經各俱樂部共同商定,對於超過各限額指標的俱樂部,將給予一定限制措施,包括警告、限制引援名額和扣除積分等。
中國足協還將繼續加強對“陰陽契約”的治理,包括俱樂部自查、足協稽查和移交稅務機關處理等。違規俱樂部將受到扣除聯賽積分、取消準入資格的處罰,違規教練員、球員將受到一至三年禁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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