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言

中國語言

中國語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範圍內各個民族所使用的語言。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多語言、多文種的國家,有56個民族,共有80種以上語言,30種文字。

漢族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漢語屬於漢藏語系,是當今中國的通用語言,也是國際上的通用語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語言
  • 目前狀況:使用中
  • 作為官方語言:國語
  • 代表人物: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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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

漢語是我國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是聯合國六種正式工作語言之一。漢語是我國漢民族的共同語,我國除占總人口91.59%的漢族使用漢語外,有些少數民族也轉用或兼用漢語。現代漢語有標準語(國語)和方言之分。國語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2000年10月3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定國語為國家通用語言。漢語方言通常分為九大方言:北方方言吳方言湘方言贛方言客家方言粵方言閩北方言閩南方言莆仙方言。各方言區內又分布著若干次方言和許多種土語。其中使用人數最多的北方方言分為北方官話西北官話西南官話下江官話四個次方言。

其他語言

除漢族外,我國55個少數民族約占全國人口總數的8.41%。除回族、滿族已全部轉用漢語,其他53個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有些民族許多人轉用或兼用漢語或其他民族語言;有些民族內部不同支系還使用不同的語言。

國語

國語作為官方語言, 是官方商定的漢語標準版本。

語系

從語言的系屬來看,我國56個民族使用的語言分別屬於五大語系:漢藏語系阿爾泰語系南島語系南亞語系印歐語系。漢藏語系分為漢語和藏緬、苗瑤、壯侗三個語族。屬於藏緬語族的有藏、嘉戎、門巴、倉拉、珞巴、羌、普米、獨龍、景頗、彝、僳僳、哈尼、拉祜、白、納西、基諾、怒蘇、阿儂、柔若、土家、載瓦、阿昌等語言;屬於苗瑤語族的有苗、布努、勉、畲等語言;屬於壯侗語族的有壯、布依、傣、侗、水、仫佬、毛南、拉珈、黎、仡佬等語言。阿爾泰語系分為蒙古、突厥、滿-通古斯三個語族。屬於蒙古語族的有蒙古、達斡爾、東鄉、東部裕固、土、保全等語言;屬於突厥語族的有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塔爾、撒拉、西部裕固、圖佤等語言;屬於滿-通古斯語族的有滿、錫伯、赫哲鄂溫克、鄂倫春等語言。屬於南島語系的是高山族諸語言,還有回族的回輝話。屬於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的有佤、德昂、布朗、克木等語言。屬於印歐語系的是屬斯拉夫語族的俄語和屬伊朗語族塔吉克語。此外,朝鮮語和京語的系屬尚未確定。
中國語言中國語言

漢字傳承

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文字,已有6000年左右的歷史。漢字是從古文字逐漸演變而來。漢字是漢民族共同使用的文字,一些民族也已經完全使用漢字,同時漢字也是全國各少數民族通用的文字。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國家對現行漢字進行整理和簡化,制定公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漢字簡化方案》《簡化字總表》《現代漢語常用字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等標準。2000年10月3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定規範漢字為國家通用文字。規範漢字是指經過整理簡化的字和未經整理簡化的傳承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有21個少數民族有自己的文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政府先後為壯、布依、彝、苗、哈尼、僳僳、納西、侗、佤、黎等民族制訂了文字方案。
甲骨文甲骨文
從文字的體系和字母的形式來看,我國的文字有意音文字、音節文字、字母文字型系和古印度字母、回鶻文字母、阿拉伯字母、方塊形字母、拉丁字母斯拉夫字母形式等。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決議公布《漢語拼音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作為拼寫和注音的工具。《漢語拼音方案》也是拼寫中國地名、人名和中文文獻等的國際標準。

語言政策

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則,一貫堅持語言平等政策,積極維護語言的多樣化與和諧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共同確定了各民族語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語言歧視;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國家鼓勵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文字;國家堅持推廣國語,推行規範漢字等基本語言政策。國家實行這些重要的語言政策,保證了各民族語言和諧發展,對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發展作出重大貢獻。
圍繞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大力推廣國語,推行規範漢字,進一步擴大《漢語拼音方案》的套用範圍,提高全社會語言文字套用能力,國家語言文字工作以學校為基礎,以黨政機關為龍頭,以新聞媒體為榜樣,以公共服務行業為視窗,注重發揮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通過目標管理、量化評估,國語水平測試,推廣國語宣傳周等基本的有效措施,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監督語言文字社會套用和語言文字工作的體制和機制,國語和規範漢字普及程度和套用水平顯著提高。

使用情況

根據2004年12月26日公布的“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範圍涉及除港澳台外的全國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數據顯示,我國能用國語進行交際的人口比例為53.06%,能用漢語方言進行交際的人口比例為86.38%,能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交際的人口比例為5.46%。平時書寫時使用規範字的人口比例為95.25%。掌握漢語拼音的人口比例達到了68.32%。
在55個少數民族中,除回、 滿兩個民族通用漢語外,其他53個少數民族都使用 本民族的語言;有文字的民族有21個,共使用27種文字。

相關狀況

中國雖然不在全球語言瀕危的熱點地帶,但是至少也有數十種語言處於瀕危狀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東北地區、陝晉黃河中游地區和西南邊境地區列為中國瀕危語言最集中的地區。據中國民族語言學會名譽會長孫宏開介紹,有幾種少數民族語言已經處於完全失去交際功能的狀態,如滿語畲語赫哲語塔塔爾語等;有20%的語言已經瀕危,如怒語仡佬語普米語基諾語等;40%的語言已經顯露瀕危跡象或正在走向瀕危。比如,雲南的子君語也只有十幾個老年人會說;這些老年人辭世之時,也將是子君語退出歷史舞台之日;子君語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中國的“極度瀕危”語言之一。
語言瀕危是一種全球現象,但是卻值得所有人關注。保護民族語言和搶救瀕危語言就是為了保護多樣性的民族文化,同時也是為了保障各民族成員的平等權利。這正如中國知名學者周海中曾經指出的那樣:一些民族語言正面臨著全球化、工業化、網際網路等的衝擊,正處於逐漸消失的危險,有關部門、機構以及語言學界都應該採取積極而有效的措施來保護弱勢的民族語言和搶救瀕臨滅絕的民族語言。這樣既有利於人類文明的傳承和發展,也有利於民族團結、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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