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特長生系列活動

中國藝術特長生系列活動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深化全國實施素質教育的總體要求。不斷以藝術交流的形式,陶冶廣大青少年情操,挖掘適應廣大青少年的優秀作品、新節目。使更多的人才能夠展示在藝術的舞台上。為廣大青少年搭建一個夢想開始的平台。矢志不渝地“展現校園文化風采,打造藝教名校品牌,推廣素質教育成果,構建和諧教育環境”的目標。為學生搭建展示的舞台;為校園文化構建宣傳的載體;為老師提供成功的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藝術特長生系列活動
目錄,活動背景,組委會設定,參賽組別,參賽要求,要求及標準,評選方法,評選程式,評審組成,報名辦法,活動公約,特別聲明,

目錄

活動背景


為更好,更全面的培養和造就藝術新星,推動少兒藝術教育事業發展,展示青少年藝術魅力,為做大、做強。使之成為業內關注、家長期盼、觀眾喝彩、年度性的、在外有規模和影響的品牌活動。
聯合主辦:中國文化藝術聯合會
香港國際青年藝術家交流學會中國藝術特長生人才辦公室
承辦單位:中國藝術特長生系列活動組織委員會
華藝文化藝術傳媒
指導單位:中國青少年文化藝術專業委員會
(教育部)中國文化藝術教育促進會
中國舞蹈家協會
中國民樂學會
中國音樂家協會
支持單位:教育部老乾局、 中央音樂學院、瀋陽音樂學院、 北京音樂學院、 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北京舞蹈學院、 星海音樂學院、 中國音樂學院、 天津體育學院、 山東魯豫音樂學院
媒體支持單位:香港文匯報、香港商報、澳亞衛視、鳳凰衛視中文台、中國青年報、中國少年報、中國教育報、香港大公報、南方衛視、廣東衛視、中青網、新浪網、騰訊網等單位 。

組委會設定


名譽顧問(排名不分先後):
丁石孫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政協教育文化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何魯麗全國政協副主席,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民革中央副主席、全國婦聯副主席
許嘉璐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
張梅穎全國政協副主席 全國婦聯副主席
常務顧問(排名不分先後):
金鐵霖教育部藝術教育委員會委員、中國音樂學院名譽院長
吳雁澤中國音樂家協會副主席
劉蘭芳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曲藝家協會主席
顧明遠中國教育學會會長
賈作光中國舞蹈家協會名譽主席
組委會主任(排名不分先後):
康健中國文化藝術聯合會副秘書長
吳壽南香港文化藝術基金會總幹事國際青年藝術家交流學會秘書長
楊端敏教育藝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藝術特長生人才辦公室主任
秘 書 長:王啟龍
副秘書長:劉海彬 張建國 羅志強 漆建文 張莉雯 王越諶 陸軍 黃寶明 陳常玉 祝清華 曾淦宣 於美娜 黃日華 孫中樹 蔣敏 童 鵬 區淑華 謝瑩 王保華 陳淑瀅 高海華 張 想 羅月燕 (排名不分先後)
藝術總監: 楊森林
賽務總監: 李曉
辦公室主任:王明全
外 聯 處:彭小健張海濤
秘 書 處: 黃明芳劉雲飛
法律顧問:莞祥律師事務所張丹丹
歷屆評審委員會:(排名不分先後)
槐寶鳳中央音樂學院舞蹈編導
潘志濤北京舞蹈學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著名舞蹈教育家陶紹全中央民族歌舞團舞蹈家、教育家
張曉慶解放軍藝術學院舞蹈教育家
陳雅婷北京舞蹈學院國標舞講師
郭祥義聲樂教育家、中國音樂學院聲歌系副主任、聲樂教授
王玉珍女高音歌唱家,歌劇演唱家
耿蓮鳳著名女高音歌唱家
糜若如 全國青年歌手大賽評審及副裁判長、中國民族聲樂學會秘書長
趙春風解放軍藝術學院聲樂教授
王中山中國當代著名古箏演奏家、中國音樂家協會古箏學會秘書長
邵偉民總政歌舞團長笛專家、國家一級演員
吳玉霞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一級演員,中央民族樂團首席琵琶演奏家
盧伯楠中央音樂學院附中校長、教授
殷飈中國十大吉他名家、 教授崔鴻根中央音樂學院鋼琴博士、教授,
馬達資深業餘鋼琴教育家
吳佩意澳門青年交響樂團青年音樂家
劉 薇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理事、考官
于魁智著名京劇表演藝術家
曹燦著名朗誦表演藝術家
田 華著名電影表演藝術家
單田芳著名評書演播家
閻 肅空政文工團一級編劇、著名劇作家
徐 丹 EF英孚海外語言學校英文編輯
郭棲慶北京外國語大學世界語言與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英語系教授
郭英劍中央民族大學外國語學院院長、教授
李延年涉外經濟學院系主任、教授
付二石著名畫家(付抱石之子)
唐傳傑中國藝術研究院著名油畫家
汪 升 《文化周末》總編著名美術評論家

參賽組別

1、學 前 組:6歲以下2、國小A組:1-2年級
3、國小B組:3-4年級
中國藝術特長生系列活動
4、國小C組:5-6年級
5、初 中 組:2013年國中在校生
6、高 中 組:2013年高中在校生
7、大 學 組:2013年大學在校生
8、殘 障 組:具有一定殘疾、智障的學生參選要求

參賽要求


1、各項目選手節目自選,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逾時叫停;
2、選手的服裝、頭飾、道具、化妝、樂器及伴奏均自備,模特表演服裝限三套以內;
3、所有節目伴奏均為標準格式的CD糟,每個節目一張盤,不設鋼琴伴奏;
4、所有選手著裝要正規得體,衣冠整潔。評審要求及標準:為充分體現藝術周活動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增強活動透明度和公正性,經評審委員會商議,特制定以下評審辦法及標準。
評審要素:專業水平、專業技巧、表現力、舞台形象。

要求及標準


(一)器樂類(包括西樂和民樂)
1、要求在演奏中音準和節奏的把握準確、到位;
2、在演奏中要有一定的表現力,能夠比較完整、清晰地表現出樂曲的主題;
3、演奏樂曲要求完整、流暢、同伴奏的配合要默契;
4、演奏技巧較好,弓法準確,吐音清楚;
5、演奏姿態要自然、端正;著裝要大方、得體,颱風較好。
(二)聲樂類
1、要求演唱者吐字清楚、氣息自然;
2、要求在演唱中音準較好,節奏準確;
3、演唱要有感情,能夠通過歌聲表達歌曲的內涵;
4、同伴奏的配合要準確、默契;
5、在演唱中形體動作要舒展、到位、自然;
6、大合唱節目要求有指揮、服裝要統一。
(三)舞蹈類
1、參選舞蹈內容要積極、健康、豐富多彩、編舞要新穎,多樣化;
2、選手要求基本功紮實、動作到位;
3、選手在表演中要有豐富的表現力,能夠通過肢體語言較完整表現作品主題;
4、同伴奏音樂的配合要默契、準確。
(四)表演類
1、節目內容要積極向上、活潑健康;要求選手吐音清晰、發音標準;
2、能夠善於運用語言或肢體語言技巧表達感情;
3、對作品主題有較好的領悟能力,能夠做到聲情並茂。
4、戲曲類要求發音準確,唱腔要字正腔圓,動作要自然、協調。
(五)服裝展示
1、展示服裝要符合少年兒童的實際年齡,要健康活潑;
2、要求表演者形體自然、動作舒展、姿態優美到位;
3、表演者的動作能很好地結合伴奏音樂展示服裝的主題;
(六)藝術作品類:(題材自備) 
1、繪畫:國畫(尺寸不超過69×1725px或69×1250px)、水彩或水粉畫(尺寸不超過55×1375px或55×2000px)、版畫(尺寸不超過55×1375px)、卡通畫(單幅為4開;或短篇4格,每格為16開)。  
2、書法、篆刻:尺寸不超過40×1725px或50×3450px,書法字型不限(含硬筆、軟筆書法)。 
3、文學創作(作文、劇本、小說等):作文字數不限;劇本或小說不少於30000字;內容須健康積極向上、題材不限。 
4、攝影:尺寸不超過60×1500px。 
5、根石、雕刻、盆景、民間手工藝品等。
(七)英語類
比賽內容:
1、英語朗誦(誦讀,內容自選、題材不限)(2分鐘)
2、英語口語問答(3分鐘)
3、英語才藝(內容、形式不限)
比賽題目:
1、問答題由專家委員會形成題庫產生;
2、所有題目根據組別不同,難易程度不同;
3、問答模擬題可在活動官方網站上下載 。
比賽要求:
1、英語朗誦主要通過選手自備一段英語誦讀來測試選手的語音,語調,節奏、表現力、語言技巧等方面的掌握能力。
2、英語口語問答主要通過評審現場提問來考察選手的基本聽力、口語水平以及現場交流與語言反應能力;
3、英語才藝必須為選手用英語表演的才藝,否則此環節以零分計。
以上要求選手發音準確,清楚,表達流暢,內容充實,結構清晰、完整,表現力強,有一定的颱風並能有生動的肢體語言。

評選方法


1、全國總決賽只安排一輪比賽;
2、評分將採用10分制,最高分為9.99分,最低分為8.00分。小數點後必須保留兩位數;
①聲樂:音準、節奏、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服飾1分;綜合素質1分
②器樂:音準、節奏、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1分;綜合素質1分
③舞蹈:動作、基本功5分;表現力3分;服裝1分;綜合素質1分
④表演:音準、節奏、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服飾1分;綜合素質1分
⑤書畫:字型架構30%.筆畫30%、美觀30%、頁面整潔10%.繪畫:創意20%、用色25%、構圖30%、技巧25%
3、評審人數將採用單數制,每類評審人數為5-7人,評審結果最終將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平均分計算
4、比賽期間,評審只負責評分,不負責評獎,獎項最終由評審委員會評定。

評選程式


1、所有項目均分為地方評選和全國總評選兩個階段;
2、各地選手參加地區組委會組織的初選擇、複選,評出各項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推薦獎及優秀獎;
3、各地區各項目獲得一、二、三等獎及推薦獎的選手可獲得參加全國總評選的資格。
獎項設立辦法
1、地區活動按組別、項目類別設定獎項,獎項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推薦獎、優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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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國活動按組別、項目類別設定獎項,獎項為“百花獎”特別金獎、金獎、銀獎、銅獎、優秀獎;
3、獎項比例:特別金獎按各類別、各組別的5%評獎;金獎按各類別、各組別的10%評獎;銀獎按各類別、各組別的20%評獎;銅獎按各類別、各組別的30%評獎;
4、教師個人獎項:所有獲得銅獎以上選手的指導老師均可獲得“藝術教育獎”的榮譽稱號,由主辦單位頒發榮譽證書。
5、集體獎:
(1)對於在此活動中組織工作突出、成績優異的學校、校外藝教機構將由主辦單位授予“全國藝術教育工作先進單位”的榮譽稱號,由主辦單位頒發榮譽證書。
(2)對於在此活動中組織工作突出的地方組委會將授予“優秀組織單位”的榮譽稱號。

評審組成


1、藝術院校教授;
2、國家級藝術專業協會專家;
3、國家級藝術專業團體二級或副高以上職稱的演員;
4、國內著名老藝術家,演藝界明星;
5、電視台綜藝、青少欄目主持人、導演、製片人。

報名辦法


1、選手本著自願的原則報名;
2、報名時須附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認真填寫《報名表》,並提供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3、所有選手報名時須附有所在地區承辦單位推薦意見,全國組委會不接受任何個人報名(當地未設活動辦公室的除外);
4、各地將參賽選手及隨行人員名單以電子文檔形式於2013年7月5日前報送全國組委會。
選手權利與義務
選手權利
1、獲得銅獎以上的選手可獲得主辦單位頒發的榮譽獎牌和證書;
2、獲得銅獎以上的選手及其指導老師的名單將在活動官方網站上刊登;
3、獲得銅獎以上的選手可獲得由主辦單位傳送的榮譽喜報,由地區組委會直接寄至選手所在學校;
4、獲得銅獎以上的選手經考核可優先成為中國小雛鷹藝術團團員,頒發團員證及徽章;
5、所有總決賽的學生均可獲得活動期間10萬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選手義務
1、選手(16歲以下)應徵得監護人同意,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2、選手有義務向主辦單位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料;
3、選手有義務服從主辦單位的活動安排及管理;
4、選手有義務嚴守活動紀律,嚴禁出現賄賂評審、工作人員、作弊等現象。

活動公約


1、堅決維護活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嚴守工作人員職業道德;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掌握評判標準,以選手的實力和藝術水平作為評選依據;
3、樹立評審良好形象,不得接受任何開幕式的宴請和饋贈,自覺接受監審和社會輿論監督,詳見相關資訊。

特別聲明


1. 全國組委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以上活動的時間安排進行調整;
2. 本手冊的解釋權屬於全國組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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