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生物多樣性公約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後,中國政府從自己的國情出發,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履行自己在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的承諾,確定了持續發展國家經濟的戰略,並將這種戰略思想充分體現在國家各項經濟政策中。1994年國務院批准發布的《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和發展白皮書》,充分體現了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1996年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進一步明確了中國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方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與生物多樣性公約
  • 性質:多樣性公約
  • 國家:中國
  • 時間:1992年
提出,公約,

提出

中國政府認為,自然資源的持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前提條件,並通過保護生物多樣性、防止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發展森林和改善城鄉生態環境、預防和控制環境破壞與污染、積極參與全球環境保護合作等措施,有效地實施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在中央政府各部門的政策、規劃和工作中以及在地方各級政府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中,都融入了保護和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的內容。

公約

中國與《生物多樣性公約》
在傳統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過程中,中國政府致力於促進農業生產由粗放型經濟成長方式向集約型經濟成長方式的改變。由於人口增長過快,自然資源利用過度,導致生態環境的日益惡化,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加劇,生物資源消耗過快,這些都嚴重地制約了國家經濟的發展,尤其是加劇了生態環境遭受破壞地區的貧困化。中國政府注重農村經濟政策的改革,鼓勵集約化生產方式,鼓勵實施植樹造林、種樹種草、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防治等生態建設工程,開發生態農業技術,等等。生態建設工程措施將發展農業生產和保護與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有效地結合起來。
中國與生物多樣性公約
多年來全國生態建設的實踐已總結出許多有用的經驗。例如,建設大型防風林、營造沙漠綠洲的經驗;坡地改梯田、建設高產穩產田的經驗;興修大型水利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的經驗;退耕還林、還草、恢復生態植被的經驗;種植經濟林、生態林和種樹種草相結合的經驗;旱作農業、節水灌溉、採用先進生產技術的經驗;山、水、田、林、路相配套,綜合治理小流域的經驗;荒山承包植樹造林、種草的經驗;治理草場退化、沙化、鹼化的經驗;等等。這些經驗和做法對於保護生物多樣性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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