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

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

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英文名稱:China National Adhesives Industry Association,簡稱CNAIA)於1987年7月在北京成立,它是中國膠粘劑及密封劑行業的企業事業單位自願聯合組成的全國性專業性的行業組織,是經國家民政部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2012年3月15日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民政部批准更名為中國膠粘劑和膠粘帶工業協會(英文名稱:China Adhesives and Tape Industry Association,簡稱CATIA)。

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自成立以來,始終遵循“團結、創新、求實”的工作作風,牢記服務宗旨,竭力為會員辦實事。協會每年都要舉辦和組織各種類型的活動,如:技術交流會、國際展覽會、行業發展研討會和出國考察等,一年一度的膠粘劑及密封劑技術交流會(年會)及國際展覽會(兩會相繼舉行),因內容充實、形式新穎、技術水平較高、收費合理等原因,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國內外廠商、用戶和專家學者參加,在國內外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日益提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
  • 外文名:China National Adhesives Industry Association
  • 時間:1987年7月
  • 地點:北京
  • 性質:全國性專業性的行業組織
  • 簡稱:CNAIA
建設宗旨,歷任理事,組織刊物,發展方向,組織機構,業務範圍,協會記事,組織章程,

建設宗旨

團結全體會員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圍繞促進我國膠粘劑及密封劑工業的發展和進步,開展各項活動,為膠粘劑及密封劑行業和企業事業單位服務,廣泛聯繫和努力促進國內外膠粘劑企業及行業的交流與合作,並積極向政府提出本行業發展的建議,反映行業和企業訴求,在政府和企業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
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

歷任理事

第一屆:戚彪
第二屆:金國珍
第三屆:申過秋
第四、五屆: 費廣泰
第六屆:楊啟煒

組織刊物

我協會主辦的“中國膠粘劑”和“粘接”雜誌(月刊)在國內外發行,是國內膠粘劑行業中的重要刊物。為了傳達協會及國內外膠粘劑行業的有關信息,我會還創辦了“中國膠粘劑信息” (月刊),在行業內發行。

發展方向

我協會現有團體會員350多家,包括了膠粘劑行業中規模大、實力強、知名度高的一批大中型企業、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協會還聘請了36位國內外著名的膠粘劑專家為顧問,我會現已與美國、歐盟、日本、韓國和台灣等國家和地區的同業組織建立了聯繫和合作,我協會在國內外膠粘劑行業和企業中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較大的影響力。中國膠粘劑和膠粘帶工業協會真誠地希望同國內外從事膠粘劑事業的團體及各界士建立聯繫,互相交流、加強合作,共同攜手開創膠粘劑行業的新輝煌!

組織機構

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協會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會選舉產生理事長、付理事長和秘書長及常務理事。理事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有關協會的工作安排、財務狀況、會員的吸收和除名、協會負責人的選舉和罷免等一切重大問題都必須經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協會的辦事機構是秘書處,秘書處負責協會的日常工作和事務,組織實施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制定的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協調各部門和專業委員會的工作,負責協會的財務和資產管理,組織開展各項活動。
協會設有壓敏膠及製品分會、聚合物乳液膠粘劑專業委員會、橡膠型膠粘劑專業委員會、聚氨酯膠粘劑專業委員會、熱熔膠粘劑專業委員會、工程用膠粘劑專業委員會等六個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根據本專業的技術特點開展活動,每三年舉行一次專業大會,研討本專業的發展態勢和一些難點熱點問題。

業務範圍

1、負責收集、統計、分析和整理本行業的生產、經營、科研開發和進出口等各方面的運行數據和信息,定期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在全行業內發布。
2、在本行業內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行業發展態勢,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參與制定行業發展規劃。
3、推進行業誠信建設,規範企業行為,開展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
4、組織國(境)內外的技術信息交流和合作,舉辦國內外技術信息交流會、展覽會和相關的各種會議。
5、組織本行業出國考察訪問和經貿活動,並接待國外來訪團體和相關企業。
6、參與制訂和修訂產品質量標準,推進本行業產品質量和檔次的提高。
7、開展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和招商引資工作。
8、組織科技創新和產品創優等活動,參與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組織申報和推薦本行業的“名牌產品”等活動。
9、出版和發行行業性刊物,創辦網站。
10、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和本行業的訴求,維護企業和行業的合法權益。
11、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授權或委託的工作。
l2、開展有益於本行業的其他活動。

協會記事

1987年9月8日: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成立
1987年9月8日 在北京召開了成立大會,並舉行了第一次全體會員大會
共有會員178個,其中科研、院校50個,其餘大部分為國有企業。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第一屆理事會,共有27個理事單位,常務理事8名。會議通過了中國膠粘劑協會章程、組織工作條例、理事會工作職責、理事會工作職責、專家顧問團工作職責、秘書處工作職責等。 :協會設立了專家顧問團,聘請了14位同志為專家顧問團成員。 《中國膠粘劑》、《中國膠粘劑信息》創刊。
第一屆理事會
理事長
化工部二局副局長:戚彪
副理事長
北京東方化工廠:劉文斌
黑龍江省鐵力木料乾餾廠:趙振宇
上海制筆零件三廠(上海長城精細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魏國楨
秘書長
北京東方化工廠:陳萬里
1987年全國膠粘劑廠家400餘家,全國膠粘劑產量約為20萬噸,產值10億元。
1988年協會途經了十九個省市,走訪了83個會員單位,對中國上千品種的膠粘劑進行了分類統計,編寫了《膠粘劑的分類和命名原則》
1988年5月成立壓敏膠製品專業組,同年10月成立合成乳液專業組,
1989年11月成立橡膠膠粘劑專業組
1989年11月11日召開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第二次會員大會
確定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會徽 ,第二屆理事會單位名單27名,常務理事9名
第二屆理事會
理事長
化工部化工司司長:金國珍
副理事長
北京東方化工廠:劉文斌
黑龍江省鐵力木料乾餾廠: 徐明斌
上海制筆另件三廠(上海長城精細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魏國楨
秘書長
北京東方化工廠 :陳萬里
1989年全國膠粘劑廠家500餘家,會員單位175家, 產量為28萬噸
1990年在大連舉行全國膠粘劑推廣套用及新產品展覽會
1991年《中國膠粘劑》成為國際公開發行刊物 ,《中國膠粘劑信息》由季刊改為雙月刊
1992年3月參與國家計委委託化工部制定的“八五膠粘劑生產發展規劃”和“八五膠粘劑科技攻關項目”的立項論證會
1993年成立聚合物乳液膠粘劑、熱熔膠粘劑、聚氨酯膠粘劑、橡膠型膠粘劑專業組,由協會理事單位任專業組組長,各專業組每兩年舉辦一次全體會員會議。
1994年9月召開第三屆會員大會
理事會決定將各專業組更名為專業委員會
第三屆理事會
理事長
北京東方化工廠:申過秋
副理事長
北京有機化工廠廠長:侯吉成
化工部行業指導司石油化工處處長:師廣明
化工部華凌合成材料公司經理:齊松山
上海新光化工廠廠長:龔萬興
上海長城精細化工廠: 俞永涵
秘書長
北京東方化工廠:陳萬里
1995年 與無錫市化工局合作,在無錫舉辦了全國膠粘劑展覽會和技術交流會
1996年 起草了“九五膠粘劑生產發展規劃”  參與國家計委委託化工部制定的“八五膠粘劑科技攻關項目”的審查驗收及“九五膠粘劑科技攻關課題”的立項論證會
1997年召開第四屆會員大會
第四屆理事會
理事長
北京東方化工廠:費廣泰
副理事長
北京有機化工廠廠長:應書光
化工部行業指導司石油化工處 處長:師廣明
化工部華凌合成材料公司:經理:齊松山
上海新光化工廠廠長:陳琦
上海長城精細化工廠: 俞永涵
秘書長
龔輩凡
1997年與中國貿促會化工行業分會合作共同舉辦第一屆中國國際膠粘劑及密封劑展覽會,並在今後每年舉辦一次至今已舉辦九次
1998順利地通過了民政部和原國家石化局的審查,成為石化系統保留和重新登記的37個協會之一
1999年3月 編制了中國膠粘劑行業“十五發展規劃”建議書
1999年4月 在北京舉辦了第二屆中國膠粘劑技術與信息交流會,以後每年在展覽會舉辦前均舉辦一次,至2006年已舉辦了九次
2000年 協會被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評為“先進社團組織”
2001年 協會在北京購買了辦公用房,對勞動人事制度進行了改革,設立了理事會儲備基金
2002年10月召開第五屆會員大會
第五屆理事會
理事長
北京東方化工廠廠長  費廣泰
副理事長
北京有機化工廠廠長  應書光
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社團管理 辦公室副主任  師廣明
上海新光化工廠廠長  陳琦
上海長城精細化工廠  俞永涵
秘書長
龔輩凡
2003年11月 在廣州舉辦第二屆亞洲地區膠粘劑大會
2003年成立工程用膠專業委員會
壓敏膠專業委員會更名為壓敏膠及製品分會
2004年10月在北京舉辦第七屆世界膠粘劑大會
2005年11月召開第六屆會員大會
第六屆理事會
理事42人
理事長
北京東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有機化工廠廠長  楊啟煒
副理事長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副會長  楊偉才
上海新光化工廠廠長 陳琦
山西三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仝立祥
浙江金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劉萬章
秘書長
龔輩凡
2005年4月編制完成《中國合成膠粘劑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建議書》和《“十一五”國家科技攻關項目建議書》
2006年我國膠粘劑的生產廠家3000多家,膠粘劑的總產量為625萬噸,我國膠粘劑與密封劑生產量已躍居世界前三位
2006年會員單位廣州白雲化工實業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有機矽化鞋有限公司生產的有機矽酮密封膠榮獲中國名牌稱號
2007年會員單位廣州宏昌膠粘帶廠、河北華夏實業有限公司、中山(永大)有限公司生產的壓敏膠粘製品榮獲中國名牌稱號。
2007年3月成為《粘接》雜誌主辦單位。
組建全國膠粘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壓敏膠分技術委員會
2010年11月召開第七屆會員大會
第七屆理事會:常務理事26人,理事70人
理事長 北京東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楊啟煒
副理事長 上海新光化工有限公司  總經理 陳琦
河北華夏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鳳
山西三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王勤旺
浙江金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劉萬章
湖北回天膠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章鋒
北京天山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翟海潮
廣州宏昌膠粘帶廠  總經理 吳偉卿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總經理  何漢健
秘書長 楊栩
2010年11月修改並通過《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章程》
2010年12月民政部批准成立建築膠粘劑專業委員會
2011年4月編制完成《中國合成膠粘劑和膠粘帶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
2011年5月在杭州召開第七屆聚合物乳液膠粘劑技術與信息交流會
2011年11月在蘇州召開建築膠粘劑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暨首屆專業技術與信息研討會
●2012年3月15日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民政部批准更名為中國膠粘劑和膠粘帶工業協會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中國膠粘劑工業協會。英文名稱:China National Adhesives Industry Association (簡稱CNAIA)。
第二條  本協會是膠粘劑、密封劑和相關行業的企業事業單位自願聯合組成的全國性、行業性和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具備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全體會員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場化原則,圍繞促進我國膠粘劑、密封劑和相關產業的發展和進步,開展各項活動,為膠粘劑、密封劑和相關行業及企業事業單位服務,反映他們的訴求。積極促進國內外膠粘劑、密封劑和相關企業及同業組織的交流與合作,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參與行業管理,開展行業自律,在政府和企業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1、開展行業調查研究,根據本行業的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提出行業發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巨觀調控和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準入條件的研究制定。
2、根據授權開展行業統計工作;掌握國內外行業的運行情況和發展動態,收集、分析和整理國內外行業信息,並按時在全行業內發布。
3、參與制訂和修訂產品質量標準,推進本行業標準化體系建設和產品質量與檔次的提高。
4、推進行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創新活動,負責提出和協助組織行業中的一些技術關鍵和重大裝備的研製,參與科技成果的鑑定和推廣套用工作。
5、推進行業質量管理、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換代升級,開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安全生產工作。
6、組織國(境)內外技術與信息交流和合作,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的需要,舉辦國(境)內外技術信息交流會、展覽會和相關的各種會議。
7、組織本行業相關單位出國考察訪問和經貿洽談,參加國際會議。並接待國(境)外來訪團體和相關企業。
8、開展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和招商引資工作,幫助會員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反傾銷反補貼工作。
9、出版和發行行業性刊物,建立網站和電子商務信息網路等行業媒體。
10、規範會員行為,開展行業自律,制訂並組織實施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行業道德準則,推動責任關懷和行業誠信建設。
11、反映行業重大問題和企業訴求,並提出相關建議和措施,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12、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授權或委託的工作,接受會員和社會委託的專項服務。
13、開展有益於本行業的其他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
凡在中國境內註冊的膠粘劑、密封劑和相關行業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2、自願加入本協會。
3、在膠粘劑、密封劑和相關行業中,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3、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秘書處根據理事會授權審核;
4、由理事會授權的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5、理事會每年至少一次聽取秘書處發展會員情況的報告,並予以審議確認。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與本協會的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6、按照本協會章程享有的其它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3、關心和支持本協會工作,積極參加本協會各項活動,承辦和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6、依照本協會章程應盡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連續兩年不履行義務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5、確定本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6、決定終止事宜。
7、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必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也必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召開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和常務理事;聘任和解聘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4、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制定本協會工作計畫;
11、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並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能超過70周歲;
4、聘任的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6、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7、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8、熱愛本協會工作,願為廣大會員和行業服務,有較高的業務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設立秘書處,秘書處為協會的辦事機構。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應當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每屆任期五年,連任最長不得超過兩屆。本協會採用秘書長聘任制,每屆任期五年,可連聘連任。
第二十八條  理事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向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報告工作。
第三十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負責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財務審計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其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2010年11月30日第七屆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