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腦血管病防治指南

中國腦血管病防治指南

《中國腦血管病防治指南》是2007年1月1日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饒明俐。本書適用於二、三級醫院的神經科醫師、內科醫師、廣大基層醫務人員和預防保健工作者,同時對於腦血管病患者和關注自己健康的人們也具有指導意義。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腦血管病防治指南
  • 作者:饒明俐
  • ISBN:9787117026932
  • 類別:圖書 >> 醫學 >> 臨床醫學 >> 內科學
  • 頁數:145
  • 定價:¥15.00
  • 出版社人民衛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年1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內容簡介,目錄,第一章 腦血管病的一級預防,第二章 腦卒中的二級預防,第三章 卒中單元,第四章 腦卒中的院前處理,第五章 急診診斷及處理,第六章 常見腦血管病的診斷和治療,第七章 腦血管病的外科治療,第八章 腦血管病的血管內介入治療,第九章 主要併發症的處理,第十章 腦血管病的康復,

內容簡介

腦血管病是我國中老年人群的常見病、多發病,近年來呈上升和低齡化趨勢,農村地區也日益突出。腦血管病的高發病率、高死亡率和高致殘率不僅嚴重危害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質量,同時也給國家及患者家庭帶來沉重的醫療、經濟和社會負擔,是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
本“指南”從加強預防的角度出發,強調腦血管病的一級預防和二級預防,並涵蓋了卒中單元、急診診斷處理、急性期內外科治療、併發症防治和早期康復等內容。編寫過程始終以循證醫學研究結果為依據,並借鑑了國內外近期公布的腦血管病及相關疾病防治指南的內容。

目錄

第一章 腦血管病的一級預防
第一節 我國腦血管病的流行現狀與發展趨勢
第二節 腦血管病的危險因素及其干預管理
第三節 健康教育的內容與方法
第二章 腦卒中的二級預防
第一節 腦卒中復發的危險因素
第二節 腦卒中復發的二級預防措施
第三章 卒中單元
第四章 腦卒中的院前處理
第五章 急診診斷及處理
第六章 常見腦血管病的診斷和治療
第一節 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
第二節 腦梗死
第三節 腦出血
第四節 蛛網膜下腔出血
第五節 顱內靜脈系統血栓形成
第七章 腦血管病的外科治療
第一節 出血性腦血管病
第八章 腦血管病的血管內介入治療
第一節 顱內動脈瘤
第二節 腦動靜脈畸形
第三節 動脈粥樣硬化性腦血管病
第九章 主要併發症的處理
第一節 顱內壓增高
第二節 肺炎及肺水腫
第三節 血糖改變
第四節 吞咽困難
第五節 上消化道出血
第六節 尿失禁與尿路感染
第七節 腦卒中後抑鬱與焦慮狀態
第八節 心臟損害
第九節 急性腎功能衰竭
第十節 水、電解質紊亂
第十一節 深部靜脈血栓形成與肺栓塞
第十二節 腦卒中繼發癲癇
第十三節 褥瘡
第十四節 體溫異常
第十章 腦血管病的康復
第一節 腦卒中康復的基本條件
第二節 主要神經功能障礙的康復
附錄Ⅰ 腦血管疾病分類(1995年)
附錄Ⅱ 常用腦卒中量表
附錄Ⅲ 相關疾病臨床常用藥物參考

第一章 腦血管病的一級預防

第一節 我國腦血管病的流行現狀與發展趨勢
目前腦血管病已成為危害我國中老年人身體健康和生命的主要疾病。城市居民腦血管病死亡已上升至第一、二位,農村地區在20世紀90年代初腦血管病死亡列第三位,90年代後期升至第二位。全國每年新發腦卒中約200萬人;每年死於腦血管病約150萬人;存活的患患者數(包括已痊癒者)600~700萬。 目前,全國每年因本病支出接近200億元人民幣,給國家和眾多家庭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
第二節 腦血管病的危險因素及其干預管理
一、高血壓
高血壓是腦出血和腦梗死最重要的危險因素。國內有研究顯示:在控制了其他危險因素後,收縮壓每升高10mmHg,腦卒中發病的相對危險增加49%,舒張壓每增加5mmHg,腦卒中發病的相對危險增加46%.一項中國老年收縮期高血壓臨床隨機對照試驗結果顯示,隨訪4年後,降壓治療組比安慰劑對照組腦卒中的死亡率降低58%.
建 議:
(1)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居民預防腦卒中的意識,主動關心自己的血壓;建議≥35歲者每年測量血壓1次,高血壓患者應經常測量血壓(至少每2~3個月測量1次),以調整服藥劑量(見表9)。
(2)各級醫院應儘快建立成年人首診測量血壓制度;
(3)各地應積極創造條件建立一定規模的示範社區,定期篩查人群中的高血壓患者並給予恰當的治療和隨診。
(4)對於早期或輕症患者首先採用改變生活方式治療,3個月效果仍不佳者應加用抗高血壓藥物治療(見附錄Ⅱ-1)。
二、心臟病
有心臟病的人發生腦卒中的危險都要比無心臟病者高2倍以上。非瓣膜病性房顫的患者每年發生腦卒中的危險性為3%~5%,大約占血栓栓塞性卒中的50%。
建 議:
(1)成年人(≥40歲)應定期體檢,早期發現心臟病;
(2)確診為心臟病的患者,應積極找專科醫師治療;
(3)對非瓣膜病性房顫患者,在有條件的醫院可使用華法令抗凝治療,但必須監測國際標準化比(INR),範圍控制在2.0~3.0;對年齡>75歲者,INR應在1.6~2.5之間為宜;或口服阿司匹林50~300mg/d,或其他抗血小板聚集藥物。(見表9)。
(4)冠心病高危患者也應服用小劑量阿司匹林50~150mg/d,或其他抗血小板聚集藥物。
三、糖尿病
糖尿病是腦血管病重要的危險因素。Ⅱ型糖尿病患者發生卒中的危險性增加2倍。
建 議:
(1)有心腦血管病危險因素的人應定期檢測血糖,必要時測定糖化血紅蛋白(HbA1c)和糖化血漿白蛋白。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同中國糖尿病防治指南一致(表3、表4)。
(2)糖尿病患者應首先控制飲食、加強體育鍛鍊, 2~3個月血糖控制仍不滿意者,應選用口服降糖藥或使用胰島素治療。糖尿病的控制目標見表5.
(3)糖尿病患者更應積極治療高血壓、控制體重和降低膽固醇水平。
四、血脂異常 大量研究已經證實血清總膽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LDL)升高,高密度脂蛋白(HDL)降低與心血管病有密切關係。
建 議:
(1)血脂異常,尤其合併有高血壓、糖尿病、吸菸等其他危險因素者首先應改變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並定期複查血脂。改變生活方式無效者採用藥物治療。
(2)對既往有TIA、缺血性卒中或冠心病史,且TC高於5mmol/L的患者採用他汀類藥物治療。TG增高者選用貝丁酸類藥物治療。
五、吸菸
經常吸菸是一個公認的缺血性腦卒中的危險因素。其對機體產生的病理生理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影響全身血管和血液系統如:加速動脈硬化、升高纖維蛋白原水平、促使血小板聚集、降低高密度脂蛋白水平等。長期被動吸菸也可增加腦卒中的發病危險。
建 議:
(1)勸吸菸者戒菸(動員吸菸者親屬參與勸說,提供有效的戒菸方法)。
(2)動員全社會參與,在社區人群中採用綜合性控煙措施對吸菸者進行干預。
(3)促進各地政府部門儘快制定吸菸法規,如在辦公室、會議室、飛機、火車等公共場所設立無煙區,僅在指定地點可供吸菸,以減少被動吸菸的危害。
六、飲酒
人群研究證據已經顯示,酒精攝入量對於出血性卒中有直接的劑量相關性。但對於缺血性卒中的相關性目前仍然有爭議。
建 議:
(1)對不飲酒者不提倡用少量飲酒來預防心腦血管病;孕婦更應忌酒。
(2)飲酒者一定要適度,不要酗酒;男性每日飲酒的酒精含量不應超過20~30g,女性不應超過15~20g.
七、頸動脈狹窄
國外一些研究發現,65歲以人群中有7%~10%的男性和5%~7%的女性頸動脈狹窄大於50%.
建 議:
(1)對無症狀性頸動脈狹窄患者一般不推薦手術治療或血管內介入治療,首選阿司匹林等抗血小板藥或他汀類藥物治療。
(2)對於重度頸動脈狹窄(>70%)的患者,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考慮行頸動脈內膜切除術或血管內介入治療術(但術前必需根據患者和家屬的意願、有無其它合併症以及患者的身體狀況等進行全面的分析討論後確定)。
八、肥胖
國內對10個人群的前瞻性研究表明,肥胖者缺血性卒中發病的相對危險度為2.2.近年有幾項大型研究顯示,腹部肥胖比體重指數(BMI)增高或均勻性肥胖與卒中的關係更為密切。
建 議:
(1)勸說超重者和肥胖者通過採用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加體力活動等措施減輕體重,降低卒中發病的危險。
(2)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飲食習慣。成年人的BMI(kg/m2)應控制在
九、其他危險因素
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代謝綜合徵;缺乏體育活動;飲食營養不合理;口服避孕藥;促凝危險因素
第三節 健康教育的內容與方法
一、健康教育的內容
三個主要方面:
(1)讓人們了解腦血管病的嚴重危害,引起足夠的重視,主動預防;
(2)告訴人們腦血管病發病的主要危險因素和誘發因素並知道如何預防;
(3)發生了腦卒中後應該如何應對。
二、健康教育的方法
醫院健康教育;社區健康教育;利用大眾媒體開展健康教育

第二章 腦卒中的二級預防

第一節 腦卒中復發的危險因素
卒中復發的相關危險因素,包括不可干預的危險因素與可干預的危險因素兩方面,可干預的危險因素又分為生理學危險因素如:高血壓、糖尿病、高脂血症、心臟病、高半胱氨酸血症等和行為學危險因素如:吸菸、酗酒、肥胖、抑鬱等(參見第一章)。
第二節 腦卒中復發的二級預防措施
一、首次卒中發病機制的正確評估
建 議: 對已發生腦卒中者選擇必要的影像或其他實驗室檢查,儘可能明確患者的卒中類型及相關危險因素,以便針對病因採用合理的治療措施。
二、卒中後的血壓管理
患者血壓水平高於160/100mmHg可使卒中再發的風險明顯增加。
建 議:
(1)改變不良生活方式。
(2)積極控制高血壓,在患者可耐受的情況下,最好能將血壓降至
(3)降壓治療應於卒中急性期過後患者病情穩定時(一般為卒中後4周)開始。
三、抗血小板聚集
缺血性卒中初次發作後早期套用小劑量阿司匹林(50mg/d)能夠顯著降低卒中再發的風險。 建 議:
(1)單獨套用阿司匹林的劑量為50~150mg/d,分2次服用;
(2)也可使用小劑量阿司匹林(25mg)加潘生丁緩釋劑(200mg)的複合製劑(片劑或膠囊),2次/d;
(3)對阿司匹林不能耐受者可選用氯吡格雷,75mg/d.
四、抗凝治療
使用抗凝劑有增加顱內出血的風險,只有在診斷為房顫(特別是非瓣膜病變性房顫)誘發心源性栓塞的患者才適宜套用抗凝劑。
建 議:
(1)已明確係非瓣膜病變性房顫誘發的心源性栓塞患者可使用華法令抗凝治療,劑量為2~4mg/d,INR值應控制在2.0~3.0之間。如果沒有監測INR的條件,則不能使用華法令,只能選用阿司匹林等治療。
(2)卒中急性期不宜抗凝,一般可在卒中發生2周后開始抗凝治療。
五、其他心臟病的干預
六、頸動脈狹窄的干預
七、高半胱氨酸血症的干預
八、干預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
九、卒中後血脂與血糖的管理
十、健康宣教及行為危險因素的干預

第三章 卒中單元

一、概念
卒中單元(stroke unit)是指改善住院卒中患者的醫療管理模式,專為卒中患者提供藥物治療、肢體康復、語言訓練、心理康復和健康教育、提高療效的組織系統。
二、分類
(一)急性卒中單元;
(二)康復卒中單元;
(三)聯合卒中單元;
(四)移動卒中單元
三、建立卒中單元的意義
(一)可獲得更好的臨床效果;
(二)提高患者及家屬的滿意度;
(三)有利於繼續教育
四、卒中單元的建立和實施
(一)醫院的醫療條件及設施;
(二)卒中單元模式的選擇;
(三)改建病房結構;
(四)組建卒中醫療小組;
(五)制定臨床操作規程和標準;
(六)標準工作時間表
建 議:
(1)收治腦血管病的醫院應該建立卒中單元,卒中患者應該儘可能收入卒中單元治療。
(2)卒中單元的建立基於病房空間條件、多學科醫療小組和標準的操作規程。
(3)不同級別的醫院應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合適的卒中單元類型。

第四章 腦卒中的院前處理

一、腦卒中的識別
二、腦卒中患者的運送
三、現場及救護車上的處理和急救
應收集的信息;急救措施及相關處理

第五章 急診診斷及處理

一、診斷
(一)病史採集和體格檢查
(二)診斷分析步驟:是卒中還是其它疾病;是哪一類型的卒中;缺血性卒中者是否有溶栓治療指征
二、處理
(一)基本生命支持:氣道和呼吸;心臟功能;血壓調控
(二)需緊急處理的情況
三、急診處理流程

第六章 常見腦血管病的診斷和治療

第一節 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
一、診斷
(一)臨床特點
(二)輔助檢查:頭顱CT和MRI;超聲檢查;腦血管造影:DSA、CTA、MRA;其它檢查
二、治療
(一)控制危險因素(參照第一章第三節內容)
(二)藥物治療
1、抗血小板聚集藥物
建 議:
(1)大多數TIA患者首選阿司匹林治療,推薦劑量為50~325mg/d.
(2)對於阿司匹林不能耐受或套用“阿司匹林無效”的患者,建議套用ASA25mg和DPA緩釋劑200mg的複合製劑,2次/d,或氯吡格雷75mg/d.
(3)如使用噻氯匹定,在治療過程中應注意檢測血常規。
(4)頻繁發作TIA時,可選用靜脈滴注的抗血小板聚集藥物。
2、抗凝藥物
建 議:
(1)抗凝治療不作為常規治療。
(2)對於伴發房顫和冠心病的TIA患者,推薦使用抗凝治療(感染性心內膜炎除外)。
(3)TIA患者經抗血小板治療,症狀仍頻繁發作,可考慮選用抗凝治療。
3、降纖藥物 TIA患者有時存在血液成分的改變,如纖維蛋白原含量明顯增高,或頻繁發作患者可考慮選用巴曲酶或降纖酶治療。
(三)、TIA的外科治療 詳見本指南第七、八章有關部分。
第二節 腦梗死
一、診斷
(一)一般性診斷 1、臨床特點 2、輔助檢查 (1)血液檢查 (2)影像學檢查:① CT;②MRI;③TCD;④ 血管影像;⑤ 其他
(二)臨床分型(OCSP分型)
OCSP臨床分型標準:
1、完全前循環梗死(TACI);2、部分前循環梗死(PACI);3、後循環梗死(POCI);4、腔隙性梗死(LACI)
二、治療
(一)內科綜合支持治療:應特別注意血壓的調控(參見第九章)
(二)抗腦水腫、降顱高壓(參見第九章)
(三)改善腦血循環
1、溶栓治療
建 議:
(1)對經過嚴格選擇的發病3h內的急性缺血性腦卒中患者應積極採用靜脈溶栓治療。首選rtPA,無條件採用rtPA時,可用尿激酶替代。
(2)發病3~6h的急性缺血性腦卒中患者可套用靜脈尿激酶溶栓治療,但選擇患者應該更嚴格。
(3)對發病3~6h的急性缺血性腦卒中患者,在有經驗和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考慮進行動脈內溶栓治療研究。
(4)基底動脈血栓形成的溶栓治療時間窗和適應證可以適當放寬。 (5)超過時間窗溶栓多不會增加治療效果,且會增加再灌注損傷和出血併發症,不宜溶栓,恢復期患者應禁用溶栓治療。
2、降纖治療 (1)巴曲酶;(2)降纖酶;(3)其他降纖製劑:如蚓激酶、蘄蛇酶等。
建 議:
(1)腦梗死早期(特別是12小時以內)可選用降纖治療;高纖維蛋白原血症患者更應積極降纖治療。
(2)應嚴格掌握適應證、禁忌證。
3、抗凝治療
建 議:
(1)一般急性腦梗死患者不推薦常規立即使用抗凝劑。
(2)使用溶栓治療的患者,不推薦在24小時內使用抗凝劑。
(3)下列情況無禁忌證(如出血傾向、有嚴重肝腎疾病、血壓>180/100mmHg)時,可考慮選擇性使用抗凝劑:
① 心源性梗死(如人工瓣膜、心房纖顫,心肌梗死伴附壁血栓、左心房血栓形成等)患者,容易復發卒中。
② 缺血性卒中伴有蛋白C缺乏、蛋白S缺乏、活性蛋白C抵抗等易栓症患者;症狀性顱外夾層動脈瘤患者;顱內外動脈狹窄患者。
③ 臥床的腦梗死患者可使用低劑量肝素或相應劑量的LMW預防深靜脈血栓形成和肺栓塞。
4、抗血小板製劑
建 議:
(1)多數無禁忌證的不溶栓患者應在卒中後儘早(最好48小時內)開始使用阿司匹林。
(2)溶栓的患者應在溶栓24小時後使用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與潘生丁緩釋劑的複合製劑(詳見第二章)。
(3)推薦劑量阿司匹林150~300mg/d,分2次服用,4周后改為預防劑量。
5、擴容
6、中藥治療:如丹參、川芎嗪、三七、葛根素、銀杏葉製劑等。
(四)神經保護劑
目前常用的有胞二磷膽鹼、都可喜、腦復康、鈣通道阻滯劑等,尚缺乏有說服力的大樣本臨床觀察資料,確切療效有待研究。 亞低溫和高壓氧可能是有前途的治療方法,有關研究正在進行。
(五)外科治療:參見第七章。
(六)血管內介入治療:參見第八章。
(七)康復治療:參見第十一章。
第三節 腦出血
一、診斷
(一)一般性診斷
1、臨床特點
2、輔助檢查 (1)血液檢查 (2)影像學檢查:① 頭顱CT掃描。② 頭顱MRI檢查。③ 腦血管造影(DSA)。 (3)腰穿檢查
(二)各部位腦出血的臨床診斷要點 殼核出血;丘腦出血;腦幹出血;小腦出血;腦葉出血;腦室出血
(三)腦出血的病因 高血壓性腦出血;腦血管畸形出血;腦澱粉樣血管病;溶栓治療所致腦出血;抗凝治療所致腦出血;瘤卒中
二、治療
(一)急性腦出血的內科治療 一般治療;調控血壓;降低顱內壓;止血藥物;亞低溫治療;康復治療
(二)手術治療
建 議:
(1)既往有高血壓的中老年患者,如突然出現局灶性神經功能缺損症狀,並伴有頭痛、嘔吐、血壓增高,應考慮腦出血。首選頭部CT掃描,明確診斷及腦出血的部位、出血量、是否破入腦室及占位效應、腦組織移位情況。
(2)根據出血部位及出血量決定治療方案:
① 基底節區出血:小量出血可內科保守治療;中等量出血(殼核出血≥30ml,丘腦出血≥10ml)可根據病情、出血部位和醫療條件,在合適時機選擇選微創穿刺血腫清除術或小骨窗開顱血腫清除術,及時清除血腫;大量出血或腦疝形成者,多需外科行去骨片減壓血腫清除術,以挽救生命。
② 小腦出血:易形成腦疝,出血量≥10ml,或直徑≥3cm,或合併明顯腦積水,在有條件的醫院應儘快手術治療。
③ 腦葉出血:高齡患者常為澱粉樣血管病出血,除血腫較大危及生命或由血管畸形引起需外科治療外,宜行內科保守治療。
④ 腦室出血:輕型的部分腦室出血可行內科保守治療;重症全腦室出血(腦室鑄形),需腦室穿刺引流加腰穿放液治療。
(3)內科治療為腦出血的基礎治療,脫水降顱壓、調控血壓、防治併發症是治療的中心環節,要精心處理(詳見第九章)。
第四節 蛛網膜下腔出血
一、診斷
(一)臨床特點
(二)輔助檢查:CT;CSF;腦血管造影(DSA、CTA、MRA);其他:TCD、局部腦血流測定
二、治療
一般處理及對症治療;防治再出血;防治腦動脈痙攣及腦缺血;防治腦積水
建 議:
(1)有條件的醫療單位,SAH患者應由神經外科醫師首診,並收住院診治;如為神經內科首診者,亦應請神經外科會診,儘早查明病因,進行治療。
(2)SAH的診斷檢查首選顱腦CT,動態觀察有助了解出血吸收、再出血、繼發損害等。
(3)臨床表現典型,而CT無出血徵象,可謹慎腰穿CSF檢查,以獲得確診。
(4)條件具備的醫院應爭取做腦血管影像學檢查,懷疑動脈瘤時須儘早行DSA檢查,如患者不願做DSA時也可先行MRA或CTA.
(5)積極的內科治療有助於穩定病情和功能恢復。為防再出血、繼發出血等,可考慮抗纖溶藥與鈣通道阻滯劑合用。
(6)依據腦血管異常病變、病情及醫療條件等,來考慮選用血管內介入治療、開顱手術或放射外科等治療。
第五節 顱內靜脈系統血栓形成
一、診斷
(一)臨床特點
1、起病方式:有多種,其中亞急性(48h~30d)、慢性(30d以上)起病者占多數(73%)。
2、臨床表現:複雜多樣。
(二)輔助檢查
1.影像學檢查:(1)CT;(2)MRI;(3)MRV;(4)DSA
2、其它檢查
(三)常見部位血栓形成的診斷要點
海綿竇血栓形成;上矢狀竇血栓形成;橫竇、乙狀竇血栓形成;大腦大靜脈血栓形成
二、治療
(一)病因治療;
(二)對症治療;
(三)抗栓治療:抗凝;溶栓
建 議:
(1)對疑似病例,特別是原因不明的高顱壓患者,可首選CT掃描,必要時再進行MR檢查;對臨床已擬診靜脈竇血栓形成,應首選MR掃描,套用MRI加MRV技術進行綜合判斷較之DSA似更有優勢;欲行介入治療溶栓時,可行DSA檢查。
(2)臨床確診後應對症處理、積極尋求病因並在相應治療的基礎上,給予抗凝治療。

第七章 腦血管病的外科治療

第一節 出血性腦血管病
一、自發性腦內出血
(一)手術適應證;
(二)手術禁忌證;
(三)手術方法
建 議:
(1)對於幕上的腦葉或殼核出血≥30ml,小腦半球出血≥10ml,出現進行性神經功能惡化,尤其是青壯年患者可考慮手術治療。
(2)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小骨窗開顱或錐顱方法,實施微創手術。如有條件,可採用CT引導、立體定向、內窺鏡或導航技術等,以取得良好效果。
(3)術前必須向家屬(或患者)交代手術的利弊,徵得其同意和理解後方可進行。
二、顱內動脈瘤
(一)手術適應證;
(二)手術方法
建 議: 原則上應對SAH患者行早期血管造影,對已發現的顱內動脈瘤進行早期手術治療,但需結合患者的臨床情況和具體的醫療條件予以實施。
三、腦血管畸形
(一)分類
(二)不同腦血管畸形的治療
1、動靜脈畸形;2、隱匿性血管畸形;3、靜脈畸形
建 議: 選擇手術治療和確定手術方案應進行充分的術前評估,包括患者的神經功能和臨床狀況、血管畸形的形態、大小和血流動力學等。應遵循手術的基本原則,並重視預防和積極處理術後併發症。
一、頸動脈內膜切除術(CEA)的適應證
二、動脈血管成形術(PTA)的適應證
三、開顱去骨片減壓術的適應證
建 議:
(1)對於有或無症狀,單側的重度頸動脈狹窄>70%,或經藥物治療無效者可考慮行CEA治療。術前應評估雙側頸動脈血流狀況。
(2)不推薦對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進行24小時內的緊急CEA治療。
(3)腦梗死伴有占位效應和進行性神經功能惡化者,為了挽救生命,可考慮行去骨片減壓手術。

第八章 腦血管病的血管內介入治療

第一節 顱內動脈瘤
一、適應證;
二、禁忌證;
三、栓塞方法;
四、術後處理;
五、併發症及處理
建 議:
(1)一般情況下,後循環的動脈瘤多採用血管內介入治療,而後交通動脈瘤或大腦中動脈的動脈瘤多選擇外科治療。選擇血管內介入治療還是外科手術治療,要根據手術醫生對血管內治療技術和外科技術的掌握程度決定。
(2)蛛網膜下腔出血後,應儘早安排腦血管造影,如果沒有非常嚴重的血管痙攣,應在造影的同時進行栓塞治療。
第二節 腦動靜脈畸形
一、適應證;
二、禁忌證;
三、栓塞方法;
四、術後處理;
五、併發症及處理
建 議:
(1)外科手術容易切除的AVM,一般不推薦採用血管內介入治療。
(2)單純套用血管內技術治療AVM時,不主張套用固體栓塞材料,而應該用液體栓塞材料。
(3)對於伴有動靜脈瘺的AVM,可用彈簧圈減低血流後再注射液體栓塞材料。
第三節 動脈粥樣硬化性腦血管病
一、適應證;
二、禁忌證;
三、治療方法;
四、術後處理;
五、併發症及處理
建 議:
(1)頸動脈狹窄>70%,患者有與狹窄相關的神經系統症狀,可考慮行血管內介入治療術。
(2)頸動脈狹窄<70%,但有明顯與之相關的臨床症狀者,在有條件的醫院也可考慮行血管內介入治療術。
(3)直徑小於3mm的動脈,支架放置術再狹窄率較高,建議採用特殊支架(如塗層支架)以減少再狹窄的發生率。
(4)支架治療動脈狹窄是新近問世的技術,由於目前尚缺乏大宗病例的長期隨訪結果,故應慎重選擇。

第九章 主要併發症的處理

第一節 顱內壓增高
一、一般處理
二、脫水治療
(1)甘露醇:可用20%甘露醇125~250ml快速靜脈滴注,6~8小時1次,一般情況套用5~7天為宜。顱內壓增高明顯或有腦疝形成時,可加大劑量,快速靜推,使用時間也可延長。
(2)呋喃苯胺酸(速尿)。
(3)甘油果糖。
三、外科治療
建 議:
(1)確定為高顱壓者應給予脫水治療,首選甘露醇。
(2)不推薦所有腦卒中患者均採用脫水治療,不伴有顱內壓增高者,如腔隙性腦梗死等不宜脫水治療。
(3)脫水治療無效或出現早期腦疝者,可考慮外科治療。
第二節 血壓的調控
腦血管病合併高血壓的處理原則有:
(1)積極控制過高的血壓。
(2)防止降血壓過低、過快。
(3)嚴密監測血壓變化,尤其在採用抗血壓治療過程中。
(4)降血壓宜緩慢進行,因為此類患者的血壓自動調節功能差,急速大幅降血壓則易導致腦缺血。
(5)降血壓要個體化治療,因為每個患者的基礎血壓不同,對原有降血壓藥物敏感性不同,以及合併其他不同的疾病等。
(6)維持降血壓效果的平穩性,一般主張採用長效降血壓藥物。
(7)在降血壓過程中應注意靶器官的保護,尤其是腦、心、腎。
第三節 肺炎及肺水腫
約5.6%卒中患者合併肺炎。誤吸是卒中合併肺炎的主要原因。意識障礙、吞咽困難是導致誤吸的主要危險因素。15%~25%卒中患者死亡是細菌性肺炎所致。急性腦卒中可並發急性肺水腫,神經源性肺水腫見於30%~70%重症蛛網膜下腔出血和腦出血患者,偶可見於腦梗死患者。早期識別和處理卒中患者的吞咽問題和誤吸,對預防吸入性肺炎有顯著性作用。肺炎的治療主要包括呼吸支持(如氧療)和抗生素治療。神經源性肺水腫應針對原發的腦卒中進行病因治療,以降顱內壓和保護腦細胞為主要手段。
第四節 血糖改變
半數以上的急性腦血管病患者的血糖均增高,血糖的增高可以是原有糖尿病的表現或是應激性反應。高血糖可見於各種類型的急性腦血管病,且其預後均較血糖正常者差。
建 議:
(1)急性卒中患者應常規檢測血糖,有血糖增高者應進行監測。
(2)急性卒中患者有血糖增高時應使用胰島素將血糖控制在8.3mmol/L以下。
(3)急性卒中患者有低血糖時應及時糾正。
第五節 吞咽困難
卒中患者入院時45%(30%~65%)存在吞咽困難,其中約一半於發病6月時仍然不能恢復正常的吞咽功能。43%~54%有吞咽困難的卒中患者出現誤吸;在這些患者中,37%進一步發展為肺炎,4%因肺炎而死亡。 吞咽困難治療的目的是預防吸入性肺炎,避免因飲食攝取不足導致的液體缺失和營養不良,以及重建吞咽功能。
第六節 上消化道出血
上消化道出血的發生率高達30%,隨著病情越重,上消化道出血的發生率越高。
上消化道出血的處理包括:
(1)胃內灌洗:冰生理鹽水100~200ml,其中50~100ml加入去甲腎上腺素1~2mg口服;仍不能止血者,將另外50~100ml加入凝血酶1000~2000u口服。也可用立止血、雲南白藥、止血敏、止血芳酸、生長抑素等。
(2)使用制酸止血藥物:甲氰咪胍、洛賽克。
(3)防治休克。
(4)胃鏡下止血。
(5)手術治療。
第七節 尿失禁與尿路感染
第八節 腦卒中後抑鬱與焦慮狀態
建 議:
(1)重視對腦卒中患者精神情緒變化的監控,提高對抑鬱及焦慮狀態的認識。
(2)注重患者的心理護理,在積極治療原發病、康復和處理危險因素外,家庭成員、心理醫生、臨床醫生、責任護士均可對患者進行心理治療(解釋、安慰、鼓勵、保證),針對患者不同情況,儘量消除存在的顧慮,增強戰勝疾病的信心;
(3)一旦確診有抑鬱症和焦慮症,首選第二代新型抗抑鬱藥,即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其次為第一代經典抗抑鬱藥,即三環類抗抑鬱藥(TCA);
(4)無論抑鬱症與焦慮症,均應同時輔以心理治療(見上述)及行為治療(主要是鬆弛療法,如生物反饋療法、音樂療法、瑜珈功、靜氣功等)。

第十章 腦血管病的康復

康復對腦血管病整體治療的效果和重要性已被國際公認。據世界衛生組織1989年發表的資料,腦卒中患者經康復後,第一年末約60%可達到日常生活活動自理,20%需要一定幫助,15%需要較多幫助,僅5%需要全部幫助;且30%在工作年齡的患者,在病後1年末可恢復工作 .
第一節 腦卒中康復的基本條件
第二節 主要神經功能障礙的康復
建 議:
(1)重視早期康復:早期康復對於預防併發症、改善功能非常重要,特別是早期床旁的康復如患肢的保護,被動活動等,這些方法簡單實用,很容易掌握,也非常有效,建議各醫院能充分重視。
(2)強調持續康復:應該指出的是,有些功能障礙是要遺留很長時間的,甚至終身遺留。因此,建議能建立起由綜合醫院急性期到社區醫療的持續康復體系,與國際上目前腦血管病康複方案相似,使患者享受到完整的康復。
(3)重視心理康復:腦血管病患者的心理疾患非常突出,但往往會被忽略,心理疾患對患者的功能恢復非常不利,一定要高度重視,積極治療。
(4)重視家庭成員的參與:患者最終要回歸家庭,因此家庭成員對患者恢復起非常重要的作用,應該讓家庭成員充分了解患者的情況,包括功能障礙,心理問題,以便能相互適應,還應掌握一定的康復手段,為患者進行必要的康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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