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管理實施細則

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管理實施細則是為加強對“百人計畫”工作的管理,中國科學院成立了“百人計畫”工作領導小組

簡介,招聘計畫,招聘程式,日常管理,

簡介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 改進和完善各項人才計畫的實施意見》,規範“百人計畫”(包括“引進國外傑出人才”及從國內招聘的優秀人才,以下同)管理,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我院在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計畫引進500名國外傑出人才;同時每年從國內招聘30名左右的優秀人才。

招聘計畫

1.每年2月底以前,各單位根據科技目標、學科建設及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向院“百人計畫”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提出招聘申請,填寫《“百人計畫”招聘崗位申請表》。
2.辦公室對申報崗位進行匯總和初審。初審內容包括:研究所的崗位設定情況和以往的“百人計畫”招聘及管理工作情況。
3.主管業務局根據招聘單位設定的招聘崗位與院的戰略行動計畫重點部署結合情況進行複審和篩選;同時提出新建研究單元的人才招聘計畫。
4.辦公室匯總各業務局的複審結果,提交院“百人計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審議,確定年度招聘計畫,每年招聘人數一般不超過100人。

招聘程式

1.每年4月份辦公室通過有關媒體統一公開發布招聘啟事和招聘指南。
2.招聘單位組織初審工作。應聘者直接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候選人推薦(自薦)表》。招聘單位成立招聘委員會,通過答辯的形式對應聘人員進行遴選、初審;將通過初審的候選人有關材料報辦公室。需報送的材料有:《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候選人推薦(自薦)表》(2位國內外知名專家推薦函、發表文章的收錄和引用情況的檢索證明、1-3篇代表性論文複印件、國外任職情況證明材料、博士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候選人基本情況一覽表》、《招聘崗位報名情況表》等。
3.院評審程式和方式
(1)辦公室每年兩次(截止日期為5月底和10月底)受理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並會同各業務局組織院級評審。
(2)聘請院內外專家成立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專家評審委員會。其中院外專家須占1/2以上,院領導小組組長任專家評審委員會主任。評審委員會的職責是,對“百人計畫”候選人的學術水平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3)每年召開兩次專家評審會議。根據候選人申報的學科情況,分學科組對候選人進行評審。
(4)由各業務局依據專家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根據院戰略行動計畫部署的重點領域方向和新建研究單元的急需程度,在規定的名額範圍內,確定入選方案,提交領導小組討論。
(5)召開領導小組會,討論通過各業務局的入選方案,解決特殊情況及有爭議的問題,批准入選者名單。

日常管理

1.招聘單位在接到辦公室公布的入選名單後,及時通知入選者本人。入選者應在接到通知後的一個月內,提供所在國外機構同意其回國工作的書面意見及本人能到位工作的期限說明。入選者須在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到位工作。確有特殊情況需適當延長到位時間的,須報辦公室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9個月,否則取消入選資格。入選者到位後簽訂《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管理契約書》及《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工作任務書》。
2.招聘單位將契約書報辦公室審核。院每年分3次將到位者名單報財政部申請撥款。財政部核准後,院發文公布獲得資助者名單,並將經費撥付到位。招聘單位按契約書有關規定,將匹配經費返還院財政。
3.招聘單位對入選者組織中期檢查,並將中期檢查結果填入工作任務書。辦公室組織不定期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入選者工作狀態、招聘單位提供的各種保障及人員配備等情況。
4.終期評估辦公室每年組織一次對到位工作已滿3年的入選者的終期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工作進展、人才培養及團隊建設、經費情況及實驗室建設。
(1)招聘單位組織專家進行初評估。填寫《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入選者終期考核評估表》、《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入選者終期評估簡況表》。
(2)主管業務局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評估。通過入選者報告工作、專家提問、答辯、專家評議等程式,以定量打分形式進行排序,推薦出不超過20%的優秀入選者。由專家組提出終期評估考核意見。
(3)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審定終期評估結果。
(4)院將一次性給予優秀入選者一定強度的後續支持。後續支持經費為科學事業費。後續支持3年後,入選者所在單位將其工作進展及經費使用情況報辦公室備案。
(5)辦公室每年彙編一冊《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終期評估優秀入選者工作簡介》。優秀入選者所在單位應提供優秀入選者簡介和其科研小組工作介紹,辦公室將上述材料及專家終期評估考核意見彙編成冊印發全院。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人事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屬檔案:《中國科學院“百人計畫”候選人推薦(自薦)表》
二ОО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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