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協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協工作的意見

《中國科協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協工作的意見》是2015年中國科協教育部發布的關於促進教育、科技發展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科協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協工作的意見
  • 時間:2015年01月04日
  • 相關機構:中國科協 教育部
發布背景,檔案內容,

發布背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協、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科技工作和科協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高校科協)在推動科學技術創新、促進教育事業發展中的作用,提升高校科技工作和服務經濟社會的水平,增強科協組織的凝聚力和影響力,推動高校科協工作開展,現就加強高校科協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內容

一、高校科協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指導思想
高校擔負著培養人才、創新科技、服務社會和傳承文化的使命,科技工作者密集,科技資源豐富,是我國教育和科研中心,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協是科技工作者的民眾組織,是黨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推動科技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承擔著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職能。
加強高校科協工作,是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調動高校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完善高校治理結構、深化高校管理改革的具體舉措,符合中央書記處提出的“哪裡有科技工作者,科協工作就做到哪裡;哪裡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協組織就建到哪裡;哪裡有科協組織,建家交友活動就開展到哪裡”的要求。
加強高校科協工作,有利於發揮高校和科協兩方面的組織優勢,建設科技工作者之家,做好黨的民眾工作;有利於推動高校學術交流,激發師生創新活力,提高科研水平,加強協同創新,發展國家科技事業;有利於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促進科技成果傳播轉化,推動科學技術普及,提升高校科技創新能力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有利於落實黨的各項人才政策,舉薦和培養高校優秀科技人才,做好智慧財產權工作,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培育良好的科學文化和學術氛圍。
高校科協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堅持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提升能力建設為保障,以服務科技創新為重點,為高校教育事業和科技工作服務,為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務,為提升全民科學素質服務,促進高校與社會、科研與生產、科技與經濟的結合,為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作出積極貢獻。
高校科協在高校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科技工作方針,堅持民主辦會原則,堅持大聯合、大協作的工作方式。建立高校科協應按照新時期黨對教育工作、科技工作、科協工作的要求,根據高校的工作實際,充分依靠高校科技工作者,遵循積極穩妥的方針,積極做好引導和動員工作,加快高校科協組織的建立,支持高校科協開展工作、發揮作用、科學發展。
二、高校科協的主要任務
1.推動學術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高校學科覆蓋面廣、科技資源豐富的優勢,積極配合科技管理部門,開展跨院系、跨學科、跨領域的學術交流活動,活躍學術思想,促進交叉學科和邊緣科學的發展。促進高校之間、高校與其他科研機構、企業之間的交流合作。拓寬國際學術交流渠道,豐富交流形式,幫助高校科技工作者追蹤和掌握世界科技發展的方向、趨勢,推動高校教育和科研的發展。引導組織高校科技工作者圍繞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中的關鍵問題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決策諮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2.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活動。貫徹《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組織師生面向公眾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活動。運用高校科普資源,開放實驗室、標本室、博物館、實驗示範基地等場所,面向公眾普及科學知識。組織師生參與科技周、科普日、科普徵文、科普報告、科普創作等活動。整合大學生科普志願者、科普宣講團、校內科技社團等力量,深入社區、農村、企業、學校開展科普服務。
3.舉薦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鼓勵老科技工作者發揚甘為人梯的精神,發揮“傳、幫、帶”作用;不拘一格選拔青年科技人才,鼓勵青年科技人才勇挑重擔,支持他們上大舞台、幹大事業。配合掛靠在高校的全國和省級、市級學會(協會、研究會)開展工作,支持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入學術團體,為高校科技工作者參加學術交流活動搭建平台、提供服務。組織高校科技工作者參加“中國科協會員日”等活動,舉薦優秀科技人才參加科技獎項的評選表彰,挖掘和宣傳高校科技人才中的先進典型。加強與高校科技工作者聯繫,及時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
4.加強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組織高校德才雙馨的院士、教師,按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要求,向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師進行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引導其遵守學術規範,堅守學術誠信,完善學術人格,維護學術尊嚴,摒棄學術不端行為,強化誠信意識和社會責任,弘揚高尚的科學道德,培養優良的科學精神,倡導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營造健康和諧的科研環境。
5.指導學生科技實踐活動。指導大學生科協、研究生科協開展活動,鼓勵和引導學生崇尚科學,支持和組織在校生參加課外學術科技活動,指導在校生參與科研工作,組織中學生到大學參加“青少年科學營”、“中學生英才計畫”等特色科技實踐活動,提升學生科技素質,培養科技後備力量。
三、高校科協的組織建設和工作機制
高校科協是中國科協的基層組織,高校成立科協組織,須承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應擁有一定數量科技工作者,具備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的條件,有適合做科協工作的人選,並經高校黨的隸屬關係所在地科協批准成立,成為其團體會員並接受其業務指導。
高校科協會員(代表)大會和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是高校科協的領導機構。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每三至五年召開一次,委員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委員會領導高校科協工作。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應由校級領導或知名專家擔任。根據需要,高校科協可設立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年召開一至兩次。
高校科協會員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構成。高校建立的大學生科協、研究生科協、青年教師科協、離退休教師科協以及高校院系建立的科協組織等,為高校科協的團體會員。在高校工作的各級科協所屬學會(協會、研究會)會員,可自然成為高校科協個人會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科研、科技管理人員,可成為高校科協個人會員。會員的入會程式和會員的權利、義務,由高校科協根據高校實際情況規定。
高校科協的辦事機構為秘書處,在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處設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門。秘書處一般應設秘書長1人,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可由科研管理部門負責人兼任。秘書長人選由主席提名,經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
四、加強對高校科協的組織領導
中國科協、教育部重視並鼓勵高校成立科協組織,加強對高校科協工作的指導,充分發揮中國科協常委會組織建設專門委員會和教育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對高校科協相關工作的諮詢作用,發揮中國科協組織人事部、教育部科技司等有關職能部門統籌協調、具體指導的作用。積極研究探索不同類型高校科協的組織體制、運行機制和活動方式,堅持分類指導,推動高校科協科學發展。總結工作經驗,推廣先進典型,解決存在的問題,營造高校科協良好的工作局面。
省(區、市)科協和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加強高校科協組織建設、推動高校科協工作開展作為重要工作,明確分管高校科協工作的職能部門,健全工作機制,搭建工作平台,指導高校科協開展工作。加強與高校聯繫,積極爭取高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對高校科協工作支持。高校數量較多且高校科協數量較多的省(區、市),可以建立高校科協聯合組織,由高校領導或知名專家擔任負責人,在省(區、市)科協和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推動高校科協更好地發揮作用。
高校黨委和行政領導班子應重視和支持高校科協組織建設和發展,支持科技工作者密集的高校建立科協組織,開展科協工作。高校科協專兼職幹部要加強學習,勤奮工作,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中國科協 教育部
2015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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