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主義法律解釋

中國社會主義法,律解釋根據社會主義國家的立法意圖、法理原則等,對中國社會主義法律條文的內容、涵義及法律概念、術語、定文等所作的理解和說明。1981年6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指出:“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幾個法律以來,各地、各部門不斷提出一些法律問題要求解釋。同時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對某些法律條文的理解不一致,也影響了法律的正確實施、為了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必須加強立法和法律解釋工作。”決定還對法律解釋問題作了如下具體規定:(1)凡關於法律法令、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作補充規定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解釋或用法令加以規定;(2)凡屬於法院審判工作中或在檢察院檢察工作中具體套用法律法令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檢察院進行解釋。兩者的解釋如果有原則性的分歧,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或決定;(3)不屬於審判和檢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體套用的問題由國務院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解釋;(4)凡屬地方性法規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如何具體套用的問題,由制定法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解釋。在中國目前情況下,中國共產黨從中國國情出發,根據形勢發展的不同特點制定,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作出許多具體的政策,使法律規範規定的一般情況和不同實際形勢的具體特點結合,指導法的適用,它是在不同形勢下進行法律解釋的重要根據,也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律解釋的政治性和合理性的重要體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