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大學第八屆學位評定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中國礦業大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礦業大學第八屆學位評定委員會
  • 地點:中國礦業大學
  • 主  席葛世榮中國礦業大學校長)
  • 工作職責:通過學士學位獲得者的名單
組成人員,工作職責,

組成人員

副主席宋學鋒(副校長) 繆協興(副校長) 陳清如(院士) 錢鳴高(院士) 周世寧(院士)
秘書長卞正富研究生院副院長)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工作職責

1、審查通過接受申請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人員名單。
2、確定碩士學位的考試科目、門數和博士學位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的考試範圍;審批主考人和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
3、通過學士學位獲得者的名單。
4、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
5、審批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的名單。
6、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
7、通過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的人員名單。
8、作出撤銷違反規定而授予學位的決定。
9、研究和處理授予學位的爭議和其他事項。
辦公室職責
1、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
2、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申報工作。
3、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工作。
4、組織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5、研究生導師的遴選工作。
6、研究生論文的選題、答辯、抽查、評選等工作。
7、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
8、學位信息上報工作。
9、申請學位人員檔案和研究生學位證書的管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