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玄學管理條例

中國玄學管理條例

《中國玄學管理條例》即《中國雲計算玄學管理條例》2013年11月07日由中國玄學管理中心開始執行。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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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玄學管理條例》介紹

中國玄學管理中心(Chinese Metaphysics ManagementCenter)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依法登記註冊的法團機構,註冊編號:6220711100110137;註冊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依法開展以下工作:
1、執行《中國玄學管理條例》;
2、頒發雲計算玄學登記證、工作者證、專家證、研究員證。
《中國玄學管理條例》即《中國雲計算玄學管理條例》2013年11月07日開始執行。

《中國玄學管理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玄學行業道德化、法制化、國際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商業管理條例》特此制定《中國玄學管理條例》又稱《中國雲計算玄學管理條例》。
第二章中國玄學機構成立流程
第二條自然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法規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申請註冊成立玄學公司。
第三章 玄學管理條例
第三條已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正式依法註冊的玄學公司,向中國玄學管理中心提交公司登記證、商業登記證、董事資料,申請雲計算玄學登記證。
第四條“雲計算玄學登記證”是玄學機構身份的第一重要標誌。
第五條雲計算玄學機構業務範圍:玄學經營發展研究
第六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玄學機構所經營的產品必須保證真實性、合法性,並承擔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
第七條作為原創作品,必須註明作品原創玄學機構名稱和創作者,並承擔該作品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八條玄學作品內容不可以存在泄露國家機密、惡意攻擊性詞語和誇大性詞語,以保證玄學作品的真實性。
第四章玄學工作者/專家/研究員管理條例
第九條已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正式依法註冊的玄學公司,向中國玄學管理中心遞交該公司玄學工作者/專家/研究員的資料,由中國玄學管理中心審核合格後統一備案頒發雲計算玄學工作者/專家/研究員證,並在中國玄學管理中心網上可以查詢。
第十條“雲計算玄學工作者/專家/研究員證”是玄學工作者/專家/研究員身份的重要標示。
第十一條雲計算玄學工作者/專家/研究員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商業管理條例》、《中國玄學管理條例》依法開展工作,嚴謹參與維權、敲詐等違法活動。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玄學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的,視其情節輕重,可採取下列行政措施:
(一)通報批評;
(二)責令公開檢討;
(三)責令改正;
(四)終止玄學證使用;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中國玄學管理條例》即《中國雲計算玄學管理條例》僅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執行。
第十四條 根據《中國玄學管理條例》即《中國雲計算玄學管理條例》頒發的證件屬於行業性登記證。
第十五條 本管理條例解釋權全部歸屬中國玄學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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