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滑雪協會

中國滑雪協會

中國滑雪協會是中國滑雪運動的全國性民眾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領導下的單項運動協會之一。中國滑雪協會原屬於50年代成立的全國冬季運動協會,1981年單獨建立組織,會址設在北京。中國滑雪協會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民眾體育社會團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的全國性體育運動協會。它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滑雪聯合會和其他國際雪上組織舉辦的相應的國際、洲際間雪上各類活動的唯一合法組織。此協會是自願結成的,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滑雪協會
  • 外文名:China Ski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1981年
  • 主管單位:國家體育總局
  • 協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6號
  • 協會性質: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成立意義,建設宗旨,組織機構,組織章程,團體會員,北京,天津,黑龍江,遼寧,吉林,香港,四川,河北,山東,新疆,深圳,湖北,河南,

成立意義

國滑雪協會於1984年成立,可簡稱為“中國雪協”,英文譯名為“CHINESSKI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SA”,會址設在北京。
中國滑雪協會中國滑雪協會
中國滑雪協會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民眾體育社會團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的全國性體育運動協會。它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滑雪聯合會和其他國際雪上組織舉辦的相應的國際、洲際間雪上各類活動的唯一合法組織。本協會是自願結成的,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建設宗旨

中國滑雪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普及、發展和提高中國雪上運動,實施“奧運爭光計畫”、“全民健身計畫”,為建設體育強國,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增進與國際雪聯、亞洲雪聯等國際組織的聯繫與合作,擴大國際體育交流,增進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服務。
中國滑雪協會吸納從事滑雪相關活動的團體和摯愛滑雪運動的個人為中國滑雪協會的會員。
中國滑雪協會受國家體育總局的領導,並接受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中國滑雪協會主席是王揖濤先生,副主席是任洪國先生,法人代表是秘書長田有年先生,副秘書長是高學東先生、閆曉娟女士和安林彬先生。
中國滑雪協會的常設辦事執行機構是秘書處。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6號(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
郵編:100044

組織機構

中國滑雪協會組織機構領導名錄
中國滑雪協會中國滑雪協會
顧 問:桑逢文(吉林人大)
主 席:王揖濤(國家體育總局冬運中心主任)
副主席:
侯樹棟(國家體育總局外聯司)
蔣志學(國家體育總局人事司)
李 強(國家體育總局機關服務中心)
梁曉龍(國家體育總局政法司)
副主席:劉曉農、蘭力、任洪國、馬雁玲、朱承翼(國家體育總局冬運中心)
副主席:於曉光(瀋陽體院黨委書記)
副主席:買買提司地克(新疆自治區體育局副局長)
副主席:陳雙喜(吉林省體育局副局長)
副主席:李 榜(黑龍江省體育局紀委副書記)
副主席:趙曉路(長春市體育局副局長)
副主席:邢其運(哈爾濱市體育局副局長)
副主席:朱志強(哈爾濱體育學院副院長)
副主席:王子新(瀋陽軍區軍訓部部長)
秘書長:田有年
副秘書長:高學東、閆曉娟、孫柏青、楊東、安林彬、潘為民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中國滑雪協會”,英文譯名為:“CHINESE SKI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SA”。
中國滑雪協會中國滑雪協會
第二條:中國滑雪協會是全國性民眾體育社會團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的全國性體育運動協會。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滑雪聯合會和其他國際雪上組織舉辦的相應的國際、洲際間雪上各類活動的唯一合法組織。本協會是自願結成的,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中國滑雪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普及、發展和提高中國雪上運動,實施“奧運爭光計畫”、“全民健身計畫”,為建設體育強國,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增進與國際雪聯、亞洲雪聯等國際組織的聯繫與合作,擴大國際體育交流,增進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服務。
第四條:中國滑雪協會受國家體育總局的領導,並接受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中國滑雪協會總部設在北京。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中國滑雪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國家的體育方針、政策及有關法規規定,中國滑雪協會所管轄的雪上運動包括:運用各類滑雪器材或類似的替代器材,以雪上體育活動為內容和手段開展的項目(如高山滑雪、越野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冬季兩項、雪上滑板、雪橇、雪車、雪圈、雪犁、雪地摩托及其他雪上項目)的競賽、表演、培訓、健身、娛樂、休閒旅遊等活動,及在人工合成的滑行材料鋪面上,以及在草坪、草鋪面、沙石、瀝清水泥鋪面上採用與滑雪運動相仿的技術所進行的滑草、滑輪、滑沙等活動。
(二)、大力宣傳和開展民眾性雪上運動,增強人民體質。發現人才,培養後備力量,抓好優秀運動隊的訓練,迅速提高運動技術水平。
(三)、研究制定全國雪上體育運動的訓練、競賽制度以及全國競賽計畫、規則、規程。制定雪上運動的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從業技術人員、場地、設施的技術標準和行業管理法規,經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四)、按照國家體育行政主管機關和國際體育組織的有關規定,負責協調、組織或委託會員單位及其他單位承辦國際性或全國性的雪上各類比賽。
(五)、參加國際滑雪聯合會及亞洲滑雪聯合會有關活動,開展國際、洲際間交往和技術交流。審核全國性的雪上國際交流活動,並向有關部門申報,獲得批准後負責全面實施。
(六)、選拔和推薦國家隊或集訓隊的運動員、教練員、管理人員,組織國家各類集訓活動,組織參加境內、外國際比賽。
(七)、負責對舉辦室內、外不同級別的雪上運動比賽及各種類別的雪上活動的場地、及有直接關係的器材配套設施進行審批和驗收,並進行相應的評定。
(八)、對運動員進行註冊。組織培養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申報運動員等級和教練員、裁判員技術等級稱號,推薦並申報國際裁判。
(九)、對全國雪上體育運動的相關體育產業的開發、運營進行行業規範管理。
(十)、中國滑雪協會享有其主辦的國內各類比賽、各類活動相關的廣告、電視(網路)轉播、冠名冠杯、專用產品指定、特殊標記(會徽、會旗及紀念章等)使用許可等方面的開發、使用權力。
(十一)、發展會員,實施會員註冊工作,組織會員間的聯誼活動。
(十二)、指導各會員單位及有關部門普及滑雪運動知識和基本技術。
(十三)、負責組織和協調滑雪運動的科學研究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中國滑雪協會會員種類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
凡中國法律、法規所認可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民眾組織,在志願的前提下,承認,經本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註冊,並頒發會員證,便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同意;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有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中國滑雪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改組秘書處及各專項委員會;
(十一)、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果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並經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四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並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秘書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物。
第三十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賦予的職能,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滑雪部是中國滑雪協會的常設辦事執行機構,承擔協會秘書處職責。
第三十一條:秘書處的職責:
(一)、具體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做出的決定;
(二)、負責本協會開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各項目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方針政策;
(三)、開展國際交流和技術交流,參加國際、洲際性會議和比賽等活動,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行的國際比賽等活動的審批和有關組織工作;
(四)負責本協會的組織建設和人事管理;
(五)負責本協會的經費管理;
(六)開展多種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
(七)根據本章程及有關的規定,開展工作並處理本協會日常事務;
(八)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設以下專項委員會:
滑草技術委員會
冬季兩項技術委員會
競賽委員會
教練委員會
醫務、科研委員會
裁判委員會
技術培訓委員會
市場開發委員會
新聞、信息委員會
青少年培訓委員會
場地、器材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各專項委員會是受本協會的委託,按照本協會的各項有關規定,行使相應的職能,參與協會相關活動的規劃、管理及實施。
第三十四條:各專項委員會由一名主任、若干名副主任和委員組成。各專項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秘書處提名由常務委員會聘任。各專項委員會的工作方案須經常務委員會的認可和批准,每年度要向協會秘書處呈報工作總結。
第三十五條:各專項委員會的職責
(一) 、滑草技術委員會職責
1、負責滑草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滑草項目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方針政策。
2、指導滑草運動項目優秀運動隊的建設和後備人才的培養。
3、組織滑草運動項目的技術科學研究,提高科學訓練水平。
4、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負責與國際組織的外事聯絡工作。
5、廣泛聯繫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開展活動,推動滑草運動的普及與提高。
(二)、冬季兩項技術委員會職責
1、負責冬季兩項運動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冬季兩項運動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方針政策
2、指導冬季兩項運動的優秀運動隊的建設和後備人才的培養。
3、組織冬季兩項運動的技術科學研究,提高科學訓練水平。
4、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負責與國際組織的外事聯絡工作。
5、廣泛聯繫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開展活動,推動冬季兩項運動的普及與提高。
(三)、競賽委員會職責:
1、制定全國雪上運動訓練、競賽制度及全國競賽計畫、規則、規程,經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2、對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的各類雪上比賽實行分級管理,未在中國滑雪協會註冊的教練員、運動員不得參加中國滑雪協會舉辦的正式滑雪比賽。
3、組織管理全國各級正式比賽、由國際雪聯或亞雪聯盟委託中國滑雪協會承辦的比賽,必要時委託團體會員承辦。
4、管理由協會會員主辦並向中國滑雪協會報批並備案的本協會會員之間的比賽,協會會員與境外國家或地區進行的各類國際性比賽。
5、校審相關雪上運動的國際組織的制度、法規等專業性譯本。
(四)、教練委員會職責:
1、組織教練員理論探討和業務交流。
2、編寫教練員教材。
3、組織教練員培訓,申報教練員等級稱號。
4、組織教練員觀摩、學習和考察。
5、選拔和推薦國家隊或集訓隊的運動員、教練員、管理人員,組織國家各類集訓活動,組織參加境內、外國際比賽。
6、為各級國家隊的組建、指導思想、訓練、比賽、管理等提供建議。
(五)、 裁判委員會職責:
1、組織管理裁判員隊伍,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和規定,經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2、編寫裁判員教材。
3、組織裁判員培訓、考核,申報裁判員技術等級稱號。
4、選派和推薦國內、外比賽中執法的裁判員,指導和監督裁判員選派工作。
5、推薦申報國際級裁判員名單。
(六)、醫務、科研委員會職責:
1、對雪上運動項目的訓練、比賽,運動員的選材的理論和實踐以及雪上運動發展規律,進行學術研究和探討。
2、為全國雪上運動在科學訓練上提供建議和指導。
3、為運動員提高運動技術水平提供建議和指導。
4、為雪上運動的興奮劑檢查提供技術指導。
(七)、技術培訓委員會職責:
1、加強我國與雪上運動國際組織的聯繫,組織與雪上運動相關的各類先進技術的學術交流活動。
2、制定雪上運動器材的質量檢驗和等級評定的國家標準及相關行業性管理法規。
3、制定滑雪場及其直接配套設備的質量檢驗和等級評定的國家標準及相關行業性管理法規。
4、制定關於提供雪上有償服務的從業技術人員上崗資格審批的國家標準及相關行業性管理法規。
5、制定雪上專業技術評審員制度。
6、為雪上運動器材的改良、革新提供技術指導和建議。
(八)、市場開發委員會職責:
1、制定雪上經營活動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行業管理。
2、對雪上運動器材的進行質量檢驗和等級評定,對滑雪場及其直接配套設備進行質量檢驗和等級評定,頒發相應的行業準用證。
3、組織評審員和從業技術人員進行相關的專業培訓,對其資格認定,頒發行業上崗許可證。
4、進行相關專有使用許可權(比賽、活動相關的廣告權、電視(廣播、網路)轉播權、冠名冠杯權、專用產品指定權、特殊標記(會徽、會旗及紀念章等)及無形資產的開發。
5、開展多種經營。
(九)、新聞、信息委員會職責:
1、收集、整理、保存與雪上運動有關的各類信息。
2、制定有關宣傳活動的管理規定。
3、協助各媒體及新聞單位開展雪上運動宣傳。
4、指導和監督雪上比賽的媒體轉播工作。
5、對協會主辦的報刊、雜誌、網站的管理、監督。
(十)、青少年培訓委員會職責:
1、指導、協調全國少年滑雪運動的發展。
2、對少年滑雪運動的組織、管理、訓練、競賽等提出建議。
3、指導和監督由中國滑雪協會主辦或承辦的國際性少年比賽。
(十一)、場地、器材委員會職責:
1、加強與亞洲、國際雪聯場地委員會的聯繫,傳遞國際滑雪運動場地的修建、運營信息。
2、為滑雪場地勘查、規劃、開發保護提供技術指導和建議。
3、審批國內舉辦不同等級、類別比賽和活動的滑雪場的資格,向國際組織推薦符合舉辦國 際比賽標準的滑雪場。
4、組織場地間的技術、學術交流,提高我國場地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益。
第五 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六條:中國滑雪協會經費來源是: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二條: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國家體育總局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五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委員會委員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六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由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會員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八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九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一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團體會員

北京

北京冰雪游體育器材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南山滑雪滑水度假村有限公司
北京銳達偉業旅遊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北京國游索滑道設備有限公司
北京阿爾卑斯體育發展有限公司
北京石京龍滑雪娛樂有限公司
北京雪上飛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北京雪世界滑雪場有限公司
北京蓮花山滑雪場有限公司
中國滑雪戶外聯盟
北京八達嶺滑雪俱樂部
北京天潤發商貿有限公司
北京軍都山滑雪場
北京喬波冰雪世界體育發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信國際商貿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薊縣盤山滑雪場

黑龍江

亞布力滑雪中心(風車山莊)
哈爾濱牧野戶外運動休閒用品商行
大慶飛天滑雪場
哈爾濱羽豐貿易有限公司
大峽谷旅遊規劃服務有限公司
哈爾濱鴻基索道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哈爾濱體育學院
哈爾濱加拿大雙威力國際有限公司
海林橫道滑雪場
哈爾濱吉華長壽山滑雪旅遊有限公司

遼寧

大連全日滑雪器材銷售有限公司
葫蘆島龍灣海濱滑雪場有限公司
瀋陽東北亞滑雪場
本溪市溪湖區東風湖旅遊度假村
遼陽弓長嶺滑雪場
大連實華錄滑雪工業有限公司
大連林海滑雪場

吉林

吉林省北大湖滑雪場
長春蓮花山滑雪場
通化滑雪場
長春淨月潭滑雪場
延邊長白山和平滑雪有限責任公司

香港

香港順北船舶設備有限公司
香港雪嶺國際有限公司
香港滑雪協會

四川

成都奧雪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河北

崇禮縣塞北旅遊滑雪實業有限公司

山東

山東君創休閒運動俱樂部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阿凡提旅遊社有限公司
飛鳥單板滑雪俱樂部
新疆柏青旅遊投資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好家庭實業有限公司

湖北

武漢高丹經貿發展有限公司

河南

洛陽伏牛山滑雪度假開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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