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商法操作實務與典型案例解析

中國海商法操作實務與典型案例解析

《中國海商法操作實務與典型案例解析》是 2008年12月1日 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沐昕。該書的構思和指導思想,足以使成為我國海運市場亟需的海商法著作,可以作為教科書,也可以直接指導海運實踐,適用於從事海商法實踐的律師和法官。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海商法操作實務與典型案例解析
  • 作者:王沐昕
  • ISBN:9787503688522
  • 類別: 圖書>法律>商法
  • 頁數:452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8-12-01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中國海商法操作實務與典型案例解析》的兩位作者都出身於海運企業,且從事相同的海事理賠工作(即從事海商法實踐)。由於我們看問題的角度與中國的海商法學者有著較大的差異,所以深感中國海商法研究不僅嚴重脫離了民法基本理論,而且遠遠脫離了海運實務。這就導致中國的海商法學者,以及其著作,很難解決海上貨物運輸中現實存在的諸多法律問題。基於這種思考,《中國海商法操作實務與典型案例解析》特點在於第一是用民法基本理論指導海商法;第二是與海運實踐緊密結合。例如,第五章涉及了許多其他海商法著作中從來都沒有涉及的海商法問題,諸如“港口作業費”、“船期表要約”、“貨櫃鉛封費”“提單的套單風險及違法性”和“提單債權是否隨提單轉移”等一系列現今海運市場上經常發生的海事糾紛。《中國海商法操作實務與典型案例解析》共引用了近50餘箇中外案例,其中有50%是作者親自承辦的海事案件,其他外國案例均摘自幾本英國著名的海商法原著,而且是作者自己翻譯。

圖書目錄

第一章 中國海商法的法律體系
第一節 中國海商法是民法的特別法
一、掌握法律體系的重要性
二、法律體系伴隨著法律成長
三、體系化為法律實現其不滅的理想而助跑
四、中國海商法的體系歸屬
第二節 中國海商法的法律體系綜述
一、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法律
二、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
三、交通部頒布的行政規章
四、地方政府頒布的地方性法規
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六、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
七、國際慣例
八、中國政府與外國政府簽訂的雙邊協定
第二章 中國海商法總則
第一節 中國海商法調整的法律關係
一、海商法調整的法律關係
二、海商法調整的地理範圍
三、船舶存海商法中的概念
第二節 中國政府對海上運輸的監管
一、對海上運輸經營範圍和主體的監管
二、對海上經營船舶的監管
三、國際海上運輸的管理機關
第三章 船舶物權及優先權
第一節 船舶所有權
一、船舶所有權的概念
二、船舶共有的概念
第二節 船舶抵押權
一、船舶抵押權的概念和種類
二、船舶抵押權的設定程式及內容
三、建造中船舶的抵押
四、船舶共有時的抵押
五、船舶抵押權的效力
六、抵押權的消滅
七、抵押人對被抵押船舶的保值義務
八、抵押權的登記狀況,允許公眾查詢
第三節 船舶留置權
一、船舶留置權的概念
二、造船人和修船人的留置權
三、根據物權法新增加的有權留置船舶的人
第四節 船舶優先權
一、船舶優先權的概念
二、船舶優先權的法律特性
三、船舶優先權的內容
四、船舶優先權的受償順序
五、船舶優先權的法律效力
六、行使船舶優先權的法定程式
七、船舶優先權的消滅
八、船舶優先權案例
船舶優先權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優先受償的
第四章 船員
第一節船員的概念
一、船員的構成
二、船員的適任證書
三、船員和船公司的勞動法律關係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的立法瑕疵
第二節 船長
一、對於船長的職務要求
二、船長對刑事犯罪的管轄權
三、船長對在船上發生的出生或者死亡事件的證明責任
四、船長在船舶發生海難時的權力和義務
五、船長與引航員之間的關係
六、船長死亡的接任問題
第五章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契約
第一節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的一般規定
一、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的概念
二、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當事人及相關名詞解釋
三、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的形式
四、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的效力
五、承運人責任和義務的增加
第二節 承運人的責任
一、承運人的責任期間
二、承運人的適航義務
三、承運人的管貨責任
四、承運人不得繞航的責任
五、承運人應當按時交貨的責任
六、承運人可享受的免責事由
七、承運人運輸活動物的法律規範
八、承運人運輸甲板貨的法律規範
九、承運人對混合責任造成的貨損如何承擔責任的法律規範
十、賠償和計算貨損價值的法律規範
十一、承運人賠償限額的法律規範
十二、承運人對遲延交付損失賠償限額的法律規範
十三、承運人免責和限制賠償責任範圍的法律規範
十四、承運人和其代理人喪失賠償限額權利的規定
十五、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的責任劃分
十六、實際承運人及其受僱人或者代理人在運輸契約中的法律地位
十七、承運人與託運人的特別協定的法律效力問題
十八、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
十九、承運人賠償總額的法律規定
二十、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相互追償的法律規範
第三節 託運人的責任
一、託運人對貨物的包裝、重量和品名的申報責仟
二、託運人應及時辦理貨物運輸手續的義務
三、託運人託運危險品時應承擔的義務
四、託運人負有支付運費的義務
五、原則上託運人對承運人的損失和船舶的損壞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節 運輸單證
一、提單的定義
收貨人有單無貨糾紛(提單糾紛)
二、承運人簽發提單的法律規範
三、提單應當載明的內容
四、收貨待運提單可以轉化為已裝船提單
五、承運人有權對提單加注的規範
六、承運人僅承擔貨物表面狀況的責任規範
七、提單具有證據效力的法律規範
八、提單是承運人和提單持有人之間的運輸契約的法律規範
九、轉讓提單的法律規範
十、對承運人簽發的提單替代物的法律規範
第五節 貨物的交付
一、收貨人應提交貨物滅失或者損壞通知的法律規範
二、承運人遲延交付的法律規範
三、在卸貨港可以要求對貨物進行檢驗的法律規範
四、承運人和收貨人應相百提供便利的檢驗條件
五、收貨人向實際承運人提交通知的法律效力
六、在卸貨港無人提貨或者提貨遲延的法律規範
七、承運人享有留置權的法律規範
八、拍賣留置貨物的法律規範
第六節 契約的解除
一、託運人可以解除運輸契約的法律規範
二、因不可抗力,可以在裝貨港解除契約的法律規範
三、因不可抗力,船長有權在鄰近港口卸貨的法律規範
四、根據《契約法》其他可以解除運輸契約的法律規範
第七節 航次租船契約的特別規定
一、航次租船契約的定義
二、航次租船台同一般應載
三、《海商法》第四章對於航次租船契約當事人的法律效力
四、提單在航次租船契約中的法律意義
五、出租人應按約定提供船舶的法律規範
六、承租人可以解除契約的法律規範
七、關於裝卸期限和速遣、滯期的法律規範
八、承租人可以轉租船舶的法律規範
九、承租人有提供約定貨物的義務
十、關於選港貨的法律規範
十一、航次租船契約案例
沿海貨物運輸虧艙費糾紛
第八節 多式聯運契約的特別規定
一、多式聯運契約的定義
二、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責任期間
三、多式聯運經營人應對全程運輸負責
四、多式聯運經營人“網狀責任制”的法律規範
五、關於貨物滅失或損壞區段不明的法律規範
六、調整多式聯運的行政規章
第九節 當代海上貨物運輸契約中的若干法律問題研究
一、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的法律屬性
二、貨櫃鉛封費糾紛始末
三、當代海商法的哥德巴赫猜想——THC風波
四、託運人和承運人的識別
五、提單的套單風險及違法性
六、提單的登記制度問題
七、貨櫃班輪運價的報備問題
八、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的法律效力
九、提單債權是否隨提單移轉
十、無單放貨問題
十一、提單非正常流轉時法律關係的認定
第六章 海上旅客運輸契約
第七章 船舶租用契約
第八章 海上拖航契約
第九章 船舶碰撞
第十章 海難救助
第十一章 共同海損
第十二章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第十三章 海上保險契約
第十四章 時效
第十五章 涉外法律關係的適用
第十六章 船東互保協會
第十七章 漁業糾紛的處理
第十八章 海運代理法
參考書目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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