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史綱要

中國法制史綱要

《中國法制史綱要》是一本鄭秦編寫,在200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書籍。

基本介紹

  • 作者:鄭秦
  • ISBN:9787503633461
  • 頁數:255
  • 定價:22.00元
  • 出版時間:2001-5
目錄,代序,

目錄

  • 前言 中國傳統法律及其精神
    第一章 中國古代法的起源與夏朝的法制
    第一節 傳說時代上古時期的社會與社會規範
    一、中華民族的起源
    二、三皇五帝的時代
    三、原始的社會規範
    第二節 夏朝的法制
    一、夏朝——中國國家的開始
    二、夏朝的法制——中國古代法的起源
    第二章 殷商時期的法制
    第一節 殷商國家的建立和發展
    一、殷商國家
    二、殷商社會
    第二節 殷商的法制
    一、湯刑和官刑
    二、殷商的酷刑
    三、婚姻與繼承
    四、占卜斷獄
    第三章 西周的法制
    第一節 西周國家的建立和社會
    一、西周的建立
    二、宗法制度的社會
    第二節 西周的法律思想與立法概況
    一、周公的法律思想
    二、西周的立法活動——九刑和呂刑
    第三節 周札及禮與刑的關係
    一、周公制禮及禮的社會功能
    二、禮與刑
    第四節 西周法律的基本內容
    一、行政立法與西周的政權體制
    二、刑法及其適用原則
    三、民事法律關係
    第五節 西周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機關
    二、訴訟和審判
    第四章 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制
    第一節 春秋戰國時期的社會變化
    一、周室哀微
    二、春秋、戰國的社會形勢
    第二節 L子和百家爭鳴的法律觀
    第三節 成文法的公布
    一、從習慣法到成文法
    二、成文法的公布
    第四節 李悝的《法經》
    一、李悝其人
    二、《法經》及其影響
    第五節 商軟變法
    一、商鞅其人其事
    二、改法為律
    第五章 秦朝的法制
    第六章 兩漢時期的法制
    第七章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制
    第八章 隋唐五代的法制
    第九章 宋遼金夏時期的法制
    第十章 元朝的法制
    第十一章 明朝的法制
    第十二章 清朝的法制
    附錄一
    附錄二

代序

水流雲在憶鄭秦(代序)
很久以前我就盼望著千格年的來臨,據說到了那時便可以實現現代化的理想,而真的到了這一年,我卻變得十分失望,甚至有些煩悶。原來應當是明媚的春天,卻接二連三地從西北吹來陣陣的沙塵暴,狂風將數千年積壓在鄂爾多斯的黃沙夾裹著血腥氣味吹遍中原大地,天地之間一片灰濛,狂風過後,我的好友鄭秦博士竟然突地乘鶴西去,因此.我愈發地憎惡這個春天。
我和鄭秦相識是在80年代末期,當時他剛剛完成博士論文。那是一篇非常有深度的文章,正是他系統地研究了清代的地方審判,從而填補了一個法史學界令人矚目的空白,因此在當時極受學界讚許。我讀了這篇論文,見到其中有一段話談到清代的“訟師秘本”《警天雷》、《透膽寒》之婁,即所謂訟師挑唆斗訟的“秘籍”。其中內容是教人如何填寫狀紙,如何無中生有,如何大亨化小,又如何影射攻擊之類。由於內容與官方提倡的“息訟”不合,自清代乾隆朝以來屢被查禁,此類書籍流傳稀少難得一見。因此,鄭秦當時沒有能夠訪到,於是我便給他去了一封信,告訴他我有幸收藏到幾部此類書籍,願意提供給他參考。不久就收到了他的回信,在信中
他首先向我表示感謝,並且說因為“相見恨晚”,錯過了讀到這些珍貴書籍的機會,希望能夠早日見面,甚至表示一旦見到這些書籍,則在將來有機會重印這篇論文時,一定要進行補充和修改。這封信實是令我感動,在當時的我看來,讀書人拿到了博士學位,便如同古代的仕子中了狀元點了翰林,也稱得上是天上的一顆文曲星了。而令我最為感動的,卻是鄭秦博士的謙虛的態度,這在我見到的“仕子”們中實在少見。天下之讀書人多矣,天下之書亦多矣,讀書人未能得見之書想來更多矣,而今日之讀書人中,如鄭秦博士能虛懷若谷,讀書若渴者,則又不多矣。由此,開始了他和我的交往,並在這之後的十多年中,我們成了志同道合的朋友。
我和鄭秦博士第一次合作是在1992年,我們一起參加了由劉海年、楊一凡主編的《中國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並且完成了《大清律例》的整理點校工作,這是清代滅亡以後,大陸學者第一次系統地整理出版這部清代的成文法典。我們選用了乾隆五年(1740年)武英殿刻本為工作底本,同時參考了其他的一些內府抄本和進呈本,全書50萬字,歷時一年半始告完成。我們合作的成果,得到了諸如中國社會科學獎、“曾憲梓獎”等一系列的獎勵,其後又先後被收入到《中外著名法典彙編》、《中華傳世法典》中,相信至今已成為研究清代歷史和法律的學者手中頗有價值的參考文獻。在合作過程中,我們常為一些非常細緻而具體的問題展開討論,鄭秦博士嚴謹的治學態度,常常給我很大的啟迪和鼓舞,並且在合作的過程中,加深了我們的友誼,同時也增加了我對鄭秦博士的了解。
鄭秦是北京人,從小生活在城南崇文門外的東花市,在舊時的北京,那裡是一個充滿傳奇而又美麗的地方,它的北邊有一條護城河,河水很清,而且水中時有魚蝦之類,過了河便是高大的前三門城牆,城牆能夠登上去,到了秋天,有時可以搞到酸棗。特別是那裡居住的大多是平民百姓,很少見到新的舊的權貴們的蹤跡,因此我小時候也常去那裡玩耍。鄭秦常常和我談起50多年前他出生的那個小胡同,並且每次提及,他的眼睛裡都會充滿了對兒時舊地的懷戀之情。他說起在他家的西邊是著名的花神廟,夏天時自然不必說,必定是錦陣花營,香氣四溢,即使是在冬天,也常常在周圍經營花卉的店鋪里見到水仙、臘梅、蘭草。我小他幾歲,這番景象沒能見到,
只記得逢年過節,花市就有廟會,廟會上常見到很多紅色的絨花,是用一根細鐵絲作芯,外邊纏滿染成紅色的麻絨,然後盤成各種不同的花樣造型。記得那時的婦女們曾經很喜歡將這種絨花戴在頭上佩在胸前,於是整個街頭都充滿了喜慶的氣氛。崇文門外的花市一帶有大大小小的古玩鋪、玉器行,周圍的居民中有不少是從事工藝品加工的,所以在我的心裡,那裡是一個充滿了靈氣的地方。在鄭秦家的東邊,有一座著名的袁督師廟,廟裡供奉的是明未愛國將領袁崇煥。袁崇煥是抗清有功的名將,卻又受人猜忌,受盡委屈後被凌遲處死,他的屈枉直到清軍入關以後才真相大白。在袁督師廟裡,還留有袁氏部下的後人,三百年來一直在廟裡為其守候祭祀,由此那裡便愈發充滿了可歌可泣的忠義之氣。鄭秦就是在這樣的靈氣和忠義之氣的地方成長起來的,他自動聰慧好學,並在60年代初期考入了當時的北京政法學院,接受了系統的法學教育。
鄭秦是“文革”前的最後一批半業生,被“分配”到廣東肇慶,即古稱端州,舉世聞名的端硯的戶地。今日的廣東當然是先富起來的地方,很難讓人聯想到那曾經是歷史上將犯了罪的人發配的“煙瘴極迫”之地。鄭秦談起這段經歷,常用“其人自紫雲之鄉歸來”一語帶過,而從不言及其中的甘苦。所謂“紫雲之鄉”,想必是源於唐代詩人李賀的詩勾:“端州石工巧如神,踏梯摩天割紫雲”。
“十年動亂”結束之後,鄭秦存次開始他對理想的追求,為了能夠歸回故里繼續學習,他攜帶妻女從肇慶回到北京,先後在建築工地當架子工、油漆工,我很難想得出似鄭博士這種文弱書生肩扛杉木鐵管,手提油桶刷漆的樣子,但真的又為他的這種追求理想的勇氣所折服。蒼天不負苦心,70年代末,鄭秦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攻讀歷史碩士學位,此後又在法律出版社當過一段編輯,旋又考入大學母校,中國政法大學(原北京政法學院),攻讀法學博士。若按舊說,可算得上是“連中三元”,至此,中國的史學界和法學界,便多了一員曾經滄海屢受波折,食盡南北人間煙火的驍將。
此後的鄭秦博士,競如厚積而薄發,十餘年中,著有《清代司法審判制度研究》、《中國法制史》、《中華法苑四千年》(合作)、《明清名案》(合作)。主編《清代服制命案》、《二十六史大辭典》等,並撰寫論文40餘篇。其主要研究方向,多在清代立法、司法制度等諸
方面,特別是他善於將歷史學的方法借鑑運用於法史學領域,並努力掌握清代檔案等第一手資料,提出了清代的司法體制、審級和管轄、審判程式等源出一種多層次多級別的“審轉覆核”,這一觀點的科學性表現在對於清代從中央到地方不同審級的比較之後,再對這種體制進行了一種縱橫分析後提出的,其成就在於突破了歷代學術界對於清代審判所做的表面現象的研究,因而更加明確地揭示出了清代立法司法的客觀實質。鄭秦的主要學術論文被收入他的學術論文集《清代法律制度研究》,可惜,這部論文集出版之時,鄭秦博士已經離開了我們,儘管政法大學出版社的朋友們想方設法加速這部作品的面世,卻最終難抗天意,鄭秦在生前沒有能夠看到這部凝聚了他半生心血的結晶。
近十幾年來,中國法制史的研究開始和國外學術界進行全方位的溝通,鄭秦應邀先後出訪美、韓、荷、法及香港等著名的大學和研究機構。國內學者出國訪問講學,可能最大的收穫在於了解外國學者不同的研究方法及觀察事物的角度,從而可以對國內研究領域從方法到結論進行審視和反思,而並非只有帶來一些並不合於中國歷史和現實的所謂“西化”皮毛,甚至未經消化的“洋涇浜”式的語言。從國外訪問歸來,鄭秦將社會學和經濟學的方法介入列法制史的研究,對傳統的“以論代史”方法提出了質疑,指出“我們不但要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更要看是如何實行的,既要找到清廷官方的表述又要找到其與社合法律生活的實際差別,努力描述出客觀實際的情況。
新的觀點的提出,可能源自於新的視角,而新的結論的產生,卻必須有新的材料和證據的支持。蒐集並且研究新的材料為更新研究的前提,而觀察歷史上立法和司法的變遷時,研究那個社會的民間契約一類的法律文書顯得尤為重要。自1994年至今,我和鄭秦先生和美國的宋格文教授在美國路茲基全會、紐約大學等機構和美國學者曾小萍教授、歐中坦教授支持下,開始對我所收藏的中國明清以來的契約進行研究。現在這個工作已接近尾聲,從明代永樂年問到“文化革命”(1969年)時止,近千件經過精心蒐集整理的民間契約,將至現給國內外的研究界,其中關係到民事活動的有買賣、典當、租賃、借貸、繼承、婚姻、合夥、析產等諸多方面,從而將使學術界得以對六百餘年歷史上各種民事行為及相應的規範進行全方位的了解。在這次合作中,鄭秦教授做了非常艱苦的組織工作,並從法制史的角度進行了較為系統的研究,令人為之扼腕的是此書剛剛脫稿,並已交付中華書局發排,即聽到鄭秦先生不幸病逝的噩耗,因此,這將是一部充滿遺憾的作品,這遺憾不僅在於我們雖然竭力去加以蒐集整理,但難免有很多遺漏,更在於這是一部第一次大規模的從法史學角度研究整理民間契約的大型作品,可惜,為此付出大量lc血的鄭秦先生已經不能看到這部作品的出版,但是我們參加了這部大型文獻作品的所有同仁,都在心中將這部書作為我們獻給鄭秦先生的最好的紀念。
“人生常恨水長東”,在學術上趨於成熟的鄭秦不幸身患絕症。在他生病之後,我常常去醫院看他,作為朋友,我不忍目睹他倍受病痛日漸消瘦的病客,於是便挑選一些令人愉快的故事,希圖給他一些安慰。作為朋友,他卻毫不掩飾,競對我說,他所剩餘時日不多,希望我能幫他了卻未競的幾件事情,其中有與美國方面合作的檔案研究;並一再告威我,將來我們合作的書籍出版之時,無論發生何種情況,他的名字永遠不要加上黑框。我知道他是一個強者,因為在我們共同經歷的很多事情中,他從未不曾低過頭,他可以寬恕,可以忍耐,卻並非屈從,因此在他病危之時,仍然能夠直面人生。我和他在病房中,像以往一樣的高談闊論,最後的日子裡他已難以言語交談,就把要表達的意思寫在紙上,以便和我交流。他最後的病房就在崇文門,向南的窗。可以看得見過去曾經鋪滿鮮花 的東花市。我不知道他是否特意挑選的這個房間,只是時常見他勉強支撐起身體,望看窗外,我知道他在回憶往事,回憶那個充滿了靈性和忠義之氣的無法忘懷的過去。
鄭秦教授生前曾應我國台灣出版界之邀,著有一本《中國法制史》(台灣文津出版社,1997‘台北),因為兩地隔居,內地學者鮮能見到,鄭秦先生病危時,曾親手將此書加以修訂。為了紀念他,法律出版社的同仁決定出版他的這部遺著,大家公推我寫一篇序言,這令我感到十分不安,一則我從來沒有為他人的文章寫序的習慣,而互一旦動筆,又怕回到令人傷感的懷念之中,但是我心中也竊竊地感到一絲欣慰,因為我真的很怕又由“官長”為其寫序,那序言中將會有鄭
秦同志如何努力工作,如何為教育和科研事業獻身,如何值得紀念云云:我還害怕由“尊長”為其寫序,那序言中將會有鄭秦同志如何努力學習,如何潛心攻關,如何學有所成,如何值得學習云云。我不知道來世是否真的有天堂,我寧願信其有,而鄭秦必在天堂之上,或者又在票
筆疾書,記錄下他超越時空以後的見聞,以印證他的研究,我相信他最願看到的,一定是我為他所寫充滿懷念和真情的文字。
在千禧的春天,不該來的沙塵暴來了,而不該走的鄭秦將士卻走了。
我心中在企盼,企盼在今後的春天裡,繁花似錦,而不會再有沙塵暴;企盼看所有的後來者,會紀念鄭泰先生,紀念他勇於探索、不斷追求,而又能勇敢地直面人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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