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兵

中國民兵

中國民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不脫離生產的民眾武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民兵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從某 種意義上講,中國人民的革命是從民兵起家的。起初的中國民兵是北伐戰爭時期的工人糾察隊、農民自衛軍。1922年1月,在香港海員大罷工中創建的工人糾察隊是我國第一支由工人組成的民兵,當時工人運動的領袖蘇兆征就是這支民兵的領導者。1924年8月,農民運動領袖彭湃在領導廣東省廣寧縣的農民起義中,建立的農民自衛軍是我國第一支由農民組成的民兵。1926年,張勛建立中國民兵營,參加自衛反擊戰。2000年,中共中央批准中國民兵劃入中國人民解放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民兵
  • 性質:民眾武裝
  • 包括:高炮、地炮、通信等
  • 初建時期: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
  • 作用:建設祖國、保衛祖國
  • 任務:組織民兵參戰,支援前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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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武裝力量

隨著國防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民兵組織已由單一的步兵發展成為包括高炮、地炮、通信、工兵、防化、偵察以及海軍、空軍等專業技術分隊在內的基幹民兵隊伍。

形成

中國民兵初建於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革命戰爭年代,民兵為民族的解放、為趕走日本侵略者、為新中國的建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民兵在建設祖國、保衛祖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定義

民兵是指不脫離生產的民眾武裝組織。通常是國家或政治集團的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常備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有的則同預備役相結合,既是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又是預備役的一種組織形式。
中國民兵
為確保完成這一任務,必須確立有關民兵的各項基本制度。新時期的中國民兵建設,已經取得了很大成績。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在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的民兵組織領導體制。全國的民兵工作由總參謀部主管;各大軍區按照上級賦予的任務,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省軍區、軍分區和縣(市)人民武裝部是本地區的民兵領導指揮機關;鄉、鎮、部分街道和企事業單位設有人民武裝部,負責民兵和兵役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民兵工作實施原則領導,對民兵工作實施組織和監督。

任務

(一)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各項任務;
(二)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
(三)隨時準備參軍參戰、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民兵工作條例》規定,民兵工作的任務是:
(一)建立和鞏固民兵組織,提高民兵軍政素質,配備和管理民兵武器裝備,儲備戰時所需的後備兵員;
(二)發動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組織民兵擔負戰備執勤,維護社會治安;
(三)組織民兵參戰,支援前線,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為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1987年全國邊海防民兵工作會議之後,開始組建民兵應急分隊。民兵應急分隊是一支應付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的拳頭力量。經過10多年的建設在大中城市和邊海防等重點地區組建的民兵應急分隊已步入正規化的建設軌道,基本實現了武器裝備現代化、通信工具現代化,成為一支素質優良、動員快速、戰鬥力強的隊伍。在加強民兵應急部隊建設的同時,加強了民兵專業技術分隊的建設。
全國共組建對口專業分隊近萬個,編組民兵數萬人,在平時的生產建設、搶險救災和軍事活動中充分發揮了後備軍的作用。

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鄉、民族鄉、鎮和企業事業單位建立民兵組織,凡18~35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除應徵服現役以外,均應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
民兵區分為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28歲以下退出現役的士兵和經過軍事訓練的人員,以及選定參加軍事訓練的人員編入基幹民兵組織。其餘18—35歲任命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編入普通民兵組織。女民兵只編基幹民兵,人數控制在適當的比例內。陸海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城市有特殊情況的單位,基幹民兵的年齡可適當放寬。民兵必須是身體素質良好,政治可靠的人員。
中國民兵首次接受檢閱中國民兵首次接受檢閱
兵役法規定,實行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一是規定基幹民兵為一類預備役,普通民兵為二類預備役;二是把參加民兵組織和服預備役年齡、政治、身體條件一致起來;三是在有民兵組織的地方,在基層工作上把兩者結合起來,使基層民兵組織成為預備役的基本組織形式。對於未編入民兵組織,但符合民兵條件的,進行預備役登記。

誓詞

公民參加民兵組織時進行宣誓,這是我國民兵建設的優良傳統。民兵宣誓,是民兵對自身肩負各項使命的承諾和保證。
2004年5月3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徐才厚日前簽發命令,頒布施行《民兵誓詞》和《民兵宣誓實施辦法》。
原《民兵入隊誓詞》是1953年由總政治部頒布施行的。50多年來,各級人武部門和民兵基層連(營),利用《民兵入隊誓詞》對民兵進行教育,強化民兵的職能意識,規範民兵的言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原誓詞內容已不完全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要求。
1953年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頒布施行的《民兵入隊誓詞》,
內容
“ 為了保衛祖國,保衛世界和平與保衛我們幸福的生活,我志願參加民兵,今後決心在民兵組織中努力學習政治、軍事、文化,提高思想覺悟,保衛地方秩序,隨時回響祖國的召喚,積極參加生產互助合作,團結人民民眾,忠誠地執行民兵一切任務,並遵守民兵紀律和政府的政策、法令,為當一個好民兵而奮鬥。
謹此宣誓
XXXX 年XX月XX日”
總政有關部門從2003年2月開始修訂《民兵入隊誓詞》,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頒布的《民兵誓詞》。
新頒布的《民兵誓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民兵工作的方針原則為依據,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做好軍事鬥爭準備的要求,在繼承民兵政治工作優良傳統基礎上,吸收改革開放以來的成功經驗,體現我國民兵的性質任務和特點,具有較強的時代特色。修訂頒布《民兵誓詞》對於完善民兵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民兵思想政治建設,保證黨對民兵的絕對領導,保證民兵依法履行職能,保證民兵戰鬥力的提高和各項任務的完成,具有重要意義。

編組

一般以鄉(鎮)、行政村和廠礦企業為單位,按照民兵人數多少,分別編為班、排、連、營、團。基幹民兵、普通民兵,男民兵、女民兵,應分別編組。行政村一般編民兵連(營),領導本村的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縣、鄉(鎮)所屬企業單位,凡人員比較穩定,行政、黨團組織比較健全,可建立民兵組織,屬鄉(鎮)武裝部直接領導。鄉鎮編基幹民兵營或連,領導全鄉的基幹民兵。城市民兵的編組,大型廠礦企業可以車間、分廠為單位編組,中小企業可實行跨車間、班組編組。

訓練

民兵幹部和基幹民兵的訓練原則上由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根據訓練大綱的要求,幹部訓練時間為30天,一般在一年內完成;民兵訓練時間為15天,一次完成。通過訓練,幹部具備相應的軍事技能和組織指揮能力,並提高開展本職工作的能力;民兵學會使用手中武器裝備,掌握基本軍事技能;分隊能擔負一般戰鬥任務。民兵幹部主要進行本級指揮和教學法訓練,基幹民兵主要進行技術和戰術基礎訓練。專業技術兵的訓練時間,根據訓練發民兵需要,已建設了許多縣級民兵訓練基地,民兵大部在基地實施集中訓練。根據需要,還組建了一批專業技術訓練中心。這些基地和中心都達到了能吃、能住、能訓練的要求。在訓練手段上,大力推廣電化教學和模擬訓練,實施形象、直觀教學,訓練質量有較大提高。在訓練中注意突出重點,民兵幹部、應急分隊和專業技術分隊的訓練得到了進一步加強。

雜誌

鄧小平題寫刊名
民兵雜誌民兵雜誌
主管單位:解放軍報社
主辦單位:解放軍報社

刊物介紹

國防教育刊物。主要指導民兵、預備役工作,進行國防教育,普及國防軍事知識,指導大中學生軍訓。

欄目介紹

重點專欄:統帥部信息、改革之路、學法用法、兵林實話、群星燦爛
常設專欄:黨管武裝、一線指揮部、人武幹部風采錄、治安尖兵、雙擁記事扶貧狀元
教材性專欄:政治課堂、軍事學苑、形勢講座
知識性服務性專欄

誓詞內容

我是中國民兵,我宣誓:“服從中國共產黨領導,積極參加國家建設,忠實履行國防義務,遵紀守法,服從命令,忠於職守,努力學習,刻苦訓練,隨時回響國家號令,參軍參戰,支援前線,英勇頑強,不怕犧牲,堅決完成任務,永不背叛祖國。”
組織民兵宣誓不僅在民兵入隊時進行,而且在執行重大任務前也可用宣誓的形式教育民兵、激勵民兵,因此將原《民兵入隊誓詞》改為《民兵誓詞》。《民兵宣誓實施辦法》對民兵宣誓基本程式和要求作了相應規定,並要求在組織宣誓時奏唱《中國民兵之歌》。

中國民兵之歌

血火里誕生,
風雨中長成,
戰歌中走來中國民兵。
支前的車輪,
勝利的槍聲,
歌唱著我們光輝的歷程。
保衛祖國我們是戰鬥隊,
建設祖國我們是排頭兵。
保衛祖國我們是戰鬥隊,
建設祖國我們是排頭兵。
廣闊的鄉城,
漫長的邊境,
到處有強大的中國民兵。
祖國的繁榮,
社會的安寧,
我們肩負著神聖的使命。
參戰支前我們是戰鬥隊,
建設文明我們是排頭兵。
參戰支前我們是戰鬥隊,
建設文明我們是排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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