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智慧財產權法院

中國智慧財產權法院

智慧財產權法院,是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所提出的為了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而設立的審判機構。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產權法院的決定。

基本簡介,法律背景,主要案件,

基本簡介

智慧財產權法院,是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所提出的準備探索建立的審判機構,其原文內容是“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法院。”
我國審級制度改革與法院制度改革的銜接是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需重點考量的內容,體現法院組織與訴訟制度協調運行的改革路徑。本文從專門法院、跨區法院、一法院兩審級等前沿問題探討審級的合理設定及具體程式運行機制,使法院組織制度與審級制度實現功能契合,促進審級制度功能更有效實現,審判更加公正獨立高效。

法律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作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促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情況的報告時介紹,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智慧財產權審判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案件數量迅猛增長,新型疑難案件增多,矛盾化解難度加大。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國法院共受理智慧財產權案件226753件,審結208653件。針對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面臨的實際困難,報告建議,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進一步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妥善協調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的關係,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產權主導作用;根據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要求,積極探索研究建立智慧財產權專門法院。
在分組審議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報告時,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戴玉忠建議,有關方面應研究智慧財產權專門法院的設立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報告中提出智慧財產權案件“三審合一”試點問題。“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涉及到三個方面,既涉及到民事權利的保護問題,還有行政機制的問題和刑事犯罪的問題。三審合一的問題只有設立專門的智慧財產權法院才有可能很好的實現。這對於倡導全民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也有積極的意義。”戴玉忠建議有關方面對此進行研究。

主要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北京、上海、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2014年11月3日發布施行,最高法智慧財產權民一庭副庭長王闖在最高法新聞發布會上分析,中國的智慧財產權法院將成為世界上審理案件最多的法院,一年智慧財產權案件量達到了11萬,他預計北京的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年得審理1萬件左右,而有的國家,一年內專利案件只有3000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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