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界網路媒體公約

中國新聞界網路媒體公約,為加強中國新興的網路媒體之間的交流和合作,營造中國網路媒體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促進中國網路媒體的健康發展;本著“合作、公平、發展”的精神,特制訂此公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新聞界網路媒體公約
  • 理念:合作、公平、發展
  • 職責:營造中國網路媒體公平競爭
  • 時間:1999年4月15日
條約細則,簽約經過,簽約單位,簽約意義,

條約細則

一、作為公約單位,無論是一個媒體單位,還是其相關從業人員,都應遵守新聞媒體所應有的職業道德,服從國家制訂的有關新聞媒體的政策法律法規,遵循新聞媒體所具有的基本準則和基本規律。
二、各公約單位,都應充分發揮新媒體速度快、容量大、多媒體、可互動、可檢索等特點,牢牢確立“媒體”意識,牢牢樹立“為網友服務”的觀念,爭取在全社會的新聞信息傳播中,同報刊、廣播、電視一樣,發揮應有的、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三、各公約單位應充分運用好以網際網路為標誌的一系列高技術成果,結合自己實際,面向市場,走專業化道路,加強信息內容建設,搞好信息服務,努力成為新世紀網際網路上中文信息建設的主力軍,為通過網際網路向全世界傳播中國文化、中國文明,為促進中國新聞傳播事業的發展和信息產業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四、各公約單位應充分發揚新聞媒體之間的長期友好合作傳統,取長補短,共同發展;
五、各公約單位應充分尊重相互之間的信息產權智慧財產權,呼籲全社會尊重網上的信息產權和智慧財產權,堅決反對和抵制任何相關侵權行為;
六、各公約單位鄭重約定,凡在此公約上籤字的新媒體,可以用自己獨家發布的擁有產權的信息,同其他新媒體擁有的同樣的信息交換,各新媒體無論規格高低,實力大小,實行信息產權面前人人平等。
七、各公約單位根據第五條和第六條,可以在自己的網站頁面上摘用其他公約單位網站上的新聞和信息,但是必須註明出處,並為對方報紙做連結:
八、若某公約單位對其網站上的某些信息有特殊規定,則其他公約單位應遵守其規定,包括按照該公約單位的要求,給予經濟補償;
九、各公約單位約定,凡不屬於此公約的其他網站,如須引用公約單位的信息,應經過授權,並支付相應的費用。使用時,或註明出處,或建立連結;
十、此公約從簽約之日起生效。如情況變化,可酌情修改;
十一、各公約單位簽約自由,退約自由。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五日

簽約經過

1999年4月15日,國內新聞界具有代表性的21家網路版媒體代表齊聚北京,為加強中國新聞界新興的網路媒體之間的交流和合作,營造中國網路媒體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促進中國網路媒體的健康發展,本著“合作、公平、發展”的精神,原則通過了《中國新聞界網路媒體公約》。
我國重要的新聞媒體都在網際網路上建立了自己的網路版。作為一種新興的網路媒體,各網路版都取得了較大發展,成為網際網路上中文信息建設的生力軍,為發展新聞事業和我國年輕的信息產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同時,各新聞媒體的網路版也面臨著許多挑戰和問題。為此,與會代表共同探討了怎樣發揮傳統媒體信息資源豐富的優勢,抓住網上發展機遇,拓展新的事業;怎樣把握和認識網路媒體的特有規律,辦好網路版;如何解決網上信息資源的共享和“著作權”;如何維護中國新聞網上信息的純潔度,形成有約束力的行業規範等一系列問題。
《中國新聞界網路媒體公約》中指出:無論是一個媒體單位,還是其相關從業人員,都應遵守新聞媒體所應有的職業道德,服從國家制訂的有關新聞媒體的政策法律法規,遵循新聞媒體所應遵循的基本準則和基本規律。牢牢確立“媒體”意識,為網友服務,爭取在全社會的新聞信息傳播中,同報刊、廣播、電視一樣,發揮應有的、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通過網際網路向全世界展示今日中國、傳播中國文化、中國文明,為促進中國新聞傳播事業的發展和信息產業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各公約單位充分尊重相互之間的信息產權和智慧財產權,呼籲全社會尊重網上的信息產權和智慧財產權,堅決反對和抵制任何相關侵權行為。
各公約單位約定,凡不屬於此公約的其他網站,如須引用公約單位的信息,應經過授權,並支付相應的費用,使用時,註明出處,並建立連線。

簽約單位

人民日報、經濟日報、科技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台、中國青年報、中國證券報、中國經濟時報、華聲報、金融時報、北京日報、北京青年報、天津日報、解放日報、羊城晚報、南方日報、中國計算機報、計算機世界報、中國婦女報、中華新聞報、新聞出版報。

簽約意義

被稱之為“第四媒體”網際網路媒體,是現代數位技術和信息革命的經典之作,它集報紙、廣播、電視三大傳統媒體的特長於一身,並且擁有其他許多新技術的優勢,有著無比輝煌的發展前景。目前我國新聞媒體興辦網路版的已有100多家,但同時
,也有個別商業站點由於缺乏信息源,未經授權大量摘抄各媒體網路版的信息,實際上嚴重侵害了被摘抄單位的智慧財產權。為了加強中國新興的網路媒體之間的交流和合作,營造中國網路媒體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提高中國網路新聞信息的傳播質量,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電視台、中國青年報牽頭組織了這次中國網路媒體的會議。與會代表探討了網路媒體目前的發展現狀和未來前景,並一致對當前網上媒體信息資源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表示高度關注,會議原則通過了《中國新聞界網路媒體公約》。公約呼籲,網上媒體應充分尊重相互之間的信息產權和智慧財產權,呼籲全社會尊重網上的信息產權和智慧財產權,堅決反對和抵制任何相關侵權行為,對於侵權行為,公約單位將共同行動,聯合抵制;其次,各公約單位鄭重約定,凡不於此公約的其他網站,如需引用公約單位的信息,應經過授權,並支付相應的費用,使用時,或註明出處,或建立連結;各網路媒體無論規格高低,實力大小,實行在信息產權面前人人平等。在行業道德等方面,公約呼籲,作為網路媒體,無論是一個媒體單位,還是其相關的從業人員,都應遵守新聞媒體所應有的職業道德,服從國家制訂的有關新聞媒體的政策法律法規,遵循新聞媒體所具有的基本準則和基本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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