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裝備行業規約

中國教育裝備行業規約

《中國教育裝備行業規約》是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制定的行業規範,由行業協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

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生產經營,第三章 行業道德,第四章 監督管理,第五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行業自律機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行業規約(以下簡稱規約)。
第二條 本規約以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和規範行業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和行業道德,提高全行業整體素質,樹立全行業良好形象,促進全行業經濟健康發展為宗旨。
第三條 本規約是中國教育裝備行業自主管理、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基本規約。本規約由全行業共同遵守,凡在我國境內從事教育裝備產品生產、經營、研究的企事業單位都應遵守本規約,在行業內既要自我約束,又要相互約束,是個有制約作用的行業行為準則。

第二章 生產經營

第四條 嚴格執行質量標準,杜絕假冒偽劣,杜絕無標準生產。
第五條 嚴格遵守生產工藝,不得偷工減料。
第六條 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測,必須參檢,並且合格。不合格者,必須經過認真整改,做到補檢合格。
第七條 誠實守信,杜絕坑騙行為。
第八條 遵守市場規則和市場秩序,公平競爭,反對不正當競爭,杜絕行賄行為。
第九條 嚴格遵守價格自律。在經銷(含出口)和投標活動中,不得傾銷或變相傾銷;不得壟斷或變相壟斷。
第十條 對用戶、消費者的承諾,要言必信,行必果,杜絕欺詐行為和推諉扯皮行為。

第三章 行業道德

第十一條 文明生產,優質服務,對教育事業負責,對人民負責,對社會負責。
第十二條 以誠為本,信譽為基,遵紀守法,倡導先進的企業文化。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必須真實,不做虛假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十四條 提倡團結、互助、協調、聯合、自律,發揮行業整體優勢,反對損人利已,互相拆台。不得刺探、竊取競爭對手的技術機密和商業機密;不得有侵權行為。
第十五條 努力學習,勇於創新,提高全員素質,將最新科技成果引入到產品中,用先進的產品為教育事業做貢獻。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本規約既是行業協會會員單位的自律性條款,也是教育裝備行業最基本的生產經營守則,各企業必須增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自律意識,自覺遵守,並互相監督。
第十七條 每年由協會常設機構組織檢查評比活動,向協會常務理事會匯報並經同意後,對執行本規約好的企業,在行業內進行表彰、宣傳和適當獎勵;對違反本規約的企業或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業內批評、通報批評、經濟賠償、直至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對於違反本規約情況特別嚴重的,可建議政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約者,對處理不服的,可由當事人或企業法人代表在接到書面處理決定後十日內向協會提出複議的書面申請,由協會常務理事會複議裁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規約由行業協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
第二十條 本規約的修訂權歸協會理事會,解釋權歸協會常務理事會。本規約的實施由協會秘書處負責。
第二十一條 本規約所列各項條款,凡國家政策法規已有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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