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策性銀行業務範圍限定

中國政策性銀行業務範圍限定是按照有關金融法規及政府有關規定,對政策性銀行業務經營範圍進行的核定。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範圍是: 管理和運用國家核撥的預算內經營性建設基金和貼息資金,向國內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和向社會發行財政擔保建設債券; 辦理有關的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轉貸,經國家批准在國外發行債券,根據國家利用外資計畫籌借國際商業貸款等。向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發放政策性貸款; 辦理建設項目貸款條件評審、諮詢和擔保等業務,為重點建設項目物色國內外合資夥伴,提供投資機會和投資信息; 經批准的其他業務。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範圍是:辦理由國務院確定、中國人民銀行安排資金並由財政部貼息的糧食、棉花、油料、豬肉、食糖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貸款、辦理糧、棉、油、肉等農副產品的收購貸款及糧油調銷、批發貸款,辦理承擔國家糧、油等產品政策性加工任務企業的貸款和棉麻系統棉花初加工企業的貸款、辦理國務院確定的扶貧貼息貸款、老少邊窮地區發展經濟貸款、貧困縣縣辦工業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其他財政貼息的農業方面的貸款、辦理國家確定的小型農、林、牧、水利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辦理中央和省級政府財政支農資金的代理撥付,為各級政府設立的糧食風險基金開立專戶並代理撥付、發行金融債券、辦理業務範圍內開戶企事業單位的存款、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的結算、境外籌資、 辦理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