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礦產部

中國地質礦產部成立於1982年5月。其前身是 1950年成立的全國地質工作計畫指導委員會和1952年在此基礎上組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地質礦產部
  • 外文名:Zhongguo Dizhi Kuangchanbu
  • 成立:1982年5月
  • 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簡介,機構分類,全國性機構,地方性機構,基層組織,目標任務,

機構簡介

中國地質礦產部(Zhongguo Dizhi Kuangchanbu)(Ministry of Geology and Mineral Resources of P.R.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屬負責管理全國不同性質的地質礦產工作,以及綜合管理礦產資源的政府部門。中國地質礦產部成立於1982年5月。其前身是 1950年成立的全國地質工作計畫指導委員會和1952年在此基礎上組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歷任主任、部長是李四光和孫大光,現任部長朱訓。至1988年中國國務院機構調整時,地質礦產部的管理業務機構分全國、地方和基層3級。
中國地質礦產部中國地質礦產部
1998年3月10日,九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根據這個決定,由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共同組建國土資源部。 保留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作為國土資源部的部管國家局。

機構分類

全國性機構

地質礦產部通過各司、局對所屬各級機構在全國進行的區域地質調查、礦產資源(包括石油天然氣)勘查;海洋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等勘查;探礦工程、礦業管理;資料圖書、標本陳列等工作進行有關規劃、計畫的制定和審核,以及相應的管理。地質礦產部所屬的中國地質科學院、石油地質研究所、石油地質綜合大隊、海洋地質研究所、勘探技術研究所等為全國性地質科研機構。地質礦產部直屬的航空物探、遙感中心及其他全國性專業機構,主要從事航空物探、地質遙感等技術工作。地質礦產部的直屬工廠,主要從事各種地質類機器(包括鑽機)和儀器(包括物探儀器)的設計和製造。
地質礦產部還直接領導有高等院校和若干中等地質專科學校,以下是部分學校發展歷程:
1951年成立的東北地質專科學校-1952年約2所院校地質類專業合併東北地質學院-1957年長春地質勘探學院-1958年長春地質學院-1997年長春科技大學-2000年合併吉林大學
1952年4所院校地質學系合併組建北京地質學院-1975年武漢地質學院-1987年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武漢),建校初期,學校分別在北京沙灘(原北京大學地質館)、端王府夾道(原北京大學工學院)和河北宣化地質學校三處辦學。
1956年10多所院校地質類組建成都地質勘探學院-1958年成都地質學院-1993年成都理工學院-2001年合併另外2所院校為成都理工大學
1953年成立西安地質學校-1978年西安地質學院-1996年西安工程學院-2000年與另外2所部署院校合併長安大學
1953年成立宣化地質學校-1955年地質部宣化地質學校-1970年河北省宣化地質學校-1970年改辦河北地質學院,招收本科生-1996年石家莊經濟學院-2015年改名河北地質大學
1950.10.1-1952.5.29,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測繪學校,是在華東軍區暨第三野戰軍司令部測量大隊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南京地質學校-2000年南京地質學校撤銷,併入東南大學,組建東南大學交通學院
1956年昆明地質學校,坐落於昆明市北區龍泉路,占地216畝。
1956年鄭州地質學校,學校位於鄭州市中原路上,占地面積150多畝。
1956年6月學校在山西省太谷縣創立。7月地質部第三局正式命名學校校名為“地質部太谷地質學校”-1957年6月學校改名為“第三機械工業部三局太谷地質學校”-1958年4月20日第二機械工業部第三局發文批准學校校名更名為“第二機械工業部三局太谷地質學校”-1958年6月16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正式批准,第二機械部第三局教育處電話通知,同意建立“太原地質專科學校”-1959年6月15日啟用撫州地質專科學校印章,原太原地質專科學校印章於遷校後停用。9月順利完成遷校(江西撫州)任務-1978年4月1日學校更名為撫州地質學院-1982年1月1日學校由撫州地質學院更名為華東地質學院-2002年4月18日東華理工學院-2007年5月18日東華理工大學
1958年5月,江西省政府決定將江西工學院地質系擴建為“江西地質學院”,屬地質類本科院校,校址定於贛州市-1979年3月,學校更名為“贛州地質學校”-1994年10月,經地礦部批准,國家教委備案,學校更名為“南方工業學校”-2002年4月,由江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江西套用技術職業學院”掛牌成立。
1952年成立中國人民政府地質部(其前身為全國地質工作計畫指導委員會和礦產地質勘探局)-1954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將之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屬國務院-1970年廢除此部,改設國家計畫委員會地質總局-1979年再將國家地質總局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1982年5月再改為地質礦產部-1998年3月10日,由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共同組建國土資源部
網上有說地礦部的五大地院: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地院
吉林大學-長春地院
成都理工大學-成都地院
長安大學-西安地院
河北地質大學-河北地院
也有三大地院(中國地質大學、吉林大學、成都理工大學)說法,可能是三大地院的學校在成立之初就招本科生,而河北和西安的是1970年和1978年中專升本科,並且是在地質部1982年5月改名地礦部前升本科的,所有有此說法。
各地質學校發展不同,有的與其他高校合併沒有地質相關的大學名字,有的成立之初就有好大學的地質系組建合併現在發展也很好,有的沒有合併組建仍在尋求發展。。。

地方性機構

地質礦產部在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 5個地區設有石油局,分別主管轄區的石油天然氣的勘查工作和科研工作。海洋地質調查局、南海地質調查指揮部等海洋工作機構,主管海洋地質調查和相應的科研工作。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地質礦產局,主管其境內的區域地質調查、礦產資源等各種勘查的實施和礦業管理等工作,並領導省級科研機構和探礦機械製造廠,以及按地區或專業設定的地質勘探大隊。

基層組織

基層組織包括各地區、各自治區的基層地質隊,以及隊級綜合研究室、組、海上鑽井平台和水文地質站等。

目標任務

從1988年年底起,地質礦產部的目標任務有所擴大和調整,成為全國地質勘查工作的行業管理部門。其基本職能是:對地質、礦產資源進行綜合管理;對地質勘查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對地質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為此成立了直屬管理局,負責管理地質礦產部原有各方面的工作;而原有司、局進行了調整改組,面向地質礦產勘查的全行業進行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