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理標誌產業協會

中國地理標誌產業協會

中國地理標誌產業協會,縮寫:CGIIA,是我國地理標誌事業發展領域中的一個國際性、專業性、公益性、學術性的非盈利性社團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地理標誌產業協會
  • 外文名:China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
  • 縮寫:CGIIA
  • 文獻1:《中國地理標誌圖冊大典》 
  • 文獻2:《關注中國地理標誌》 
概述,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三章 協會成員,第四章 組織結構,第五章 資產管理,第六章 協會終止,第七章 附 則,

概述

中國地理標誌產業協會擁有一支由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組成的專門從事地理標誌產業科學研究的專業隊伍,為我國地理標誌產業的發展進行了有益的理論探索和積極的實踐,積累了較豐富的加強各地交流,發展會員友誼,推動地理標誌產業,促進經濟繁榮的實踐經驗。
中華大地幅員遼闊,資源豐富,氣候多樣,歷史悠久,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理標誌產品數不勝數,地理標誌產品生產企業眾多。因此,積極推動地理標誌的保護工作,推廣民族精品、提升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大都是農產品,因此保護地理標誌,對於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結構調整、農民收入增加同樣具有重要意義。中國地理標誌產業協會為國內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提供一個國際交流平台,將有利於加強了中國地理標誌產品生產企業與國際相關地理標誌組織的聯繫和溝通,促進中國地理標誌產品的國際交流和保護,發展地理標誌產業將會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全面小康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中文名稱:中國地理標誌產業協會(簡稱“地標協會”)。
第二條 協會英文名稱:China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CGIIA
第三條 協會組成:由從事地理標誌產業研究、科研開發、生產製造、加工服務、配套服務的企業、科研單位、行業組織自願組成;
第四條 協會性質:是非盈利性、官方的、行業性自律組織。
第五條 協會宗旨:
(一) 整合地理標誌產業鏈上下遊資源、促進地方地理標誌產業與省級地理標誌產業,以及中國地理標誌產業與世界地理標誌產業之間的對話交流與協作;
(二) 協調會員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源,全面提升和鞏固協會成員在中國地理標誌行業的地位和作用,並為會員企業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三) 積極組織制定相關行業標準,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加強行業自律;
(四) 發揮行業智庫作用,研究和探討產業發展過程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五) 將最新地理標誌產業發展動態,及時反饋給會員企業,並打通協會與世界地理標誌產業協會等,促進會員企業轉型升級和貿易調整;
(六) 發揮地理標誌產業論壇年會等平台優勢,為會員企業國際間的對話提供支撐。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協會業務簡介
(一) 圍繞地理標誌產業創新、產業升級,引導會員企業通過創新,不斷提升產業競爭力;
(二) 制定行業標準、規範行業行為;
(三) 引導會員企業集中建設產業園區、總部基地和創新中心,推動產業集群發展;
(四) 加強組織建設,注重教育、培訓、學習和產業研究,維護會員企業總體利益,加強行業規範和自律;
(五) 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會員間的出國考察、會議展覽、教育培訓;
(六) 向政府主管部門集中反映會員企業的意願和要求,提出促進產業發展的建設性意見,為政府制定相關產業政策提供依據。

第三章 協會成員

第九條 協會名譽會長、顧問
任職資格
1.1 名譽會長:在地理標誌產業領域或產業經濟領域具有廣泛國際影響力的,曾經擔任政府副部級以上職務的領導或在全球產業經濟研究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專家學者;
1.2 顧問:產業經濟研究方面的專家學者;
職位產生:以上職位由協會理事會推薦產生,任期五年。
權利 :
3.1 優先邀請出席協會舉辦的任何活動(會議、展覽、交流等活動);
3.2 參加協會大會會議及理事會會議,參與討論和表決與協會發展有關的重大政策、決議和事項;
3.3 獲得地理標誌產業協會的最新信息資料和研究成果。
義務:
4.1 積極引導、促進協會工作開展;
4.2 承認並遵守協會章程;
4.3 願意分享研究成果,並致力於推進制造業創新發展;
4.4 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重大活動;
4.5 維護協會的整體利益;
4.6 保守協會商業秘密。
第十條:協會成員
協會成員:會長、副會長、理事
任職資格
2.1 會長、副會長:對地理標誌產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政府主管領導或全球知名的企業家,以及在行業內有重要影響力的商會領袖;
2.2 理事:具有較大的行業影響力、對地理標誌產業有重要貢獻的領先企業、行業商會組織、科研單位及企業。
職位產生
3.1 會長、副會長:由協會會長推薦,在會長大會上由全體理事投票選舉產生,任期三年;
3.2 理事:申請加入,由協會發起人一致同意並經理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3 地理標誌產業協會的發起人享有固定理事席位。
(四)權利 (會長、副會長、理事)
4.1 免費出席協會全年舉辦的任何活動(會議、展覽、交流等活動);
4.2 參加協會大會會議及理事會會議,參與討論和表決與協會發展有關的重大政策、決議和事項;
4.3 獲得地理標誌產業協會的最新資料和研究成果;
4.4 提議召開協會大會臨時會議及理事會臨時會議;
4.5 產品和技術優先進入地理標誌產業園區、創新中心得到推廣和套用;
4.6 在推動先進技術成果轉化、新興技術培育的過程中優先獲得包括資金、政策、市場用戶、辦公場所等多種資源支持。
(五)義務(會長、副會長、理事)
5.1 積極促進協會工作開展、引導行業發展;
5.2 承認並遵守協會章程;
5.3 願意分享企業成果,並致力於推進企業間創新發展;
5.4 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重大活動;
5.5 維護協會的整體利益;
5.6 保守協會商業秘密;
5.7 按時、足額交納協會會費。
第十一條 協會會員
(一)加入資格
地理標誌產業領域的行業領先企業、行業商會、科研單位。
(二)權利
2.1 參加協會大會會議,參與討論與協會發展有關的重大政策、決議和事項;
2.2 參加協會定期和不定期舉行的技術交流、會議、展覽等活動;
2.3 技術和產品優先得到協會的推廣和套用;
2.4 優先分享協會資源。
(三)義務
3.1 承認並遵守協會章程;
3.2 積極配合協會的工作開展,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重大活動;
3.3 按時、足額交納協會會費;
3.4 維護協會的整體利益;
3.5 保守協會商業秘密。

第四章 組織結構

第十二條 協會大會
(一) 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二) 職責:
2.1 批准協會章程的修改;
2.2 決定協會發展規劃和工作方針;
2.3 審議批准協會年度工作報告;
2.4 審議批准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
2.5 決定協會的變更和終止;
2.6 審議批准理事會提交的其他報告。
(三)理事會是協會大會的執行機構,對協會大會負責。
理事會會議
(一)包括理事會年會和理事會臨時會議,由秘書長召集;
(二)理事會年會在每年的地理標誌產業論壇年會期間舉行,每年召開一次。
秘書處
(一)設定於理事會之下,是理事會的常設機構。
(二)秘書處職責
2.1 執行協會大會及理事會決議,負責組織、管理、協調協會的各項工作;
2.2 負責協會大會會議及理事會會議的籌備和召開;
2.3 起草協會年度工作報告;
2.4 起草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
2.5 負責受理加入協會的申請,對申請單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2.6 依據有關制度提議除名違規協會成員及受理協會成員退出協會申請。
(三)秘書長:
3.1 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秘書長是協會的首席代表;
3.2 向協會大會及理事會負責,全面主持協會日常工作,並對外代表協會發布新聞,簽訂重要合作檔案;
3.3 秘書長由副會長兼任,每屆任期五年。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十五條 協會經費來源:會員會費、社會捐贈、會員捐贈、項目資助、會議展覽等活動收入、資金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條 協會會員、理事應向協會交納會費,理事會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上述會費標準。
第十七條 協會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體系真實、完整。

第六章 協會終止

第十八條 協會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終止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建議,並由協會大會表決通過後即行終止。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協會大會討論通過後生效,解釋權歸協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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