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業概況

中國商業概況

是對建國以來商品流通變化的梳理,以及介紹1979年以來我們過流通體制改革的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商業概況
  • 開始年代:1979年
  • 相關:流通體制改革
  • 拼音:zhong guo shang ye gai kuang
簡介,流通規模和速度,商業企業的管理,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商品流通的發展變化,以及1979年以來進行的流通體制改革的概況。

流通規模和速度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經過三年的經濟恢復和第一個五年計畫(1953~1957)的建設,形成了社會主義的國內統一市場。這個市場是以國營商業為主體的穩定增長的市場。30多年來,隨著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商品流通規模不斷擴大。1985年社會商品零售總額4305億元,比1952年增加14.55倍,平均每年遞增8.67%。1979年以來,由於調整了農業政策,協調了輕、重工業的發展速度,合理安排了國民收入中積累和消費的比例,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都有較大的提高,商品流通擴大很快。以1985年同1980年相比,社會商品零售總額平均年遞增15%(扣除物價上漲因素為11.2%)。在中國,農村市場是國內的主要市場。過去城鄉零售額的增長相接近,而第六個五年計畫期間(1981~1985)農民現金收入有較多的增加。城市商品零售總額平均年遞增13.5%,而農村則達16.2%,大大快於城市。隨著商品流通規模的擴大,社會商業機構也有很大的發展,零售商業、飲食業和生活服務業的網點由1980年的 202.2萬個增至1985年的1067萬個,增加4.27倍;職工由926.8萬人增至2526.3萬人,增加1.73倍。
商品流通體制的改革中國的商品流通體制是在50年代形成的。當時商品生產和供應不充沛,為了控制貨源,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採取了集中管理和統一分配為主的辦法,形成了以行政方法為主,基本上由國營商業獨家經營的商品流通體系。1979年以來,中國工農業生產有了很大發展,進入交換的農副產品和工業消費品都比過去豐富得多,原來的商品流通體制已越來越不能適應形勢的要求。針對原有體制的弊病,國家提出了建立一個以國營商業為主導的多種經濟形式、多條流通渠道、多種經營方式和開放式的商品流通體系的改革目標,初步進行了一些改革。
國營商業掌握著主要貨源,負有調節市場供求,引導和促進生產,保障供給,繁榮經濟的責任。它對於保證集體商業和個體商業的健康發展,保證市場物價的穩定,促進國民經濟的良性循環,起著重要的作用。國家在保障國營商業的鞏固和發展的同時,為了適應國內生產力水平不高、各地區和各部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狀況,大力發展集體商業和個體商業,充分發揮它們靈活多樣的經營特點,以吸收更多的人就業,並為商品生產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多的各種服務。1985年集體商業網點比1980年增加90.7萬個,人員增加 560.9萬人;個體商業增加801.7萬戶,1132.1萬人。集體商業在社會商品零售總額中的比重,由12%上升為37.1%,個體商業由0.7%上升為15.3%,全民所有制商業所占比重由84%相對縮小為40.4%。
為了改變流通渠道單一的情況,國家一方面調整了工商關係,由過去的統購包銷為主,改為統購、計畫收購、訂購、選購、經銷、聯營、代銷等多種購銷形式,注意發揮生產企業在自銷商品方面應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放寬了農副產品的購銷政策,取消了統購、派購,實行契約定購和議購,完成國家收購任務以後的主要農副產品及其他商品都可以自由上市。凡允許上市的農副產品,各種經濟性質的商業單位和農民都可以從事遠途運銷。工農業產品通過多渠道流通擴大了銷售,既有利於商品生產的發展,又可以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要。
對商品流通的計畫管理,國家根據市場供求情況,調整和減少統購、計畫收購、訂購的品種,把更多的商品納入指導性計畫和市場調節的範圍。1985年商業部管理的指令性計畫商品12種,指導性計畫商品11種,共23種,其中農產品 9種,工業品14種。其他更多的商品則實行市場調節,從而使花色品種規模繁多、需求多變的商品,由產銷雙方根據市場情況自行靈活生產經營,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要。
為了使社會主義統一市場貨暢其流,改變過去商品流通上不必要的中間環節過多以及地區封鎖、城鄉堵塞的現象,1982年以來,根據“少環節、開放式”的要求,對於一地有多套批發機構的,進行合併或聯營,允許基層企業自選進貨對象自行採購,以減少流轉環節。對國營商業和供銷社,則實行“按商品分工、城鄉通開”的體制,國營商業可以下鄉設點或流動推銷工業品,供銷社也可以進城設點或流動推銷農產品。從1984年起,各地開始以中心城市和農產品集散地為依託,開設工業品和農產品貿易中心與批發交易市場,發展橫向的經濟聯繫,使城鄉商品的交流更加暢通。

商業企業的管理

1982年開始,國家在國營零售企業中進行了擴大企業自主權,建立經營責任制的試點。1984年,全面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經營責任制。對集體商業企業則恢復“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按勞分配、民主管理”的制度。1983年,供銷合作社恢復為集體所有制的合作商業,恢復了原來具有的民眾性、民主性和靈活性。為了密切同農民的關係,促進農村商品生產的發展,1984年,通過擴大農民股金,改變人事和勞動工資制度,擴大經營和服務範圍,進一步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集體所有的合作商業。
為了適應中國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商品流通,除了商品流通體制必須改革,使生產關係適應生產力的發展外,商業本身也必須進行現代化建設。一方面要加強基礎設施,包括商流、物流和信息流(包括商品交易、商品儲藏運輸、信息傳遞等)所需設施的建設,引進必需的新技術;另一方面要結合國情採用現代科學管理方法,同時培養適應現代化管理需要的人才,提高商業企業素質,以適應商品生產大規模發展和人民生活不斷提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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