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上海市紀委、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工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實行書記負責制,每屆任期五年。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現任中共上海市紀委書記、上海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劉學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外文名:Shanghai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別名:上海市紀委、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現任領導劉學新 
  • 主要職責:紀律檢查、行政監察
人事任免,主要職能,監察改革,現任領導,書記,副書記,紀委常委,辦公地址,

人事任免

經中共中央批准,廖國勛同志任上海市委委員、常委和市紀委書記;免去侯凱同志的上海市委常委、委員和市紀委書記職務;侯凱同志任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書記。
經中共中央批准:劉學新同志任上海市委委員、常委、市紀委書記。

主要職能

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2、協助市委、市政府管好黨風、政風,負責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
3、對本市黨組織、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黨內法規、制度的情況,對本市國家行政機關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及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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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理對本市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和政紀行為的控告、檢舉;檢查、處理本市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
5、調查、處理本市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紀律的行為;
6、指導全市紀檢監察機構和隊伍的建設工作等。

監察改革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監察體制改革監察體制改革
《方案》指出,黨中央決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建立健全監察委員會組織架構,明確監察委員會職能職責,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強化對監察委員會自身的監督制約。

現任領導

書記

劉學新

副書記

馬樂聲、戴驊、施濤、童建平

紀委常委

王永偉、張華、孟文海、徐敏、潘小剛、陶泓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宛平路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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