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煙臺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煙臺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簡稱:中共煙臺市紀委
中國共產黨煙臺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共煙臺市紀委)與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反腐敗鬥爭,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各部門、各縣市區黨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做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做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檢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有關黨紀的政策規定。
(八)負責檢查違反政策、規定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九)會同市直各部門以及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市區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及市直部門紀委(紀檢組)、監察室領導幹部人選;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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