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命名規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命名規定》是指經中央軍委批准,總裝備部發布新修訂的裝備命名規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命名規定
  • 批准組織:中央軍委
  • 發布人總裝備部
  • 時間:2012年10月1日
簡介,意義,

簡介

其中部分內容如下
我軍部分裝甲車輛基本型號的含義表:
第一項
第二項
第三項
第四項
字母
含義
字母
含義
字母
含義
數字
含義
Z
裝甲車輛
T
坦克
Q
輕型
1900~2099
定型年代序號
L
兩棲
Z
主戰
B
步兵戰車
D
履帶式
L
輪式
S
輸送車
D
履帶式
L
輪式
Z
戰鬥勤務車
Z
指揮車
C
偵察車
T
通信車
D
電子對抗車
M
密匙加注車
F
防爆車
X
綜合信息車
P
火力支援車
T
反坦克飛彈發射車
K
防空飛彈發射車
H
自行高炮車
L
自行榴彈炮車
G
工程保障車
Q
坦克架橋車
L
掃(布)雷車
G
工程作業車

意義

《規定》適應我軍裝備發展的需要,全面總結近年來我軍裝備命名工作的成功經驗,對裝備命名的基本規則、職責許可權、程式方法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規定》的發布實施,對於規範全軍裝備命名工作,提高裝備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水平,將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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