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是軍隊於2009年下發的的條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 頒發機構:軍隊
  • 頒發時間:2009年
  • 約束對象:軍人
條例簡介,禁令內容,

條例簡介

《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中明確規定,嚴禁以軍人身份在網際網路上開設部落格、聊天交友、應聘求職。把軍人穿軍裝的頭像放在微信里,就是違反保密規定。軍屬不得在網路和電話中談論涉及軍事秘密的話題;不得在微信、QQ等聊天工具上發表可能泄露軍事秘密的圖片和視頻。

禁令內容

資料圖:軍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
一、嚴禁涉密計算機聯接網際網路。
二、嚴禁私人計算機聯接涉密網。
三、嚴禁涉密移動載體存儲私人信息。
四、嚴禁私人移動載體存儲涉密信息。
五、嚴禁存儲或曾經存儲過涉密信息的移動載體聯接網際網路。
六、嚴禁在聯接網際網路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或傳遞涉密信息。
七、嚴禁計算機在涉密網和網際網路之間交叉聯接。
八、嚴禁移動載體在涉密計算機和聯接網際網路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九、嚴禁私人手機、數位相機、播放器等電子設備聯接涉密計算機。
十、嚴禁以軍人身份在網際網路上開設部落格、聊天交友、應聘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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