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剿匪作戰

中國人民解放軍剿匪作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中國人民解放軍剿滅國民黨殘留的土匪特務武裝的作戰行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剿匪作戰
  • 釋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中國人民解放軍剿滅國民黨殘留的土匪特務武裝的作戰行動
  • 舉行時間:1949年
背景介紹,經過,結果,

背景介紹

1949年國民黨政府潰敗時,有計畫地在大陸一些新解放區留置了大批土匪特務。這些人與當地的地痞流氓、地主惡霸、散兵游勇、反動黨團成員和反動會道門骨幹及慣匪聚眾結夥,打著所謂“救國軍”、“自衛軍”、“保民軍”等旗號進行破壞活動,企圖以此推行所謂“游擊計畫”,建立“大陸游擊根據地”,與人民解放軍進行長期對抗,伺機配合台灣國民黨軍反攻大陸。
在美國發動侵朝戰爭和侵占中國領土台灣後,這些土匪特務武裝活動更為猖獗,其活動方式和鬥爭手段是:襲擊基層人民政權,封鎖或占領一些小城鎮、控制農村;破壞城鄉交通,搶劫物資;殺害地方黨政幹部和民眾,綁架勒索,姦淫婦女,擾亂社會秩序;騷擾和妨礙人民解放軍的作戰行動,偷襲、抓捕和殺害解放軍零星外出人員;製造謠言,蠱惑人心,發展武裝,組織暴亂等。
1949年10月1日,朱德總司令發布命令,要求人民解放軍全體指戰員肅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鎮壓他們的一切反抗和搗亂行為。中共中央、中央軍委規定了“軍事打擊、政治瓦解、發動民眾三者結合”的剿匪方針和“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即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政策”。

經過

從1949年5月至1953年年底,人民解放軍遵照中共中央、中央軍委的指示和部署,先後共抽調41個軍部、140多個師約150萬人的兵力,在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各新解放地區執行剿匪作戰任務(圖1)。
剿匪作戰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集中優勢兵力,重點進剿大股土匪。這一階段,各剿匪部隊經過周密偵察之後,集中優勢兵力,選擇匪情嚴重的地區實施奔襲、合圍、追剿等手段,給予大股土匪武裝以殲滅性打擊(圖2、圖3)。
第二階段,實行分區駐剿,殲滅小股土匪。大股匪特武裝被殲滅或擊潰後,小股土匪懾於人民解放軍的軍事威力,不敢公開對抗,乃避開鋒芒,縮小目標、分散活動、保存實力。有的竄到一些省份邊遠地區;有的竄入少數民族地區,利用深山密林、雲崖隧洞等自然條件繼續頑抗;也有的重整旗鼓,組織暴亂。據此,人民解放軍各地剿匪部隊遂實行分區駐剿,進一步發動民眾,深入開展政治攻勢,爭取零星股匪投降自新。
第三階段,結合土地改革肅清潛藏散匪。經過重點進剿和分區駐剿,土匪特務武裝已為數不多,冥頑不化的匪首、特務或潛入深山密林,或逃進地洞,或逃往鄰省、鄰縣隱伏,也有的勾結惡霸地主伺機進行破壞活動。各地剿匪部隊和當地人民政府聯合組織工作隊,把以土地改革為中心的民主改革運動、反霸鬥爭與肅清殘匪結合起來,廣泛深入地發動民眾檢舉揭發,使潛藏的散匪喪失賴以生存的社會條件。一旦發現匪情,立即派兵搜捕,肅清潛藏散匪。

結果

至1953年年底,全國範圍的剿匪作戰基本完成,共斃傷俘和爭取投降自新土匪273萬餘人。剿匪鬥爭的勝利,粉碎了台灣國民黨當局在大陸建立“游擊根據地”以策應其反攻大陸的企圖,鞏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權,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順利進行創造了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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