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專門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專門委員會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規定,政協全國委員會設定若干專門委員會。

專門委員會是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工作機構。專門委員會的設定和變動,由常務委員會決定。

指導方針,工作職能,組織制度,機構設定,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港澳台僑委員會,外事委員會,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指導方針

專門委員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緊緊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切實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

工作職能

專門委員會工作是政協工作的重要基礎,是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方式。專門委員會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要求,以及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從實際出發開展工作。組織委員認真學習、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就國家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選擇其中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課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和提案;團結和聯繫委員及各族各界人士,積極反映社情民意;維護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加強同各國人民的友好往來與合作;組織各種活動,積極為委員知情出力、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組織制度

專門委員會的組成,應按照有利於聯繫各界、各方面人士,自願、協商和便於組織經常性活動的原則,統籌安排。
每屆專門委員會的設定一般應在當屆政協第一次常務委員會會議上確定。專門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原則上為全體委員的20%左右。各專門委員會一般由40至80人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工作領域較寬和工作任務較重的委員會可適當增加組成人員。
專門委員會的人選從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中產生,由政協全國委員會秘書長會議提出,徵得委員本人同意後,委員由主席會議決定,主任、副主任由常務委員會決定。
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需要調整時,應由本人申請或委員推薦,經相關專門委員會主任會議提出建議,專門委員會全體會議協商同意,按專門委員會產生時的程式辦理。
未參加專門委員會的政協委員,根據本人意願,可同某一專門委員會建立聯繫。根據工作需要,專門委員會可採取適當方式邀請這些委員參加活動,發揮作用。
專門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一般應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專業知識水平,有時間和精力參加調查研究等經常性活動。
每屆政協第一次會議成立的提案審查委員會,閉會後即作為提案委員會列入專門委員會序列,負責屆內每次會議和日常提案的審查、督辦工作。提案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的調整,與其他專門委員會辦理程式相同。

機構設定

提案委員會

提案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成立最早的專門委員會。全國政協一屆一次會議至政協五屆五次會議期間為提案審查委員會。六屆政協開始,提案審查委員會更名為提案工作委員會,並成為政協的常設工作機構。自七屆政協開始,提案工作委員會按照專門委員會序列改為提案委員會。

經濟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是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工作機構,根據政協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就國家的大政方針以及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些重要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通過調研報告、政協信息、大會發言等形式向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意見建議。

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成立於1998年3月,是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九個專門委員會之一。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主要由全國政協委員中人口、資源、環境領域的領導幹部、專家學者及社會知名人士等組成。

教科文衛體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是全國政協常委會下設的九個專門委員會之一,是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的一個工作機構,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組織委員就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方面的問題開展經常調查研究活動。本屆教科文衛體委員成立於2003年3月,現有委員11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8人,主要由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界別和相關民主黨派的全國政協委員組成。

社會和法制委員會

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設立的專門委員會之一。是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的領導下,組織委員就國家社會和法制方面的問題開展經常性活動,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作用的工作機構。該委現有委員81人,其中主任、副主任16人。由全國政協委員中的中共、有關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共青團、總工會、婦聯、青聯、經濟、社會科學、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及特別邀請人士等22個界別的委員組成。有民主黨派及無黨派人士23人,有我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律等多方面的著名專家學者及有豐富管理經驗的高級領導幹部。主任為李其炎

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以及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相關任務開展工作。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圍繞團結、民主兩大主題,組織委員就民族、宗教方面的問題開展調研及其他活動。主要任務是:學習、宣傳和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宣傳國家有關改革開放的方針政策;密切聯繫少數民族、宗教界委員和代表人士,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組織本委員會委員調查了解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對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加強與國家民族宗教部門的聯繫;發揮民族宗教界人士在促進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事業中的作用。
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是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的業務主管單位。

港澳台僑委員會

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的九個專門委員會之一。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協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

外事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外事委員會是在常委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以及政協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相關任務開展工作,是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下設的九個專門委員會之一。

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和學習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設定的九個專門委員會之一,1950年4月27日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設立學習座談會,1959年7月29日政協第三屆全國委員會設立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95年3月政協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將文史資料委員會和學習委員會合併為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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