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口行政區域結構

中國人口行政區域結構是中國各個行政區的人口在中國總人口中的組成狀況和構成關係。中國現在的行政區劃分為憲法所規定。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省、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省級行政單位是一級地方行政區域,1988年,中國有省級行政區31個;縣、自治縣和旗是地方二級行政區域;1988年,中國有縣級單位1936個;鄉、民族鄉和鎮是地方三級行政區域,1988年,中國有鄉45393個,鎮10680個。上述行政區域的人口在中國總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就構成了中國人口的行政區域結構。對於中國而言,研究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尤為重要。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人口行政區域結構不時發生變動,其主要原因有:(1)行政區域調整。1953—1988年,全國有17個省、市、自治區的面積有明顯的變動。(2)人口自然變動。各個省、市、自治區人口自然增長有快有慢,對中國人口的行政區域結構亦產生較大的影響。(3)人口機械變動。新中國成立後,遷出人口較多的省、市、自治區有山東、河南、四川和上海,而遷入較多的有黑龍江、內蒙古、青海和新疆。(4)自然資源豐缺。(5)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6)歷史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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