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宜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構職能:

中共宜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市委、市政府負責,接受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紀委監察局的雙重領導。市監察局仍屬於政府序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宜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機構隸屬:中共宜都市黨委
  • 機構性質:黨委行政機構
  • 主要職責:紀律監察
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宜都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宜昌市委、宜昌市政府、宜都市委、宜都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公務員及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省、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3、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和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4、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市政府及政府部門任命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行政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勤政廉政。
7、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結合實際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
8、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全市各級行政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9、做好對市直部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工作,會同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委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全市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和幹部人選,組織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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